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男女】《飲食男女》到底是份可靠的雜誌,介紹新加坡新近飲食趨勢,它會繞開許多國際名廚開過去的分店,比較深入也比較在地的看看這塊土地自己長出來的東西。許多高檔生活時尚雜誌(尤其是英文出版的那些)就不同了,近年每當談到新加坡,它們最喜歡的就是一口氣連舉幾個響噹噹的世界級巨星,然後列數他們在新加坡開了甚麼樣子的食肆,最後的總結一定就是「新加坡成了美食之都」。我們香港人對新加坡多少有點認識,看了這種講法當然會覺得可笑,新加坡美食的高低,又何需那些國際名廚的加持?最讓人受不了的,是這類報道往往還要補上一筆,強調「除了雞飯和肉骨茶這類傳統民間特色,新加坡終於也在美食界的地圖上有了一席之地」,好像少了那些名字,新加坡在全球飲食榜上就找不到位置似的。
我知道這種宣傳效果正正是有心人刻意追求的目的,他們很努力地舉辦「飲食高峰會」一類的活動,廣發英雄帖,引來無數目光;又拉動了不少名店,例如從未涉足海外事業的京都老鋪,讓他們把第一個國外分舵放到獅城。久而久之,嗜新如命與只認名牌的浮華媒體圈就會把它當回事了,一座嶄新的「美食之都」於焉誕生。
這種打造美食之都的手法,我稱之為「賭城模式」,因為它最早期也最有效的範例就是拉斯維加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當地賭業成長已屆局限,各大賭場酒店開始走生活娛樂路線,力求在賭桌之外開創吸引遊客的新賣點。其中一個他們想到的辦法,便是與歐美各地的著名食肆合作,請他們在自己旗下的賭場開店。就像你在拉斯維加斯可以用一天從小巴黎走到小紐約一樣,你在該處同樣可以用一天吃遍意大利和法國的大師手筆。漸漸地,這座在沙漠上無中生有的海市蜃樓也就奇蹟地走進了美國版的米芝蓮指南。
這種賭城模式好比文化建築界的「畢爾包模式」(Bilbao model),一旦成功,仿效者絡繹不絕,許多城市都試圖沿着既定軌迹來創造自己的「城市名片」。與之相生相伴的,則是我已在此質疑過很多年的廚師明星化現象,以及高級食肆的全球連鎖擴張。沒有這一兩代明星級廚師與餐飲業者的企業眼光,一個城市就不可能如此輕快好省地化身作「美食之都」。
多年下來,我現在必須退一步承認,這種潮流不是沒有好處的。就拿香港來說吧,外來的和尚雖然不一定會把經唸得更好,但他們還是留下了不少有意義的影響。比如那許多被老師傅派來掌灶的大廚,有一些後來出去自立門戶,試着憑自己的本事立足,出品反而往往要比之前在老東家打工時有趣,成了本地食壇生力軍。而這麼多在港開鋪的外國食肆,更給了本地年輕員工一個很好的學習和歷練機會,一開他們眼界,使他們親身體驗與國際接軌的滋味。
也就是說,雖然香港和新加坡都不必再去在乎多一家 Nobu還是少一家 Zuma,可是這些餐廳究竟會為我們帶來一些變化。然而,我們畢竟不是拉斯維加斯,不是一抹從無到有從天而降的幻影,「賭城模式」最多只能一時佔點潮流的風華,不是我們建立自身的根本之道。相反地,有些地方就真得靠這套向全世界採購的方式來標榜自己了。特別是杜拜,另一座在沙漠中崛起的城市,一個比拉斯維加斯更全方位地「拉斯維加斯化」的巨大奇觀。這些年,國際媒體也很喜歡把它標榜成「中東美食之都」,因為它也很愛招攬世界各地的星級大師,也很搞那一套百星匯聚的「美食高峰會」,並且搞得比誰都還要豪氣誇張。問題是,它是否也像拉斯維加斯一樣,自己本來就沒甚麼好東西,沒有拿得上桌的傳統飲食文化,非得藉助外力不可?
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
2015年1月25日星期日
梁文道:你是不是瞧不起中國人?(身份的霸權二之一)
【蘋果日報】近年香港民間熱愛的遊戲之一,是列舉大家目睹過的「強國遊客」惡行。既然如此,也讓我來供獻一則親身經歷的故事。話說前年某天在中環一家時裝店,一位大陸男性客人看中了一件襯衫,不知是太心急還是怎的,他迫不及待地脫掉了自己原來穿着的上衣,光着半身就要當眾試穿他心儀的那件襯衫。很自然,周圍的客人盡皆側目,讓開了幾步,等待接下來的情節。這時候,一位店員趨前,算是禮貌地提醒這位男士,試衣間就在前面幾步路的地方,他大可以到那裏頭安穩試衣。然後,這類故事裏頭常見的情節就發生了,那位遊客忽然暴怒起來,大聲吵鬧,與店員爭執不休。我聽見,在他那一連串的怒吼之中,有這麼一句熟悉的話:「怎麼了,你是不是瞧不起大陸人?你們香港人別以為自己有多了不起。」
這種事情,很容易就能解釋成又一個大陸人不文明,財大氣粗的事例之一,我們香港人聽了說了都能一解心頭之癢,再次證明我們原有的定見沒錯,也再次證明了大家彼此之間的差異,以及我們港人文明程度的優越。然而,這事一直讓我在意的,反倒不是這些很容易生起的第一反應;而是那位先生所說的「你是不是瞧不起大陸人」。這句話,以及和它同類的相似表述,我已經聽過不知道多少次了。在許多不同的場合,我都遇見過「你是不是看不起中國人」之類的表述。
平心而論,你在一家成衣店當眾脫衣試衫,這實在不能說是多麼得體的行為。無論是誰要是這麼做了,店員引他走進試衣間,也都十分合理,與你的身份、來處和國籍都沒有多大關係。我相信就算是一個香港人幹了同樣的事,大家一樣會覺得不妥。所以問題在於為什麼我看見的那位大陸客人會有這樣的回應?既不是為自己的做為不安羞愧,甚至也不是問人家為什麼不准男人公開更衣,而是很直接很自然地就把問題歸結到「大陸人」這個身份之上?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考慮許多條件,例如業已形成的族群差異與歧視,它會使得不少大陸遊客在遭到挑戰的時候馬上猜想自己是否遇上了傳說中的歧視。當然,歧視是真實的存在,一聽普通話就滿臉不耐煩,係今日香港越來越常見的現象。而那位遊客的舉止與隨後的言談,也真的很不文明,所以我們港人也很快就能把他歸類成另一個「不文明大陸客」的典型。可是,又有些例子既和所謂的文明言行無關,亦與族群歧視無涉,反倒是「你是不是瞧不起中國人」這類心態壞了事。比方多年前我在另一個地方的商店碰見幾個遊客,由於店員提醒他們一行人某件貨品的價格很高(而且我不覺那位店員的態度很無禮),於是他們的自尊心就受到打擊了,立刻發作,中英夾雜地強調自己有錢,不要瞧不起中國人云云。最後就像很多人都曾見過或者聽過的那樣,他們提出要買光整排貨架的商品,只是為了鬥氣,以及那點奇怪的面子。
這讓我想起一個我經常在課堂或者演講中用來澄清身份問題的例子。假設我在外國某地的商場要去洗手間,隨隨便便就衝進了女廁,然後嚇了裏面的女士一跳,被他們齊聲大罵。這時候我會不會說:「怎麼啦?我為什麼就不能進女廁?你們是不是瞧不起中國人?你們以為今天還是華人與狗不可以走進公園的年代嗎?」當然不可能,因為這樣的回應實在太過荒謬,人家在意的是我搞錯了廁所這種場合的性別區分,而非我的國籍與族裔身份。
這就是身份的秘密!它乃一連串的角色與外衣,我們每一個人都擁有一長串不同的身份。譬如我是一個男人、一個異性戀者、一個佛教徒、一個中國人、一個香港人、一個在媒體工作的人、一個兒子、一個兄弟、幾間學校的校友……。這一連串身份全都各自對應着不同的社會場景與需要,我們則以不同的身份來回應那些不同的需要,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同時分佈在社會上不同的位置。在拿護照過海關的時候,我的身份是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在回到家裏吃飯的時候,我是家人的親戚。雖然有時候我們會以多重角色進入一個環境,但對好些環境的區分還是得弄清楚的。若是想進洗手間,一般而言,性別的身份才是關鍵。我要是以為國籍是能否進入一個洗手間的重點,那就一定會變成鬧劇了。雖然我可能很看重自己擁有某個角色,例如佛教徒這個身份,但我們也很難以為它會在這個世上無往而不利,在進入某一個國家的時候不只不呈示護照,還要告訴海關「這一切都是空的」。
