【蘋果日報-牛棚讀書記】我一直覺得拉丁文是種很唬人的語言。唸書的時候,有學長站在火車車廂裏讀拉丁文本的塞內卡,我就覺得他特別有型,身上彷彿罩了一層光暈,把他和這喧鬧的俗世隔了開來。又曾聽人說過,某某某的公子真了不起,在英國上公學的時候就懂得用拉丁文寫詩了,不愧是藍血名門。後來還在一家名牌大學親睹學生代表在畢業典禮上以拉丁文頌辭,雖然台下應該沒人知道他究竟在說甚麼,可是大家卻頻頻點頭,好像冥冥之中自有他心神通。
好在,法國文化史家瓦克(Francoise Waquet)在《拉丁文帝國》裏頭為我揭穿了真相。原來寫拉丁詩根本就是老派中學教拉丁文的必經課業,沒甚麼大不了。其實,自從十六世紀以來,絕大部份的拉丁詩都是學生習作,就和我們小學的英文作文一樣,簡陋而平庸。真正的詩人才不會用拉丁文寫詩,而那些學過拉丁文的少年也很快就連它的基本文法都忘光了。
這個現象是拉丁文之謎的佐證。打從十六世紀之後,拉丁文就已經被很多人認為是種死語言,偏偏它卻死而不僵,又苟延殘喘了數百年。直到今天,還有許多地方中學生選修這門古典語。到底是甚麼原因使得該死的死不去,還幽魂般地活在各種新發現植物的學名上呢?
尤其它還這麼難學,幾百年來都是無數歐美中學生的噩夢;一說起拉丁,很多人就會想起複雜的文法,總是不肯投胎的羅馬將軍與議員,以及嚴厲的斥罵和無盡的體罰。例如邱吉爾,他回憶當年苦背詞尾變化的痛苦說:「這東西究竟是甚麼意思?意義何在?在我看來,這純粹是冗長單調的述」。他就是不明白為甚麼Mersa同時是「一張桌子」(主格),又是「桌子啊」(呼格)。他的老師解釋:「當你對一張桌子講話,祈求一張桌子保佑時,就會用到『桌子啊』這個詞」。邱吉爾簡直驚呆了,「可是,我從未做過這種事」。然後,他的老師給了一個標準拉丁文老師的答案:「你要這麼不禮貌,當心我處罰你,我可警告你,是重重處罰你」。
假如連邱吉爾的拉丁文都這麼爛,報考軍校三次三次都考不上(當時的軍校居然要考拉丁文!),其他人的程度思過半矣。甚至早在十八世紀,當拉丁文還是所有學生必修科目的年頭,情況就已相當不妙了。瓦克引述法國作家梅西取給出的一個數字:「他們花了七、八年的時間學拉丁文;結果一百名學生中,有九十名畢業時還不懂這個語言」。要知道當時的小孩幾乎把三分之二的上課時間耗在拉丁文上頭,從這個角度看來,這大概是人類語言學習史上效益最低的一門課了。
沒錯,拉丁文是泛歐共同語,不同國家的使節王室會面簽約多半以它為本,文人學者組成的精神共和國更是統一在拉丁文之下。牛頓在劍橋教書用的是拉丁文;笛卡兒雖有法文《方法論》,但他的拉丁文寫得其實比法文流暢得多;探求學問,討論交流,實在不能擺脫拉丁文,猶如今日不得不在英文為主的國際學刊發文章。問題是那些學者文人的拉丁文真能好到讓彼此明瞭的地步嗎?瓦克對這點也十分存疑,他勤翻文檔,找出許多類似的現場報告,劍橋大學的哲學家威爾金森在一八三七年去希臘遊學,「有天晚上他和十位來自九個不同國家的學者共處,當下他只能選擇『大家多少懂一點』的拉丁文做為共同語言:『從各種不同的發音方式看來,這完全是個失敗;我必須說』」。這是一個真實的寫照,大部份以拉丁文為共同語的學者都用自己國家傳承的獨有發音說話,用不甚簡潔還不時犯錯的拉丁文寫信,所謂的「共同」又怎能共得起來呢?
儘管如此,學校還是要教拉丁文,各種想像得到的理由也全拿出來了。比方說拉丁文「是世上最美的語言」,是「歐洲的共同遺產,羅馬帝國留下來的最後榮光」,「很適合探討深奧的學問」,而且「表達最精微的思想與感情」。甚至缺點也被人說成是種好處:「正因為它如此困難,所以能夠培養學生堅忍不拔的毅力」。
最後,我們又怎能忘記天主教會的力量呢?改革派以方言祭祀宣道讀經足足五個世紀之後,教廷才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正式放棄只能用拉丁文舉行彌撒的規定。因為有人認為信徒聽不懂自己在說甚麼,正正可以彰顯上帝偉大奧義的深不可測。瓦克這本書妙就妙在不談十六世紀以前拉丁文最昌盛的時代,卻用接下來的五百年證明一種語言竟然可以靠它的難懂難學與神秘繼續存活,成為一種突顯身份劃分人我的象徵。為甚麼想學拉丁?主要的原因是它很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