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常有我所熟悉或者認同的那個世界,正在我眼前逐片崩潰的感覺。當然,換一個角度來說,其實就是我過時了,我所相信的一切都不再有效,也都不再有意義了。比如說直到今天,我仍然有一種很土氣的想法,覺得一個稱得上是政壇領袖的人物,應該要有點起碼的格調。我所謂的「格調」可能不太容易說得清楚,但大體上那是一種言語行為的風格;以及更加重要的,支撐這種風格的人格基礎。
比如說去年逝世的美國參議員麥凱恩,他年輕的時候參加過越戰被俘,在有「河內希爾頓」之稱的火爐監禁所內慘遭酷刑,儘管受到棍棒甚至刺刀的攻擊,左肩破碎(並且因此留下終身傷患,一輩子都不能再把手舉過頭),但堅決不肯透露任何情報。後來越共知道他的父親是美軍太平洋指揮部的總指揮,採用心戰,想把他放回美國;可他誓死不從,要求越共必須先行釋放所有比他更早被捕的戰俘。於是他在越南這一待就是5年半。後來他回到美國從政,是國會裏的元老級領袖。2004年美國總統大選,他支持同為共和黨員的小布殊連任。可是當小布殊的選戰陣營攻擊民主黨候選人凱利的服役紀錄時,他卻站出來批評自己人的做法「不誠實而且可恥」。2008年輪到他代表共和黨參選總統,對上了風頭正健的奧巴馬,那時候也有很多共和黨人批評奧巴馬,懷疑他是穆斯林,甚至散佈謠言說他根本不是在美國出生。可是麥凱恩不止一次公開為對手辯護,澄清他自己支持者對奧巴馬的疑慮,他說:"He's a decent family man, a citizen that I just happen to have disagreements with on fundamental issues, and that's what this campaign is all about." "He is a decent person and a person that you do not have to be scared of as President..." "If I didn't think I'd be one heck of a better President I wouldn't be running, and that's the point. I admire Sen. Obama and his accomplishments, I will respect him. I want everyone to be respectful, and let's make sure we are. Because that's the way politics should be conducted in America."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嗎?這就是我所說的格調。沒錯,麥凱恩是個美國人,跟我沒什麼關係;沒錯,他當然犯過很多錯誤,而且他的政治意識形態甚至是我根本不能同意的。但這絲毫不影響我對這個人物的尊敬,因為我所珍視的這種格調,既與國籍無關,也與政治判斷無關。然而今天的美國人卻選擇了特朗普做他們的總統,一個會公然嘲笑殘疾人士,甚至攻擊麥凱恩當年被俘那段經歷的人。我以前常常聽美國朋友跟我說,他們的總統應該是一個他們下一代可以抬頭仰望效法的人物。理性點的話,我自然要說,這是一個不可思議的愚蠢念頭,因為沒有任何一個政治領袖應該成為所有人無條件服從和膜拜的對象。但是同時我又不得不同意,按照我們人類社會對於什麼叫做體面的某種模糊共識,一個政治領袖的格調是不能夠太低的,否則他在某個意義上做為人民的代表,豈不丟了人家的顏面?那麼特朗普的選民,現在是不是覺得他們自己的兒子將來也能效仿他的風格,看到漂亮的女孩經過,就可以笑說「去抓她的私處呢」?
前任香港特首,現在貴為國家領導人的梁振英先生,最近常在社交媒體計算《蘋果日報》的全版廣告數量,日日公佈他的最新調查結果,終於鬧出了一個被市民集資登廣告問候的笑話。你可以說這很無聊,甚至還可以說這好像格調不夠高。但你不能不承認這種做法雖然不登大雅,不夠大氣,不像是一個國家領導人該做的事;但它卻可能有用。為什麼有用?我們都可以猜到接下來的步驟:那不再是梁振英先生一個人的事,而是某些打着愛國愛港旗號的民間組織接力,不僅幫忙繼續計算《蘋果日報》的廣告,還要針對幾個稍微大點的廣告客戶,調查他們的背景,曝光他們不可告人的內幕(如果有的話),甚至發動杯葛行動和示威。由於這一切都出自為了國家的名義,師出有名,所以那些客戶自然要受到巨大的壓力。長此以往,終於要叫《蘋果日報》再也不能依靠廣告收入為止。以今日香港的情勢判斷,我覺得這類格調不高的鬥爭小手段最是有効。
說過廟堂之上的政治領袖,回頭再看即將淪為階下囚的政治犯。佔中九子審訊結束之後,我一貫樂觀的老同學周保松感慨:「這是我們的黃金時代」。我不知道有多少香港人能夠同意這個判斷?最起碼那些為了九子入罪而額手稱慶的人,應該會在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意義上歡呼香港的黃金時代快要來了。我常常讀到這些人批評九子發動佔中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干擾香港民生」,他們到底知不知道那是些什麼人?他們又為了什麼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我認識陳健民兄很多年了,一直曉得他為了協助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在大陸花了多少時間和精力。也許「公民社會」在今天很多人眼中簡直比髒話還難聽,覺得那幾乎就是顛覆動亂的同義詞。可是請你具體地去看,在他的指導和培育底下,那是一個個不同的機構和組織(當然其中有許多都是今天不見容的非法團夥),他們幫助汶川地震災民重建家園,讓被污染的土地不再受害,讓農村婦女曉得自己的權利,讓民工的孩子能夠在寄居的城市裡頭上學,讓貧困山區的居民能夠互相扶助……。如此一個過去十多年一直在做這種事的人(而且還是個被政府肯定過的人),正正就是你們今天口中的動亂分子。今天那些出來鼓掌叫好的愛國市民能不能問一下自己,你們有誰比他為這個國家付出過更多?
我認識了健民兄這麼多年,但我也是最近看到媒體報導,才曉得東區醫院的建立,竟然源自他當年唸書時的一份功課。因為他從來不說這些往事,正如他在雨傘運動開始之後就絕口不談他過去在大陸做過的事情。儘管他後來接受採訪稍微提過一點,但我知道,那不過是九牛一毛,遠非全貌。朱耀明牧師就更不用說了,從「高山大會」開始,一直到八九民運和六四之後的黃雀行動,向是我們那一代很多人心目中的道德良心。其實現在住在港島東區的人都還欠他一聲謝謝,因為如果不是這位「為了自己利益而干擾民生」的牧者,就不會有現在的東區走廊和東區醫院。這些事,可能你會在他法庭上的最後陳詞讀到一點蛛絲馬跡,但是他還沒說出來的卻更多更多。因為他們都不是那種會誇耀自己成就和功勞的人,他們只是付出。和今日流行的截然不同,你甚至可以形容他們是另一種意義下的「愛國愛港人士」;只不過他們這一種「愛國愛港人士」從來沒有得到半分獎賞,等着他們的,只有懲罰。然而,知其不可為而為,人不知而不慍,這難道不曾是一種無論立場,人人都懂得尊重的格調嗎?
可格調如今已然過時,而我所見過的黃金時代也早夭於上世紀的八十年代。然後呢?接下來該怎麼辦?我想起二十多年前見過金堯如先生(其中一個我所認識的有格調的共產黨員),在說完一番話,憶述過一點他當年入黨的理念和經歷之後,就像很多他那一代人一樣,他對着我這個小夥子說:「這輩子我是看不到了,但你們這一代是一定可以的」。我發現,自己最近也開始跟一些年輕人這樣子說了:「我這輩子大概是看不到了,但我希望你們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