麻煩的是,人類有時會喜歡為這些身份排序,為它們整理出一個優次排行,然後把其中一個環節的身份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相信它是王牌,認為它在任何牌局下都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毫不理會身份角色以及社會處境的複雜關係。大男人沙文主義、白人至上主義,以及異性戀霸權,都是這類態度的典型。它們分別主張性別、種族以及性取向上的分別是整個社會最具支配性的差異,人類的一切活動都應該在這基礎的差異下組織配置,楚河漢界截然二分,完全不能混淆。這類獨舉一個身份的想法,我們不妨稱之為「身份認同的本質論」,因為它不把某個身份看成是偶然的東西,也不把它當作是在某種社會環境下才有作用的角色,反而視之為人生在世的根本條件;少了這重身份,一個人的其它角色皆無法安放,甚至連他做人的資格都幾乎不具備了。
在過去一百多年的歷史裏頭,最有誘惑力也最有殺傷力的「身份認同本質論」,大概就是民族主義與形似民族主義的族群主張。它教會我們國家和民族的重要,讓我無時無刻都念茲在茲地把這些身份放在心底,不管遇到什麼事,都先想到自己的國家和民族,以為一切都和它相關。比如你在眾目睽睽之下試衣,一旦遭人制止,你就不會反省這是不是自己具體行為的問題了。因為此刻衝上你心頭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那句「你是不是瞧不起中國人」。
這種事情,很容易就能解釋成又一個大陸人不文明,財大氣粗的事例之一,我們香港人聽了說了都能一解心頭之癢,再次證明我們原有的定見沒錯,也再次證明了大家彼此之間的差異,以及我們港人文明程度的優越。然而,這事一直讓我在意的,反倒不是這些很容易生起的第一反應;而是那位先生所說的「你是不是瞧不起大陸人」。這句話,以及和它同類的相似表述,我已經聽過不知道多少次了。在許多不同的場合,我都遇見過「你是不是看不起中國人」之類的表述。
平心而論,你在一家成衣店當眾脫衣試衫,這實在不能說是多麼得體的行為。無論是誰要是這麼做了,店員引他走進試衣間,也都十分合理,與你的身份、來處和國籍都沒有多大關係。我相信就算是一個香港人幹了同樣的事,大家一樣會覺得不妥。所以問題在於為什麼我看見的那位大陸客人會有這樣的回應?既不是為自己的做為不安羞愧,甚至也不是問人家為什麼不准男人公開更衣,而是很直接很自然地就把問題歸結到「大陸人」這個身份之上?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考慮許多條件,例如業已形成的族群差異與歧視,它會使得不少大陸遊客在遭到挑戰的時候馬上猜想自己是否遇上了傳說中的歧視。當然,歧視是真實的存在,一聽普通話就滿臉不耐煩,係今日香港越來越常見的現象。而那位遊客的舉止與隨後的言談,也真的很不文明,所以我們港人也很快就能把他歸類成另一個「不文明大陸客」的典型。可是,又有些例子既和所謂的文明言行無關,亦與族群歧視無涉,反倒是「你是不是瞧不起中國人」這類心態壞了事。比方多年前我在另一個地方的商店碰見幾個遊客,由於店員提醒他們一行人某件貨品的價格很高(而且我不覺那位店員的態度很無禮),於是他們的自尊心就受到打擊了,立刻發作,中英夾雜地強調自己有錢,不要瞧不起中國人云云。最後就像很多人都曾見過或者聽過的那樣,他們提出要買光整排貨架的商品,只是為了鬥氣,以及那點奇怪的面子。
這讓我想起一個我經常在課堂或者演講中用來澄清身份問題的例子。假設我在外國某地的商場要去洗手間,隨隨便便就衝進了女廁,然後嚇了裏面的女士一跳,被他們齊聲大罵。這時候我會不會說:「怎麼啦?我為什麼就不能進女廁?你們是不是瞧不起中國人?你們以為今天還是華人與狗不可以走進公園的年代嗎?」當然不可能,因為這樣的回應實在太過荒謬,人家在意的是我搞錯了廁所這種場合的性別區分,而非我的國籍與族裔身份。
這就是身份的秘密!它乃一連串的角色與外衣,我們每一個人都擁有一長串不同的身份。譬如我是一個男人、一個異性戀者、一個佛教徒、一個中國人、一個香港人、一個在媒體工作的人、一個兒子、一個兄弟、幾間學校的校友……。這一連串身份全都各自對應着不同的社會場景與需要,我們則以不同的身份來回應那些不同的需要,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同時分佈在社會上不同的位置。在拿護照過海關的時候,我的身份是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在回到家裏吃飯的時候,我是家人的親戚。雖然有時候我們會以多重角色進入一個環境,但對好些環境的區分還是得弄清楚的。若是想進洗手間,一般而言,性別的身份才是關鍵。我要是以為國籍是能否進入一個洗手間的重點,那就一定會變成鬧劇了。雖然我可能很看重自己擁有某個角色,例如佛教徒這個身份,但我們也很難以為它會在這個世上無往而不利,在進入某一個國家的時候不只不呈示護照,還要告訴海關「這一切都是空的」。
麻煩的是,人類有時會喜歡為這些身份排序,為它們整理出一個優次排行,然後把其中一個環節的身份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相信它是王牌,認為它在任何牌局下都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毫不理會身份角色以及社會處境的複雜關係。大男人沙文主義、白人至上主義,以及異性戀霸權,都是這類態度的典型。它們分別主張性別、種族以及性取向上的分別是整個社會最具支配性的差異,人類的一切活動都應該在這基礎的差異下組織配置,楚河漢界截然二分,完全不能混淆。這類獨舉一個身份的想法,我們不妨稱之為「身份認同的本質論」,因為它不把某個身份看成是偶然的東西,也不把它當作是在某種社會環境下才有作用的角色,反而視之為人生在世的根本條件;少了這重身份,一個人的其它角色皆無法安放,甚至連他做人的資格都幾乎不具備了。
在過去一百多年的歷史裏頭,最有誘惑力也最有殺傷力的「身份認同本質論」,大概就是民族主義與形似民族主義的族群主張。它教會我們國家和民族的重要,讓我無時無刻都念茲在茲地把這些身份放在心底,不管遇到什麼事,都先想到自己的國家和民族,以為一切都和它相關。比如你在眾目睽睽之下試衣,一旦遭人制止,你就不會反省這是不是自己具體行為的問題了。因為此刻衝上你心頭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那句「你是不是瞧不起中國人」。
2015年1月18日星期日
梁文道:成功的豬(也不種,也不收的日子三之三)
【飲食男女】整本聖經,最叫飽受工作壓力折磨的今人難忘的,大概就是這一句話了:「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是呀,我們如此貴重,但為甚麼就是不能像飛鳥那樣自由自在,不為明天憂慮呢?
