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3日星期四

梁文道:生活中的性暴力比強姦更難抵御

【南方都市報-只眼觀天之】面對強姦,是該冒死抵抗,還是該為了保命順從接受呢?想不到這樣的問題竟然成了近日網絡世界里最熱門的話題,惹來無數網友狂噴口水,裂變成兩大陣營互不相讓的局面。

事件緣起是作家陳嵐發表了一篇叫做《面對強姦犯,冒死反抗是人類的恥辱》,力陳生命重於貞操的道理,將主張女子應以生命捍節操的言論打成男性霸權的表現。坦白講,這不算什麼新鮮的觀點,甚至還是常識。生命當然比所謂的「貞操」重要,「五四運動」九十年後的今天,還有誰敢公開說「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呢?

只不過陳嵐起了一個很有現代中國言論特色的聳動題目,才引來眾多關注的眼球。老實說,這個問題並不是涉及大原則的道德問題,而是一個實踐智慧的問題。遭遇強姦的人無論在行為上做什麼選擇,也沒有道德負擔,因為她(他)是一個受害者。情形好比一個人被搶劫,他若奮力抗賊,或許會贏來有勇氣之類的無謂稱贊;但要是他束手以待,也不可能受到任何斥責。在極其險惡的情況下,抵抗或不抵抗,考較的遠遠不只是原則的堅持,更是各種環境條件的評估與判斷。比如說要逃的話,有路嗎?要反抗的話,機會又有多大?等等。

而且,我們還要區分貞操與尊嚴,它們並非同一回事。貞操是父權社會發明出來壟斷女性身體的概念,視女子如財貨,他人不得「非法」染指;但尊嚴可就寬泛得多了,它大可以是一個人對自己的身體和意志的掌控。所以在面對性暴力的情形下,有人以暴力或其它種種手段脅迫,使我違背了自己的意志,甚至摧毀了我的意志,這絕對是對尊嚴的侮辱。因此,性暴力破壞的不是什麼貞操,也不只是身體,更是一個人的自尊。所以性暴力總會帶來巨大的痛苦與長遠的後遺症。

回到前面所說的處境,既然受到性侵犯的人無論做出什麼反應都沒有道德上的負擔,那麼她(他)抵抗也就不是種值得頌揚的行為了;反過來說就算不抵抗,也沒有任何可以苛求之處。要是為了保命而任人踐踏尊嚴,這是所有人都該無條件同情的;要是為了尊嚴而殞命,這也是所有人都該痛心但是尊重的。如果是為了貞操呢?你不該說他(他)傻,更不該說她(他)侮辱了人類。真正要被譴責的,是仍然彌漫的父權思想。

表面上,已經沒有人敢再公開聲明女性是男人專屬的財產。但是,這種想法依然無處不在。舉個例子,那天和一群朋友共聚,席間一位女性從洗手間回來,嚮大家投訴有個男子形跡可疑,似乎想要偷窺。她的男友馬上緊張追問:「他看到了嗎?看了多少?」

這種問題看似正常,我們平時也多不以為怪,但只要細想一層,就會發現這樣的反應實在很奇怪。什麼「看到了」、「看了多少」,這里隱含的其實是一種非常自私的態度,把重點從女友被人偷窺這件事縮窄成「有沒有吃虧」的問題;似乎只要她被人「看到了」,而且看得她夠多,自己就賠了本。相反地,如果那個人沒看出什麼名堂,自己也就可以松一口氣,而女友被偷窺的恐懼也就用不平撫了。

作家陳嵐那篇文章引起的論戰,最值得注視的還不是雙方的論點如何,而是斥責她無恥的那些網民表達出來的態度。有些人可以一方面大聲張揚婦女貞節的重要,同時又以最富性暴力色彩的語言攻擊她;一方面重申傳統性道德的珍貴美化,另一方面卻叫這位作家自己試試看「去給人強姦」。難道他們自己看不出此中的矛盾?難道他們感覺不到自己的言語就是一種性暴力?

許多人贊賞今天中國社會的性態度夠開放,還有很多著名的門戶網站一進去就會亮出五花八門的美女圖片和色情笑話。如果這叫做進步開放,為什麼陳嵐這麼一篇簡單的文章會惹來這麼多的叫罵?

面對明刀明槍的強姦犯,或許難以冒死反抗;但是在暗箭四伏的生活環境之中,我們的姐妹們又該如何抵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