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男女-味覺現象】又要提起「舒哥」舒國治了。幾個月前在台北訪問他,有一段話他說得極好:「我最怕『美食』這兩個字了。現在人人都在講甚麼『美食』、『美食家』,連最簡單的一碗麵、一個饅頭也要說成是甚麼很了不起的『美食』。其實饅頭這種東西很簡單,規規矩矩去做便是最好。只要老實用心,張家和李家的東西根本差不了多少,你能說誰的出品就一定好過其他人很多嗎?」。
回想起來,我年輕時也曾經試過為了一碗傳說中的魚蛋粉,先搭車,後乘船,來回花上三數小時專程跑去某個離島。結果除了滿足自己那種追求美食不計代價的虛榮心,以及替小女友營造出一股虛幻的浪漫之外,根本甚麼味道也不記得。那碗魚蛋粉真有那麼好嗎?真值得為了它如此舟車勞頓嗎?這麼多年下來,我發現大部分人的味蕾根本沒有敏感到可以區別一般生抽與頂級頭抽的地步;他們特別費勁跑去某個藏在山邊的神秘私房菜,原理其實和買一件釘了名牌的狗毛衣差不多,用的是心理感覺。
美食家就跟「時尚達人」「潮流教母」一樣,金指一點,再名不見經傳的品牌,再偏僻遙遠的地方也都能染上一圈美食的光暈。這是個美食家、美食書與美食節目的年代,因此也是一個盛產美食的年代,再日常的東西也能被「美食化」。
年紀愈大,我便愈懷疑千山萬水尋美食的必要。食物能夠維續生命,健康而營養的食物可以讓人活得滋潤,美好的飲食經驗則替人生開啟了不一般的精神面向。但是生命也是一種平衡的藝術;猶如理財,一個人把賺來的錢全花在置裝,不僅不智,並且奢靡浪費。我們要是為了一碗粥一張餅而長途跋涉,同樣也是不精明的失衡行為。儘管食慾是這個時代最能在道德上合法放縱的慾望,儘管為了口腹之慾一擲千金耗費光陰的美食家是這個社會的英雄;但我依然以為人生不以美食為目的,正如衣服存在的理由是人,人卻不能為了穿衣而活。
捫心自問,你跑了那麼遠的路去吃一串「全港最強咖喱魚蛋」,一缽「史上最爆缽仔糕」;到底是它們真的那麼好,還是美食的傳說令你相信它們果然無敵至上呢?
假如那些傳說全是真的,那麼我們的日子才真叫可悲呢。細看那些美食推介,絕大部分號稱全港第一的粥粉麵飯都只不過是按照老辦法實實在在做出來的東西而已,為甚麼今天卻變成鳳毛麟角?當美食文化擴展到了油炸鬼、煎釀三寶,甚至「撈一丁」,這就表示我們的日常飲食已經衰敗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這一切都不應遠圖,都該是我家附近幾步路就能找到的風味,為甚麼我要搭趟長途車趕去一條陌生的街頭,還得排上半小時隊活受氣呢?
香港號稱「美食之都」,真相卻是只有花得起時間花得起錢才能享受到「美食之都」的浮華。有錢,你可以在國金軒吃到老派炒肚尖;沒有錢,你可以根據流言尋覓鹿頸村外的一檔豆腐花。如果兩樣都沒有,你就只能「耳食」美食節目和美食雜誌了。說真的,我寧願香港不是「美食之都」,我寧願這個地方沒有Caprice,我只希望住處附近任何一家普通菜館的乾炒牛河都有「正斗」的七成水準。既然這個願望不切實際,我就認命,心甘情願待在家。生命何其珍貴,不值得為了本來平凡的事物浪費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