其實我們也曾有過飛鳥般的日子,不種不收不積蓄。只是到了公元前一萬年左右,發生了農耕革命,那種逍遙的日子就結束了。此後,我們「擁有」田地,「擁有」積糧。我們開始害怕別人搶奪這一切維生的資源,於是豎起柵欄,注意安保,漸漸發展出村社、城市和國家,大大小小各種類型的政治組織,好保障產業及生命。不要誤會,遊獵採集時代的人類也很暴力,殺嬰殺老人等「去除負累」的殘酷手段更可能十分普遍。只不過那時候的殺戮規模不會太大,也不會是為了捍衞及搶奪領土和資產;因為他們沒有領土,更加沒有財產的觀念。
除了憂慮財產的安全,農耕革命之後的人類還多了一項一切憂慮的根本條件,那就是「明天」。以色列歷史學家哈拉瑞(Yuval Noah Harari)在其暢銷名著《人類大歷史》(Sapiens: A Brief History of Humankind)裏如是說:「狩獵採集者之所以不管未來,是因為他們就是現採現吃,不管是要保存食物,或是累積財物,當時都不是容易的事。……,如果是那些自己無法操控的事,就算擔心也沒用」。
農民就不同了,「一旦遇上旱災、洪水和瘟疫,就容易災情慘重。於是,農民不得不生產多於所需的食物,好儲備存糧。……。在農民得靠雨水灌溉的地方,雨季一開始,擔心也就開始了。每天早上,農民都會凝視遠方的天邊、聞聞風的味道,盯到眼睛發痠。那片是雲嗎?能不能來場及時雨?雨會下得夠嗎?雨會不會又下得太大,把田裏的種子或秧苗都打壞、沖走了?……。在夏天,滿懷憂慮的農民像工蟻一樣瘋狂工作,揮汗種着橄欖樹,再由他的孩子和孫子把橄欖榨成油,這樣到了冬天,甚至明年,他就能吃到今天想吃的食物」。
如此辛勞,如此不安,農民想要的,無非就是為了明天的糧食安全。為了做到這點,他們還必須創造出一個據說很能保衞他們身家性命的統治階級。可惜的是,無論這個階層打着的是甚麼名義(例如宗教,或者把宗教當成敵人的某種主義),常見的情況是這一小撮不勞動不生產的人最後會憑着武力與權威徵收掉你自己留給明天的一切,只剩下今天能讓你存活的口糧。
如果農耕革命的問題這麼嚴重,不止使人類腦容量下降,身體變差,還使人多了無窮的困擾與不盡的勞苦。那我們為甚麼還會走上這條路,而且回不了頭?這難道符合演化的原則嗎?
是的,它符合,假如我們接受演化論「基因中心」這一派的話。農耕革命之後的一個小女孩多半不會比遊獵採集時代的小女孩快樂,遊獵採集時代的成年人卻一定要比現在的我們閒散。但演化的重點不在個體的幸福與否,而在整體基因組複本的數量。從這個角度來看,使個體不幸的農耕革命是很成功的,因為它把人類這個物種的基因組複本數字推到了史無前例的高峰。在遊獵採集為主的舊石器時代,全球人口可能不過千萬,如今我們卻已邁過72億人的大關,幾乎遍佈整個星球。這種個體福祉與整體利益的衝突,就和那個經典的蜘蛛交配的例子一樣,雄蜘蛛在交配之後會被雌蜘蛛吃掉,但牠仍然違反自己的利益,甘為物種的繁衍而犧牲。
再換一個視點來思考,人類大概有點像他們自己養的雞和豬。在當前的肉食工廠體制裏頭,這些禽畜每天生活在不見天日的大篷底下,天天被迫進食,擠在一個轉不了身的格籠之內,最後還要慘遭屠殺,平均壽命應該短於牠們仍未被人圈養的祖先。然而,這兩個物種「成功」了,因為人類愛吃牠們,又懂得對付牠們,所以牠們便能以個體的「幸福」換來了整體數量的繁衍(牠們的數目甚至超過了人類)。至少,牠們要比長毛象和多多鳥之類的動物成功——人類養不了牠們,只好把牠們全部吃光。
其實我們也曾有過飛鳥般的日子,不種不收不積蓄。只是到了公元前一萬年左右,發生了農耕革命,那種逍遙的日子就結束了。此後,我們「擁有」田地,「擁有」積糧。我們開始害怕別人搶奪這一切維生的資源,於是豎起柵欄,注意安保,漸漸發展出村社、城市和國家,大大小小各種類型的政治組織,好保障產業及生命。不要誤會,遊獵採集時代的人類也很暴力,殺嬰殺老人等「去除負累」的殘酷手段更可能十分普遍。只不過那時候的殺戮規模不會太大,也不會是為了捍衞及搶奪領土和資產;因為他們沒有領土,更加沒有財產的觀念。
除了憂慮財產的安全,農耕革命之後的人類還多了一項一切憂慮的根本條件,那就是「明天」。以色列歷史學家哈拉瑞(Yuval Noah Harari)在其暢銷名著《人類大歷史》(Sapiens: A Brief History of Humankind)裏如是說:「狩獵採集者之所以不管未來,是因為他們就是現採現吃,不管是要保存食物,或是累積財物,當時都不是容易的事。……,如果是那些自己無法操控的事,就算擔心也沒用」。
農民就不同了,「一旦遇上旱災、洪水和瘟疫,就容易災情慘重。於是,農民不得不生產多於所需的食物,好儲備存糧。……。在農民得靠雨水灌溉的地方,雨季一開始,擔心也就開始了。每天早上,農民都會凝視遠方的天邊、聞聞風的味道,盯到眼睛發痠。那片是雲嗎?能不能來場及時雨?雨會下得夠嗎?雨會不會又下得太大,把田裏的種子或秧苗都打壞、沖走了?……。在夏天,滿懷憂慮的農民像工蟻一樣瘋狂工作,揮汗種着橄欖樹,再由他的孩子和孫子把橄欖榨成油,這樣到了冬天,甚至明年,他就能吃到今天想吃的食物」。
如此辛勞,如此不安,農民想要的,無非就是為了明天的糧食安全。為了做到這點,他們還必須創造出一個據說很能保衞他們身家性命的統治階級。可惜的是,無論這個階層打着的是甚麼名義(例如宗教,或者把宗教當成敵人的某種主義),常見的情況是這一小撮不勞動不生產的人最後會憑着武力與權威徵收掉你自己留給明天的一切,只剩下今天能讓你存活的口糧。
如果農耕革命的問題這麼嚴重,不止使人類腦容量下降,身體變差,還使人多了無窮的困擾與不盡的勞苦。那我們為甚麼還會走上這條路,而且回不了頭?這難道符合演化的原則嗎?
