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牛棚讀書記】不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反正我對村上春樹就是提不起勁。第一次讀他,是《遇見100%的女孩》以及《聽風的歌》,也許是因為和自己心目中的日本小說相去太遠(那是上世紀的八十年代,我還在如飢似渴地讀川端康成),我很難把握他那種輕飄飄軟綿綿的虛無。到了《挪威的森林》之後,我就乾脆徹底放棄了。儘管他越來越受重視,差一點就要拿到諾貝爾文學獎;儘管身邊很多朋友都說:「你至少該看看《海邊的卡夫卡》,它會完全掃掉你的偏見」;可是我依然固執地保持距離,就像避免一種可能美好的癮癖。
多半是我太矯情,由於厭倦那一陣子人人都說村上春樹,人人都像引用聖經般地引用他,甚至於人人都想自己活得像他小說裏的角色一樣地無謂生活(也就是流行一時的所謂「村上風」),所以我就和躲避玉女歌手似地躲避他。一個自封為鐵杆球迷的人居然以碧咸為偶像,難道不丟人嗎?
不過,我毫不猶豫地買了他的新著《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以及它的英譯本《What 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並且用很快的速度讀完英譯本,然後再看中譯本。
我是應該喜歡村上春樹的;非常巧,我幾乎喜歡一切他所喜歡的東西:Charlie Parker、威士忌還有美國文學。被他翻譯成日文的幾位作者恰恰是我心目中最了不起的大家,例如卡佛(Raymond Carver)、勒瑰恩(Ursula K. Le Guin),還有費茲傑羅。村上春樹對《大亨小傳》的評價是這樣的:「年紀輕輕才二十九歲的作家,怎麼能這麼敏銳、公正,而且溫柔地讀取世界的真相呢?」說得真好。
在讀者所知村上春樹的所有嗜好裏頭,只有一種是我未能分享,卻又深深佩服的,那就是跑步。從1982年開始,他每天持續跑步至今,每年還至少跑一次全程馬拉松。這個習慣是日常生活節奏的一部份,與他身為小說家的身份緊緊連在一起。就像上班,早上五點前起來,先伏案寫作四、五個小時,然後就換上鞋子出門練跑。不是一般的晨運,而是真真正正為了賽事累積運動量,是精密的狀態調控,耐性子的計劃執行。為了甚麼?為了專注力。「把自己所擁有的有限才能,專注到必要的一點的能力,如果沒有這個,甚麼重要事情都無法達成」。接是持續力,「就算能做到一天三四個小時,集中精神認真執筆,但持續一個星期就累垮,那也沒辦法寫長篇作品」。他說:「寫文章本身或許屬於頭腦的勞動,但是要寫完一本完整的書,不如說更接近體力勞動。……坐在書桌前面,精神集中在雷射光的一點之上,從虛無的地平線上升起想像力,生出故事,一一選出正確的用語,所有的流勢全部保持在該有的位置上──這樣的作業,比一般所想像的需要更大的能量,且必須長期持續」。
我特別佩服這種生活極有規律的藝術家,他們的創作就是工作。工作不是貶義,卻是一位全職作者的自我認知和要求。一般人想像的寫作太浪漫了,是一個才子的靈氣迸發,其來無影去也無,不拘時地無法無相,典範則是斗酒詩百篇的李白。然而,對於一個深恐自己才能終有限,因而想要小心維護它養育它的作者來講,用「工作」這個字眼去命名自己的創作實在是太重要了。與一般上班族不同,寫作似乎是自由的,可以隨意支配自己的作息時間;但這正是作家的最大陷阱,這種狀態很容易使你喪失焦點,精神散亂成一堆昏暗的碎片。欠缺規劃、節奏與紀律,不只寫不了宏篇鉅製,可能連短小的東西也沒法一直保在該有的水準上。「工作」,就是要鎖定自己;它不是沒有靈魂的程序的匠技,卻是種類近於修行的養氣之道。所以豪邁奔放如海明威,也一樣極有規律地工作。
尤其在這個寫作不太像是種職業的時空裏,自己更要清楚地用工作的態度去界定自己的生活,別人上班我也「上班」,別人下班我也「下班」。否則原來就有漂浮傾向的這種自由行當就會變得更離落更無根,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幹甚麼的。假如一個作家不能很無愧於心很踏實地告訴別人「我的工作就是寫作」,他多半不會是個好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