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6日星期三

梁文道:中梵建交 談何容易

【明報-港聞】嚴格來說,「教宗」二字只是個暱稱,源自希臘文裏的pappos,意思是「父親」。一開始這個稱呼可以用在所有神父和主教身上,就像英文裏把神父叫做father一樣,但它逐漸地成了羅馬主教的專屬名號。至於教宗的正式頭銜則是「羅馬主教、耶穌基督的在世代表、伯多祿宗徒的繼承人、大公教會的『最高首領』(SupremePontiff)、西方的『宗主教』(Patriarch)、意大利的『首席主教』(Primate)、羅馬教省的樞機主教與『都主教』(Metropolitan,常用於東正教的稱號)、梵蒂岡城國的最高元首、上帝僕眾的僕人」。這麼一個十足歐洲封建時期王者氣派的冗長封號,未見任何報紙使用。

中文裏的「教宗」二字其實無法準確評出pope這個字眼的全部意思,但既然它如今是天主教最高領袖的獨有專稱,把它譯成一「教」之「宗」長,倒也沒有不妥。有別於港澳台,大陸更常見的翻譯則是「教皇」,似乎教宗不只是天主教的領袖,而且還是個皇帝。對於天主教徒來講,說他們的首腦是個帝王般的獨裁君主,實在難以令人接受。但事實上,在梵蒂岡這個小城國裏,教宗的確擁有無人可以制衡的權威。而梵蒂岡作為一個國家最特別的地方,是它裏面絕大部分的政府部門都不只是處理這個只有400多常住人口的小地方的事,而且更管理在它境外那4000多名主教、26萬名神父、20萬修士和82萬名修女,以及全球六分之一的人類。也是說,我們大可以把梵蒂岡看成是一個跨越了國界的國家的首都,在這裏面透過各聖部支配整個國度的,就是教宗。剛過世的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挾巨大的威望,在過去20多年來更進一步地鞏固了教廷中央集權的作風。而且在教會之內,教宗更享有「不會犯錯」(Papalinfallibility)的最高權威。當今最有影響力的天主教神學家漢斯‧昆(HansKung)曾與教廷現任信仰部長哈辛格(JosephRatzinger)樞機主教共同擔任「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的顧問神學家,但就是為了質疑「教宗不會犯錯」等教宗權威信條,而在1979年被教廷奪去教授天主教神學資格。

天主教教區主教陳日君前日告訴媒體,梵蒂岡一直預備與中國建交,甚至不惜與台斷交。這是天主教官方第一次就中梵關係如此明確地表態,值得注意。可是如果大家以為只要新教宗上場,宣布與台斷交,中國就可以重新迎接羅馬天主教,那就太天真了。若梵蒂岡一直有這個意思,那為什麼沒法在若望‧保祿二世任內達成這個心願呢?關鍵就在於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所說的中梵關係的兩項基本原則之一:梵蒂岡不得以宗教事務為名干涉中國的內政。表面看來,這似乎是怕了教宗在1989年後東歐各國共黨政權倒台經驗上的影響力,重臨中國。其實它更牽涉到了梵蒂岡國體與中國政府管治根本原則的矛盾問題。

如前所述,梵蒂岡不是一般的國家,中國與它建立邦交的唯一絆腳石也就不只是承認台灣與否。重點在於梵蒂岡和信徒之間有一個由上而下,層層統屬的權力關係。一般而言,神父的晉鐸要由主教主持,而主教和樞機主教的任命則來自教廷,任何地區都不可能不理會教廷自行選任主教。也就是說教廷和整個教會之間的聯繫不只是精神上的,還有行政(以及經濟)上的實質關係。

反觀中國,政府自1950年代開始就大力推行「自治、自養和自傳」的三自運動,強調中國不只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而且還有區別於西方、獨立自主的教會組織。在這個原則底下,中國天主教會不只自行升任主教,還有了「一會一團」地位平等相互制約的架構,所謂一會是「天主教愛國會」,一團則是「中國天主教主教團」。在一會一團之上還有更高的權力機構「中國天主教代表會議」,主教團得向其負責,由代表會議聽取審議主教團的工作報告和章程。這種架構不只限制了主教團等傳統天主教「聖統制」的權力(比如說教區財政資源的分配,愛國會起碼就有一半的話事權),甚至還牴觸了羅馬天主教會的《法典》。因為按照《法典》,主教才是教區的最高決策人,他不可能和一個有平信徒成員在內的「愛國會」分享權力,更不可能向「代表會議」負責。

中國政府由中國共產黨執政,乃一主張無神論的政黨。宗教信仰對其而言基本上是個統戰問題,所以才會有這種一會一團的獨特架構。而這一會一團又由國家宗教事務局給予「政策指導」,指導國務院國家宗教事務局的則是共產黨中央統戰部。此外,對於三自教會以外那些俗稱「地下教會」的未登記教會,則由公安局的相應機關負責管理。由此可見,中國政府基本上完全切斷了中國天主教會與大公教會之間的任何組織聯繫。「中國天主教友第一次代表會議」在決議文件中就明確指出了「在當信當行的教義教規上服從教宗。但必須徹底割斷政治上、經濟上和梵蒂岡教廷的關係,堅決反對梵蒂岡利用宗教干涉我國內政,侵犯我國主權,破壞我們正義的反帝國運動的任何陰謀活動」。

對於梵蒂岡而言,任命主教和由主教管轄所屬教區,是天主教《法典》的成文規定,更是天主教組織的根本原則。儘管在非常情底下可以有非常舉措,例如最近傳聞得甚囂塵上的「默存心中」樞機主教任命法,又或者追認中國天主教會自行任命的主教(目前中國天主教主教團中約有三分之二的主教,在升任之後向教宗申請認可並獲得批准);但

它到底不可能在和中國建交之後,依然容許中國天主教會這種形同分裂的結構制度,否則對於異議漸多的大公教會而言是一次非常壞的示範。陳主教所說的中國宗教自由問題,不只是地下教會神父有沒有傳教的自由,而且還是中國天主教會有沒有歸屬教廷的自由。

但對於中國政府而言,從主教的任命到教會事務的決策管理,卻是一個與統戰相關的內政問題。涉及的不只是能不能容忍社會上有一個獨立於政府的龐大組織,而且還是「內政」範疇的根本理解歧異。所以即使梵蒂岡和台灣斷了交,中梵要建交也是一件非常遙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