是的,它符合,假如我們接受演化論「基因中心」這一派的話。農耕革命之後的一個小女孩多半不會比遊獵採集時代的小女孩快樂,遊獵採集時代的成年人卻一定要比現在的我們閒散。但演化的重點不在個體的幸福與否,而在整體基因組複本的數量。從這個角度來看,使個體不幸的農耕革命是很成功的,因為它把人類這個物種的基因組複本數字推到了史無前例的高峰。在遊獵採集為主的舊石器時代,全球人口可能不過千萬,如今我們卻已邁過72億人的大關,幾乎遍佈整個星球。這種個體福祉與整體利益的衝突,就和那個經典的蜘蛛交配的例子一樣,雄蜘蛛在交配之後會被雌蜘蛛吃掉,但牠仍然違反自己的利益,甘為物種的繁衍而犧牲。
再換一個視點來思考,人類大概有點像他們自己養的雞和豬。在當前的肉食工廠體制裏頭,這些禽畜每天生活在不見天日的大篷底下,天天被迫進食,擠在一個轉不了身的格籠之內,最後還要慘遭屠殺,平均壽命應該短於牠們仍未被人圈養的祖先。然而,這兩個物種「成功」了,因為人類愛吃牠們,又懂得對付牠們,所以牠們便能以個體的「幸福」換來了整體數量的繁衍(牠們的數目甚至超過了人類)。至少,牠們要比長毛象和多多鳥之類的動物成功——人類養不了牠們,只好把牠們全部吃光。
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
梁文道:農耕革命的陷阱(也不種,也不收的日子之二)
【飲食男女】記得好幾年前,我曾經在這個專欄裏介紹過人類學家薩林斯(Marshall Sahlins)所說的「原初豐裕社會」,說明遊獵採集時代的人類活得不一定很苦;相反地,他們無憂無慮,悠閒自在。他幾十年前提出這個觀點的時候是很革命的,挑戰了人類不斷進步,生活愈來愈幸福的傳統想法。沒想到時至今日,加上許多考古學家和古人類學者的發現,「舊石器時代的遊獵採集文明要比今天幸福」,竟已漸漸匯入主流,成了一種新常識,開始動搖所有人對農耕革命的看法。
以色列歷史學家哈拉瑞(Yuval Noah Harari),才三十多歲便寫出了一本在薄薄數百頁內說完整個人類故事的暢銷書《人類大歷史》(Sapiens:A Brief History of Humankind),譯成 23種語言,紅遍全球。他這本書便是這個新常識的好例子,在全書開頭的第一部,他就斷言:「有證據顯示,自從採集時代以來,直到現代,智人的腦容量其實是逐漸減少的!不難理解,要在採集時代存活下來,每個人都必須有高超的心智能力;而等到農業時代和工業時代開展,人類開始能依靠別人的技能生存下來,就算低能力的人也開始有了生存空間。例如只要肯挑水,或是當個生產線的工人,就能活下來,並把自己那些平庸無奇的基因,傳衍下去。」
請注意,這是本針對一般讀者的大眾讀物。哈拉瑞這麼說,等於是在挑戰大部分人對於史前人類的固有印象,而且還是從更根本的地方入手,非常刺激地告訴我們,我們可能比自己的祖先「愚蠢」。接下來,他就開始一一數算農耕革命的常規壞處,也是現在許多學者都會認同的共識:
「採集者之所以能夠免受飢餓或營養不良的困擾,秘訣就在於多樣化的飲食。相較之下,之後農民的飲食往往種類極少,而且還不均衡。特別是在近代,許多農業人口都依靠單一作物為主要熱量來源,可能是小麥、馬鈴薯、稻米之類,這樣一來就會缺少其他人體所必要的維生素、礦物質或其他養分。例如在中國偏遠鄉間的傳統典型農夫,早上吃飯、中午吃飯、晚上吃的還是飯」。
由於只靠單一作物,邏輯地想,農耕社會的人類除了營養不良之外,一定還會遇到更嚴重的問題:
「一旦來場乾旱、火災、大地震,把當年的稻米或馬鈴薯摧毀殆盡,就會引發嚴重的饑荒。雖然採集社會還是難以倖免於自然災害,而且也會碰上食物短缺或饑荒的情形,但通常他們處理起來就是比較游刃有餘。如果主要食物短缺,他們可以去採集其他食物或狩獵其他動物,又或是直接遷徙到受影響較小的地區」。說得沒錯,西方近代史上最惡名昭彰的「愛爾蘭馬鈴薯危機」就是單一作物饑荒的最好例子。
既然農耕,人類生活的方式自然也得跟着適應,從游動轉成定居。表面上看,安居一處總比到處流浪要好。然而,如此一來,女性的生育率便會增加,每個嬰孩都得提早斷奶,改吃米麥煮成的粥,然後好讓母親回到田裏幫忙。「人口一多,就耗去了原本的糧食剩餘,於是耕種面積又得加大。這時,由於人群聚居之處易有疾病肆虐,孩子吃母乳的比率愈來愈少,穀類則愈來愈多,再加上要共享這些粥的兄弟姐妺也愈來愈多,讓兒童死亡率一路飆升。在大多數的遠古農業社會裏,至少三分之一的兒童無法長到二十歲成人。然而人口出生率仍然大於死亡率,人類養育子女的數字也居高不下。」
結論?就像「原初豐裕社會」那個觀念所暗示的,人類活得愈來愈累,工時日益增加。於是原本叫人不必擔心食物匱乏的農耕革命,使人不用逐水草而居的定居生活,反而把人類推上了一條更加辛苦的不歸路。就像電腦、互聯網,以及電子通訊技術的革命一樣,本來是為了讓生活更便利,最後卻讓所有人二十四小時都下不了班。
以色列歷史學家哈拉瑞(Yuval Noah Harari),才三十多歲便寫出了一本在薄薄數百頁內說完整個人類故事的暢銷書《人類大歷史》(Sapiens:A Brief History of Humankind),譯成 23種語言,紅遍全球。他這本書便是這個新常識的好例子,在全書開頭的第一部,他就斷言:「有證據顯示,自從採集時代以來,直到現代,智人的腦容量其實是逐漸減少的!不難理解,要在採集時代存活下來,每個人都必須有高超的心智能力;而等到農業時代和工業時代開展,人類開始能依靠別人的技能生存下來,就算低能力的人也開始有了生存空間。例如只要肯挑水,或是當個生產線的工人,就能活下來,並把自己那些平庸無奇的基因,傳衍下去。」
請注意,這是本針對一般讀者的大眾讀物。哈拉瑞這麼說,等於是在挑戰大部分人對於史前人類的固有印象,而且還是從更根本的地方入手,非常刺激地告訴我們,我們可能比自己的祖先「愚蠢」。接下來,他就開始一一數算農耕革命的常規壞處,也是現在許多學者都會認同的共識:
「採集者之所以能夠免受飢餓或營養不良的困擾,秘訣就在於多樣化的飲食。相較之下,之後農民的飲食往往種類極少,而且還不均衡。特別是在近代,許多農業人口都依靠單一作物為主要熱量來源,可能是小麥、馬鈴薯、稻米之類,這樣一來就會缺少其他人體所必要的維生素、礦物質或其他養分。例如在中國偏遠鄉間的傳統典型農夫,早上吃飯、中午吃飯、晚上吃的還是飯」。
由於只靠單一作物,邏輯地想,農耕社會的人類除了營養不良之外,一定還會遇到更嚴重的問題:
「一旦來場乾旱、火災、大地震,把當年的稻米或馬鈴薯摧毀殆盡,就會引發嚴重的饑荒。雖然採集社會還是難以倖免於自然災害,而且也會碰上食物短缺或饑荒的情形,但通常他們處理起來就是比較游刃有餘。如果主要食物短缺,他們可以去採集其他食物或狩獵其他動物,又或是直接遷徙到受影響較小的地區」。說得沒錯,西方近代史上最惡名昭彰的「愛爾蘭馬鈴薯危機」就是單一作物饑荒的最好例子。
既然農耕,人類生活的方式自然也得跟着適應,從游動轉成定居。表面上看,安居一處總比到處流浪要好。然而,如此一來,女性的生育率便會增加,每個嬰孩都得提早斷奶,改吃米麥煮成的粥,然後好讓母親回到田裏幫忙。「人口一多,就耗去了原本的糧食剩餘,於是耕種面積又得加大。這時,由於人群聚居之處易有疾病肆虐,孩子吃母乳的比率愈來愈少,穀類則愈來愈多,再加上要共享這些粥的兄弟姐妺也愈來愈多,讓兒童死亡率一路飆升。在大多數的遠古農業社會裏,至少三分之一的兒童無法長到二十歲成人。然而人口出生率仍然大於死亡率,人類養育子女的數字也居高不下。」
結論?就像「原初豐裕社會」那個觀念所暗示的,人類活得愈來愈累,工時日益增加。於是原本叫人不必擔心食物匱乏的農耕革命,使人不用逐水草而居的定居生活,反而把人類推上了一條更加辛苦的不歸路。就像電腦、互聯網,以及電子通訊技術的革命一樣,本來是為了讓生活更便利,最後卻讓所有人二十四小時都下不了班。
2015年1月11日星期日
梁文道:帝國的前鋒
【蘋果日報】因為想多了解一點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細節,我終於硬下心腸,拿起了T.E勞倫斯的《智慧七柱》,這本據說「名聲在外,享有美譽,但很少有人讀過的書」。今天大家談起「沙漠裏的勞倫斯」,或者「阿拉伯的勞倫斯」,往往會忘了他在中東地區所策動的那一切冒險,其實全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一部份。而且這一部份對今日世界局勢的影響,可能還要比一戰在歐洲留下的作用大得多。美國戰地記者安德森(Scott Anderson)在前年出版了一本非常紮實的專著《阿拉伯的勞倫斯:戰爭、謊言、帝國愚行與現代中東的形成》(Lawrence In Arabia: War, Deceit, Imperial Folly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Middle East),談的正是這個問題,可以為《智慧七柱》的現代讀者提供一個更深廣的背景。
先說勞倫斯自己的鉅作,便和我之前聽說的差不多,它那些關於地形的長篇大論着實沈悶,恐怕只有像勞倫斯那樣的軍方特務,才會這麼關注何處有水井可供補給,何處太過平坦所以不利埋伏之類的問題。但它精彩的地方,卻遠遠超出預期,令人難忘,特別是對殘酷戰爭的描述,以及在戰事中漸漸養成的一種淡漠。例如一場屠殺過後,勞倫斯看到了滿地屍體,他的感覺竟然是:「死者看上去很美,月光溫柔地灑下,把他們軟化出一陣新象牙般的顏色」。又比如為了避免傷重的伙伴被敵人俘虜折磨,勞倫斯承擔責任,果決地一槍打爆他的腦袋;當晚他又順便殺了死者留下的駱駝,好制止其他人為了爭奪這份遺產而吵架,同時還多了駱駝肉給大伙當晚餐。
勞倫斯向來是個謎,一方面是個名聞全球的英雄,另一方面卻有很多人批評他說謊,既出賣了阿拉伯人也背叛了英國。懷疑他在書中自我標榜,浪漫化自己事跡的,更是多不勝數。安德森非常清楚勞倫斯的敘述與事實時有出入,可他同情這個傳奇人物的矛盾。的確,一個真的想要自我炒作的人,又怎麼能像勞倫斯那樣,回國之後隱姓埋名到了乾脆替自己更改姓名的地步?身為英軍的榮耀,他卻在戰後請求重新入伍皇家空軍,堅持當個最普通的小兵。就連《智慧七柱》,他最初也只是自己手搖印刷了八本,用來分送友人,後來耐不住外界公開出版的要求,這才勉強出了兩百冊的刪節版。這種極端的低調,與他文字中那種對暴力場面仔細而唯美的鋪寫,以及文字背後那一絲淡漠,其實十分相應。
這讓我想起了另一個在沙漠上成名的冒險家,另一個軍旅出身的英國作家,塞西格(Wilfred Thesiger)。他可能是英國最後一位經典意義上的大探險家,出身良好,在伊頓和牛津唸書,但他身形高大粗獷,鼻子曾經因為拳擊賽而斷過三次。就像他的偶像勞倫斯一樣,他也從軍外征,深入敵後,而且一樣帶隊打過以少戰多的勝仗。但真正使他成名的,是他後來兩次徒步穿越阿拉伯半島上的「空白地帶」,以一般人根本活不下去的少量食物和淡水熬過那連貝都因人都感到畏懼的人間地獄。除此之外,近距離獵獅,與撒哈拉沙漠周邊各部族打成一片,這等尋常白人探險故事就更不用說了。我說他「是英國最後一位經典意義上的大探險家」,理由之一是他乃2003年才去世的當代人,離我們不遠。理由之二則是他的旅行帶着一種非常古典的浪漫色彩,和科學發現無關,和宗教傳佈無關,更不是為了享樂好玩。他的漫遊,更多的就只是因為想走而已;既然眼前有塊沙漠,何不進去看看?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股極端自制的英式中產階級淡漠。他的文筆絕對比不上勞倫斯多彩,也不喜歡給讀者上歷史文化課,甚至連帝國探險家常見的那種政治關懷也沒有,他只是非常樸素而微觀地描寫途中的遭遇與人物。換句話說,他乾燥的文字絕對不是「千年一嘆」式的文化苦旅,充滿無謂的感慨和過度誇大的聯想。他完全沈浸在異族文化的廣袤和眼前所見的世界當中。
有一回,塞西格穿着整齊三件頭法蘭絨西裝,以老派的上層社會腔調演講,使得慕名而來的年輕聽眾有些輕微的失望。因為大家都以為自己會見到一個Indiana Jones式的漢子,沒想到竟是如此一位老紳士。特別令人搖頭的,是他談到自己經歷時的節制,不加油添醋,也沒有引人入勝的戲劇效果。到了問答環節,終於有人舉手來點刺激的問題:「威爾弗雷爵士,你第一次殺人的時候有什麼感覺?」「殺人?我從來沒殺過人呀」「但你的書裏頭……」「噢,我懂了。嗯,我當然試過拿着來福槍從遠距離殺人」。另一個學生接着提問:「威爾弗雷爵士,孤身一人走進嚇人的『丹尼基』鄉野(Danaikil,位處埃塞俄比亞東北的荒漠,地球上溫度最高最不宜人居的地方之一),遇到當地那個把敵人睾丸掛在脖子上來慶祝勝利的年輕統治者,是什麼感覺?」「他看來很愉快」,塞西格略微沈吟了一下,想找一個恰當的比喻,然後他說:「好像他剛得到了First Field Colours(這是伊頓公學獨家球賽的獎章)」。
這便是我所說的淡漠,或許塞西格在開槍殺人的時候就是真的這麼無感,乃至於他根本不以為自己殺過人。又或許,他只是在裝,偽裝出一副對任何血腥帶色的事情皆不反應的態度。但就算是裝,他也還是十足地保持了老派英國統治階層的派頭。這淡漠,這自持,正和勞倫斯類似,是那個年代許多探險者、開拓者、冒險的陰謀家,在地球遙遠角落維護帝國利益的管理者身上的共同特質。一方面,它固然是英國人最引以為傲的民族美德,令他們得以暗暗誇耀自己的處變不驚;但另一方面,這種品性似乎又與帝國的本質相關。那到底是怎麼樣的聯繫呢?
安德森在他那本研究勞倫斯的大書開頭,部份地解答了這個問題。首先,他提到了勞倫斯寫給父母的家書,「主要特徵是徹底的冷靜超然,……仿佛是在作學術演講」。這是當年帝國中產階級合宜的情感表達方式,因為「從孩子降生起,父母就不得不告誡自己要堅強,因為他們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將來可能會漂洋過海,前往帝國的一個遙遠的前哨,或許幾十年都不會再見面,有的甚至一輩子都無法重逢」。這是帝國的負擔,因為他們深信「大英帝國矗立於現代文明的巔峰,帝國的特別義務是通過貿易、聖經、槍炮,或者這三者的結合,去啟蒙和教化世界上較為不幸的文化和種族」。勞倫斯和塞西格都是熱愛他族遠多於祖國的人,都對帝國的霸業和官僚有着很深的抗拒。可是,在最根本的性格形成上講,他們始終是帝國的產物。而那個大探險家的時代,早已告終,正如培育他們出來的帝國一樣。
先說勞倫斯自己的鉅作,便和我之前聽說的差不多,它那些關於地形的長篇大論着實沈悶,恐怕只有像勞倫斯那樣的軍方特務,才會這麼關注何處有水井可供補給,何處太過平坦所以不利埋伏之類的問題。但它精彩的地方,卻遠遠超出預期,令人難忘,特別是對殘酷戰爭的描述,以及在戰事中漸漸養成的一種淡漠。例如一場屠殺過後,勞倫斯看到了滿地屍體,他的感覺竟然是:「死者看上去很美,月光溫柔地灑下,把他們軟化出一陣新象牙般的顏色」。又比如為了避免傷重的伙伴被敵人俘虜折磨,勞倫斯承擔責任,果決地一槍打爆他的腦袋;當晚他又順便殺了死者留下的駱駝,好制止其他人為了爭奪這份遺產而吵架,同時還多了駱駝肉給大伙當晚餐。
勞倫斯向來是個謎,一方面是個名聞全球的英雄,另一方面卻有很多人批評他說謊,既出賣了阿拉伯人也背叛了英國。懷疑他在書中自我標榜,浪漫化自己事跡的,更是多不勝數。安德森非常清楚勞倫斯的敘述與事實時有出入,可他同情這個傳奇人物的矛盾。的確,一個真的想要自我炒作的人,又怎麼能像勞倫斯那樣,回國之後隱姓埋名到了乾脆替自己更改姓名的地步?身為英軍的榮耀,他卻在戰後請求重新入伍皇家空軍,堅持當個最普通的小兵。就連《智慧七柱》,他最初也只是自己手搖印刷了八本,用來分送友人,後來耐不住外界公開出版的要求,這才勉強出了兩百冊的刪節版。這種極端的低調,與他文字中那種對暴力場面仔細而唯美的鋪寫,以及文字背後那一絲淡漠,其實十分相應。
這讓我想起了另一個在沙漠上成名的冒險家,另一個軍旅出身的英國作家,塞西格(Wilfred Thesiger)。他可能是英國最後一位經典意義上的大探險家,出身良好,在伊頓和牛津唸書,但他身形高大粗獷,鼻子曾經因為拳擊賽而斷過三次。就像他的偶像勞倫斯一樣,他也從軍外征,深入敵後,而且一樣帶隊打過以少戰多的勝仗。但真正使他成名的,是他後來兩次徒步穿越阿拉伯半島上的「空白地帶」,以一般人根本活不下去的少量食物和淡水熬過那連貝都因人都感到畏懼的人間地獄。除此之外,近距離獵獅,與撒哈拉沙漠周邊各部族打成一片,這等尋常白人探險故事就更不用說了。我說他「是英國最後一位經典意義上的大探險家」,理由之一是他乃2003年才去世的當代人,離我們不遠。理由之二則是他的旅行帶着一種非常古典的浪漫色彩,和科學發現無關,和宗教傳佈無關,更不是為了享樂好玩。他的漫遊,更多的就只是因為想走而已;既然眼前有塊沙漠,何不進去看看?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股極端自制的英式中產階級淡漠。他的文筆絕對比不上勞倫斯多彩,也不喜歡給讀者上歷史文化課,甚至連帝國探險家常見的那種政治關懷也沒有,他只是非常樸素而微觀地描寫途中的遭遇與人物。換句話說,他乾燥的文字絕對不是「千年一嘆」式的文化苦旅,充滿無謂的感慨和過度誇大的聯想。他完全沈浸在異族文化的廣袤和眼前所見的世界當中。
有一回,塞西格穿着整齊三件頭法蘭絨西裝,以老派的上層社會腔調演講,使得慕名而來的年輕聽眾有些輕微的失望。因為大家都以為自己會見到一個Indiana Jones式的漢子,沒想到竟是如此一位老紳士。特別令人搖頭的,是他談到自己經歷時的節制,不加油添醋,也沒有引人入勝的戲劇效果。到了問答環節,終於有人舉手來點刺激的問題:「威爾弗雷爵士,你第一次殺人的時候有什麼感覺?」「殺人?我從來沒殺過人呀」「但你的書裏頭……」「噢,我懂了。嗯,我當然試過拿着來福槍從遠距離殺人」。另一個學生接着提問:「威爾弗雷爵士,孤身一人走進嚇人的『丹尼基』鄉野(Danaikil,位處埃塞俄比亞東北的荒漠,地球上溫度最高最不宜人居的地方之一),遇到當地那個把敵人睾丸掛在脖子上來慶祝勝利的年輕統治者,是什麼感覺?」「他看來很愉快」,塞西格略微沈吟了一下,想找一個恰當的比喻,然後他說:「好像他剛得到了First Field Colours(這是伊頓公學獨家球賽的獎章)」。
這便是我所說的淡漠,或許塞西格在開槍殺人的時候就是真的這麼無感,乃至於他根本不以為自己殺過人。又或許,他只是在裝,偽裝出一副對任何血腥帶色的事情皆不反應的態度。但就算是裝,他也還是十足地保持了老派英國統治階層的派頭。這淡漠,這自持,正和勞倫斯類似,是那個年代許多探險者、開拓者、冒險的陰謀家,在地球遙遠角落維護帝國利益的管理者身上的共同特質。一方面,它固然是英國人最引以為傲的民族美德,令他們得以暗暗誇耀自己的處變不驚;但另一方面,這種品性似乎又與帝國的本質相關。那到底是怎麼樣的聯繫呢?
安德森在他那本研究勞倫斯的大書開頭,部份地解答了這個問題。首先,他提到了勞倫斯寫給父母的家書,「主要特徵是徹底的冷靜超然,……仿佛是在作學術演講」。這是當年帝國中產階級合宜的情感表達方式,因為「從孩子降生起,父母就不得不告誡自己要堅強,因為他們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將來可能會漂洋過海,前往帝國的一個遙遠的前哨,或許幾十年都不會再見面,有的甚至一輩子都無法重逢」。這是帝國的負擔,因為他們深信「大英帝國矗立於現代文明的巔峰,帝國的特別義務是通過貿易、聖經、槍炮,或者這三者的結合,去啟蒙和教化世界上較為不幸的文化和種族」。勞倫斯和塞西格都是熱愛他族遠多於祖國的人,都對帝國的霸業和官僚有着很深的抗拒。可是,在最根本的性格形成上講,他們始終是帝國的產物。而那個大探險家的時代,早已告終,正如培育他們出來的帝國一樣。
2015年1月6日星期二
梁文道:回到舊石器時代(也不種,也不收的日子之一)
【飲食男女】大概每隔五年(甚或更短),就會突然出現一股嶄新的飲食風潮,宣稱自己的主張能夠使人透過飲食方式的改變,變得更加健康更加長壽。「舊石器時代飲食」(Paleolithic diet)就是這樣的潮流,雖然早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便已初露苗頭,但這幾年開始聲勢浩大,常能在各類媒體上頭看見相關討論。終於,最近我也遇見了一個奉行這套飲食法的活人。
這人的身材確實壯健,氣溫降到十度以下,仍然一件短袖T恤,底下的肌肉鼓脹欲噴,令人艷羨。據他說,自從遵行「穴居人生活法則」,他的身體就愈來愈好了,頭腦清醒,反應靈敏,簡直就像一個活在現代都市叢林之中的泰山。
所謂的「舊石器時代飲食」與「穴居人生活法則」,簡單說,就是盡量回到老祖宗還不懂得種地,仍然在叢林曠野中狩獵採集食物的日子。那時候,他們不吃米麥花生等各種今人奉為主食的穀物豆類,尤其是以它們精製加工而成的麵食米飯。那時候,他們也不吃奶製品,因為他們還不懂得畜牧。那時候,他們更不會嘗到那麼多的油、糖與鹽,因為這全是舊石器時代的技術很難弄得到的東西。戒絕了這些現代人常見的飲食,動脈硬化糖尿病和癌症等慢性病自會遠離,我們再也不用怕花生敏感,也不必擔心消化不了奶和豆子裏頭的「凝集素」;而且身體吸收營養的效率倍增,食量下降。最理想的情況甚至是盡量生食,不加烹調,特別該像古人那樣吃生鮮當季的蔬果。
粗略總結,這整套說法的依據是人類進入農業時代的時間尚短,身體的演化根本還不適應各種農畜業的進展。例如米麥,人類吃肉吃了幾百萬年,但以穀物為主的日子卻只才兩萬年不到,所以我們的腸道對付不了這麼多新添的糧食。又如奶品,很多人一喝就要拉肚子,那是因為人類是唯一一種成年後還要喝奶的哺乳類,而且還喝其他動物的奶,太不自然。
由於這股潮流的支持者太過崇尚遠古人類的體魄,所以飲食之外,他們最好還得全面學習古人的生活方式,能夠走路就走路,做大量的運動,最好是攀岩以及野外定向,偶爾拋擲石塊,搬運木頭。看着我這位新相識的發達胸肌,我忍不住猜疑,這到底是他飲食內容改變的成果,還是他勤奮健身的體現?
我是個對大部分事情都沒甚麼立場的人,因為我總在懷疑。多吃肉魚菜果,少吃米麥油糖和加工食品的「舊石器時代飲食」是很有趣,但它在科學上卻不一定那麼站得住腳,因為它低估了演化和適應的能力與速度,也低估了農耕革命對人體的變化。但更加讓我懷疑的,是這套主張的基礎前提:舊石器時代的人要比今天健康。
沒錯,的確有很多學者從遠古人類的遺骸發現,當時的人沒有這麼多文明病,身高要比現代人高,甚至腦容量都要比現代人大。那時候的人還很少得上傳染病,致死原因多半是外傷和傷口感染。可這一切又豈止能以飲食和運動達致?那年頭的人還不懂得養雞養豬,所以當然不會那麼容易染上從其他物種身上傳來的病毒。那時候的人類聚落規模極小,一個部落至大也不過幾百人,因此傳染病的殺傷力有限。
換句話說,舊石器時代的人類身體是舊石器時代的結果。想要徹底得回到那種身體,除非我們能放棄一切農耕革命之後的新生事物。不只是白米與麵包,不只是汽車等交通工具,還得放棄我們的社會形式,例如城市、國家,與文明。我們真回得去嗎?
這人的身材確實壯健,氣溫降到十度以下,仍然一件短袖T恤,底下的肌肉鼓脹欲噴,令人艷羨。據他說,自從遵行「穴居人生活法則」,他的身體就愈來愈好了,頭腦清醒,反應靈敏,簡直就像一個活在現代都市叢林之中的泰山。
所謂的「舊石器時代飲食」與「穴居人生活法則」,簡單說,就是盡量回到老祖宗還不懂得種地,仍然在叢林曠野中狩獵採集食物的日子。那時候,他們不吃米麥花生等各種今人奉為主食的穀物豆類,尤其是以它們精製加工而成的麵食米飯。那時候,他們也不吃奶製品,因為他們還不懂得畜牧。那時候,他們更不會嘗到那麼多的油、糖與鹽,因為這全是舊石器時代的技術很難弄得到的東西。戒絕了這些現代人常見的飲食,動脈硬化糖尿病和癌症等慢性病自會遠離,我們再也不用怕花生敏感,也不必擔心消化不了奶和豆子裏頭的「凝集素」;而且身體吸收營養的效率倍增,食量下降。最理想的情況甚至是盡量生食,不加烹調,特別該像古人那樣吃生鮮當季的蔬果。
粗略總結,這整套說法的依據是人類進入農業時代的時間尚短,身體的演化根本還不適應各種農畜業的進展。例如米麥,人類吃肉吃了幾百萬年,但以穀物為主的日子卻只才兩萬年不到,所以我們的腸道對付不了這麼多新添的糧食。又如奶品,很多人一喝就要拉肚子,那是因為人類是唯一一種成年後還要喝奶的哺乳類,而且還喝其他動物的奶,太不自然。
由於這股潮流的支持者太過崇尚遠古人類的體魄,所以飲食之外,他們最好還得全面學習古人的生活方式,能夠走路就走路,做大量的運動,最好是攀岩以及野外定向,偶爾拋擲石塊,搬運木頭。看着我這位新相識的發達胸肌,我忍不住猜疑,這到底是他飲食內容改變的成果,還是他勤奮健身的體現?
我是個對大部分事情都沒甚麼立場的人,因為我總在懷疑。多吃肉魚菜果,少吃米麥油糖和加工食品的「舊石器時代飲食」是很有趣,但它在科學上卻不一定那麼站得住腳,因為它低估了演化和適應的能力與速度,也低估了農耕革命對人體的變化。但更加讓我懷疑的,是這套主張的基礎前提:舊石器時代的人要比今天健康。
沒錯,的確有很多學者從遠古人類的遺骸發現,當時的人沒有這麼多文明病,身高要比現代人高,甚至腦容量都要比現代人大。那時候的人還很少得上傳染病,致死原因多半是外傷和傷口感染。可這一切又豈止能以飲食和運動達致?那年頭的人還不懂得養雞養豬,所以當然不會那麼容易染上從其他物種身上傳來的病毒。那時候的人類聚落規模極小,一個部落至大也不過幾百人,因此傳染病的殺傷力有限。
換句話說,舊石器時代的人類身體是舊石器時代的結果。想要徹底得回到那種身體,除非我們能放棄一切農耕革命之後的新生事物。不只是白米與麵包,不只是汽車等交通工具,還得放棄我們的社會形式,例如城市、國家,與文明。我們真回得去嗎?
2015年1月4日星期日
梁文道:我必須正義(二之二)
【蘋果日報】出於恐懼,為了自保,一個有權力的人會想盡辦法堵漏,封掉所有可能釀成意外的東西,哪怕他了解那種可能其實小得不像話。出於恐懼,為了謀利,一個知名學者可以厚顏撰詩,極盡諂媚地頌揚今上,哪怕他的教養和直覺會告訴他,這是種多麼丟人的事。這種情況這種人,我們一般都會說他們可笑而無恥,埋沒真心,甚至喪盡天良。那是因為我們以為,就連他們自己也不會相信自己幹的是對的,他們自己也不能認同自己所說的那些話。一個人的言行若是違背了他自己的信念與原則,這豈不是種道德的敗壞?而且它還是明知故犯的道德敗壞。任何人要是出了這種問題,恐怕都不能夠心安。所以我們在譴責這些人的時候,常喜歡用上「捫心自問」之類的說法,意思是要他們挖掘自己的內心,坦然面對靈魂深處的真相,看看自己有沒有辦法做到與自己和解的安穩境地。
我很相信人是需要與自己和解的,因為要一個人承認自己是個惡棍,並不是件太容易的事。所以多數「壞人」都不認為自己很壞,一個惡貫滿盈的貪官也總得有面對子女的時候。換句話說,他們必須是對的,好的,正義的。他們一定要找到一個可靠的東西來支持自己,證明他那些表面上很丟人很難堪的言行,原來在另一個層次上(最好還得是更高的層次),竟然是站得住腳的。
或許這就是為甚麼我的朋友會發現那些和他一起開會的專家,滿口最荒謬最沒有人味的政治效忠言語;同時卻還能一臉正氣,語氣誠懇的原因了。當然,這絕對可以是段很入戲的演出,但會不會有那麼一絲機會,他們正在努力逼使自己相信自己正在說的宏大道理?那些意識型態的宣傳,那些非日常的官腔,本來是大家私下嘲諷的對象,沒人拿它們當真。可是現在,他們必須學着接受,接受它們如接受天底下最崇高最正確的真理。
唯有如此,他們才能與自己和解,確定自己沒有矛盾,沒有違反自己的信念。因為他們真心相信自己所說的一切,例如「這是個盛世」,「習大大是毛澤東以來最英明最偉大的領袖」,「全國文藝界都該反省過往的缺失,領會習主席講話背後的真理」。這麼一來,他們在道德上就沒甚麼好指責的了。不只不可指責,甚至值得欽佩。因為此刻他們站得更高,看得更遠。是我們在一個庸俗的角度上看,才會覺得他們擦鞋拍馬;可是他們曉得,他們比誰都更接近真實。他們成了真理的代言人,正義的化身。由於他們在一個更高尚、更深遠的存有層次上正確,所以眼下這一點點凡人眼中的失節和錯誤,全都變得那麼渺小,那麼地微不足道。
要做到這一點,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困難。因為此刻他們所投靠的那套價值觀,本來就有它「正確」的一面,那一面既是來自歷史,來自一個長年掌握權力、不停運轉的意識型態機器;也來自這具機器饒有成效地把它打進了社會生活的每一個角落。也就是說,我接受的這套價值,是套「一貫正確」的價值,而且還是社會上多數人都不會反對(或者是不敢公開反對)的價值。
再說吧,在抽掉任何具體關涉,放棄了任何深究的念頭之後,那些為人質疑訕笑的意識型態語言,聽起來也還真是那麼地正確。比如說禁掉一些描寫小三的影視製作,是為了「導正社會風俗」;難道「導正社會風俗」有錯嗎?封掉一些人的嘴巴,是為了「維持社會穩定,因為穩定對今天中國的發展而言實在是太重要了」;難道社會穩定不好嗎?中國的發展就不需要穩定嗎?他們誇張地讚揚習近平,因為他大力反貪,因為他說文藝作品不能只是拜金;你能不同意嗎?莫非你覺得貪腐不錯,文化全該媚俗地倒向資本?
久聞前南斯拉夫的丹尼洛.契斯(Danilo Kis),我卻是最近才透過中譯瞭解到這位作家的偉大。在其短篇小說《鮑里斯.達維多維奇之墓》裏頭,恰好就有一段文字,入木三分地刻劃了這種與自我和解的荒謬。小說裏的主角諾夫斯基是個把一生都獻給了革命的傳奇人物,但也和許多早期共產運動的志士一樣,後來卻遭到黨和國家的肅反,丟進大牢,遇到無情的酷刑與折磨,硬是要他承認一些自己沒有犯過的重罪。同樣的場景,亞瑟.科斯勒(Arthur Koestler)也曾在其名著《正午的黑暗》(Darkness at Noon)寫過,可是丹尼洛.契斯卻要比他更狠更精準:
「諾夫斯基拖延着質詢的時間,試圖在供詞裏──這可能會是他死後留下的唯一文件──加入一些措辭,通過精心的自相矛盾與誇張手法,不僅減輕他最終的潰敗,還能暗暗告訴未來的調查員,這篇供辭的整個架構都是建立在靠折磨壓榨出來的謊言之上」。換句話講,他在試着「不屈地屈服」,苟延殘喘地為後人留下一絲真相的痕跡。
而負責審訊他的調查員費杜金,他則「非常清楚,這份長達十頁、密密麻麻打出來的供詞完全是杜撰出來的」。但他工作認真,「在漫長的夜裏用兩根手指笨拙又緩慢地打着(他喜歡事事親力親為),努力從某些假設推斷出合理的結論,如此編造出來的。因此,費杜金感興趣的不是所謂的事實或人物,而是那些假設和對它們合理的運用」。可千萬不要以為這是個埋沒良心的人。不,調查員費杜金只是埋沒了事實和「表面的真理」而已。
丹尼洛.契斯以第一人稱的聲音冷靜地分析:「我相信他們所依據的都超越了狹隘的自我中心的目的:諾夫斯基拼命要在自己的死亡與潰敗中保全的,不只是他個人形像的尊嚴,還有所有革命志士的尊嚴,而費杜金在杜撰與假設之時,拼命想保住的則是革命正義以及施行這正義者的嚴苛與一致性:因為摧毀一個人、一個微小的生命體的所謂真理,總好過更高層次的利益與原則受到質疑」。費杜金在審訊過程中表現出來的殘暴,並不是因為他很變態。相反地,激起其恨意的:
「正是被告這種多愁善感的自我中心,他們想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和自己那點微薄的真理的病態需求,而所謂的事實只會瘋狂地繞着腦殼打轉,毫無進展。他們這種盲目的真理無法形成一種需要犧牲的、不關心也不能關心人類弱點的,有着更高的價值與正義的系統,這激怒了費杜金。對費杜金而言,出於責任簽字招供是合理的,更是符合道德的行為,因而值得尊敬;無法理解如此簡單明白的道理的人,都會變成他的死敵」。
荒謬,但是現實。越是受到質疑,一個嘗試與權力及自我雙重和解的人,就越有需要覺得自己正義。所以一個人完全可以一邊無情地痛打他心目中的暴民,另一邊卻感到自己的心情宛若期盼子女懂事的慈母。而且你對他的每一句咒罵,也都成了他那崇高正義的證明。
我很相信人是需要與自己和解的,因為要一個人承認自己是個惡棍,並不是件太容易的事。所以多數「壞人」都不認為自己很壞,一個惡貫滿盈的貪官也總得有面對子女的時候。換句話說,他們必須是對的,好的,正義的。他們一定要找到一個可靠的東西來支持自己,證明他那些表面上很丟人很難堪的言行,原來在另一個層次上(最好還得是更高的層次),竟然是站得住腳的。
或許這就是為甚麼我的朋友會發現那些和他一起開會的專家,滿口最荒謬最沒有人味的政治效忠言語;同時卻還能一臉正氣,語氣誠懇的原因了。當然,這絕對可以是段很入戲的演出,但會不會有那麼一絲機會,他們正在努力逼使自己相信自己正在說的宏大道理?那些意識型態的宣傳,那些非日常的官腔,本來是大家私下嘲諷的對象,沒人拿它們當真。可是現在,他們必須學着接受,接受它們如接受天底下最崇高最正確的真理。
唯有如此,他們才能與自己和解,確定自己沒有矛盾,沒有違反自己的信念。因為他們真心相信自己所說的一切,例如「這是個盛世」,「習大大是毛澤東以來最英明最偉大的領袖」,「全國文藝界都該反省過往的缺失,領會習主席講話背後的真理」。這麼一來,他們在道德上就沒甚麼好指責的了。不只不可指責,甚至值得欽佩。因為此刻他們站得更高,看得更遠。是我們在一個庸俗的角度上看,才會覺得他們擦鞋拍馬;可是他們曉得,他們比誰都更接近真實。他們成了真理的代言人,正義的化身。由於他們在一個更高尚、更深遠的存有層次上正確,所以眼下這一點點凡人眼中的失節和錯誤,全都變得那麼渺小,那麼地微不足道。
要做到這一點,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困難。因為此刻他們所投靠的那套價值觀,本來就有它「正確」的一面,那一面既是來自歷史,來自一個長年掌握權力、不停運轉的意識型態機器;也來自這具機器饒有成效地把它打進了社會生活的每一個角落。也就是說,我接受的這套價值,是套「一貫正確」的價值,而且還是社會上多數人都不會反對(或者是不敢公開反對)的價值。
再說吧,在抽掉任何具體關涉,放棄了任何深究的念頭之後,那些為人質疑訕笑的意識型態語言,聽起來也還真是那麼地正確。比如說禁掉一些描寫小三的影視製作,是為了「導正社會風俗」;難道「導正社會風俗」有錯嗎?封掉一些人的嘴巴,是為了「維持社會穩定,因為穩定對今天中國的發展而言實在是太重要了」;難道社會穩定不好嗎?中國的發展就不需要穩定嗎?他們誇張地讚揚習近平,因為他大力反貪,因為他說文藝作品不能只是拜金;你能不同意嗎?莫非你覺得貪腐不錯,文化全該媚俗地倒向資本?
久聞前南斯拉夫的丹尼洛.契斯(Danilo Kis),我卻是最近才透過中譯瞭解到這位作家的偉大。在其短篇小說《鮑里斯.達維多維奇之墓》裏頭,恰好就有一段文字,入木三分地刻劃了這種與自我和解的荒謬。小說裏的主角諾夫斯基是個把一生都獻給了革命的傳奇人物,但也和許多早期共產運動的志士一樣,後來卻遭到黨和國家的肅反,丟進大牢,遇到無情的酷刑與折磨,硬是要他承認一些自己沒有犯過的重罪。同樣的場景,亞瑟.科斯勒(Arthur Koestler)也曾在其名著《正午的黑暗》(Darkness at Noon)寫過,可是丹尼洛.契斯卻要比他更狠更精準:
「諾夫斯基拖延着質詢的時間,試圖在供詞裏──這可能會是他死後留下的唯一文件──加入一些措辭,通過精心的自相矛盾與誇張手法,不僅減輕他最終的潰敗,還能暗暗告訴未來的調查員,這篇供辭的整個架構都是建立在靠折磨壓榨出來的謊言之上」。換句話講,他在試着「不屈地屈服」,苟延殘喘地為後人留下一絲真相的痕跡。
而負責審訊他的調查員費杜金,他則「非常清楚,這份長達十頁、密密麻麻打出來的供詞完全是杜撰出來的」。但他工作認真,「在漫長的夜裏用兩根手指笨拙又緩慢地打着(他喜歡事事親力親為),努力從某些假設推斷出合理的結論,如此編造出來的。因此,費杜金感興趣的不是所謂的事實或人物,而是那些假設和對它們合理的運用」。可千萬不要以為這是個埋沒良心的人。不,調查員費杜金只是埋沒了事實和「表面的真理」而已。
丹尼洛.契斯以第一人稱的聲音冷靜地分析:「我相信他們所依據的都超越了狹隘的自我中心的目的:諾夫斯基拼命要在自己的死亡與潰敗中保全的,不只是他個人形像的尊嚴,還有所有革命志士的尊嚴,而費杜金在杜撰與假設之時,拼命想保住的則是革命正義以及施行這正義者的嚴苛與一致性:因為摧毀一個人、一個微小的生命體的所謂真理,總好過更高層次的利益與原則受到質疑」。費杜金在審訊過程中表現出來的殘暴,並不是因為他很變態。相反地,激起其恨意的:
「正是被告這種多愁善感的自我中心,他們想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和自己那點微薄的真理的病態需求,而所謂的事實只會瘋狂地繞着腦殼打轉,毫無進展。他們這種盲目的真理無法形成一種需要犧牲的、不關心也不能關心人類弱點的,有着更高的價值與正義的系統,這激怒了費杜金。對費杜金而言,出於責任簽字招供是合理的,更是符合道德的行為,因而值得尊敬;無法理解如此簡單明白的道理的人,都會變成他的死敵」。
荒謬,但是現實。越是受到質疑,一個嘗試與權力及自我雙重和解的人,就越有需要覺得自己正義。所以一個人完全可以一邊無情地痛打他心目中的暴民,另一邊卻感到自己的心情宛若期盼子女懂事的慈母。而且你對他的每一句咒罵,也都成了他那崇高正義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