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5日星期四

梁文道:不言則不喻(不言而喻之一)

【蘋果日報】萬眾期待的政改諮詢文件終於出籠,守在電視旁邊,看完整場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上那乏善可陳的答問,只有一個詞能夠打醒我的精神,那就是「不言而喻」這四個字了。

人家問她整份文件為甚麼沒有提到「愛國愛港」,她的回答是《基本法》早已列明特首的憲制責任,其中明確指出了特首必須愛國愛港,「不言而喻」,毋須多談。這個答案難道不是奇怪得很嗎?全香港人都曉得,擾攘多時的政改爭論的主要節點就在於要不要為特首選舉設限,說穿了就是如何防止中央不願意看到的人馬上任,以及種種為了達到這個結果的手段究竟合不合理等問題。而一直以來,官方和保守派在談這些問題的時候,最喜歡的講法就是,那個人必須「愛國愛港」,並且還在這個講法上作了不少文章。為甚麼到了如此關鍵的文件裏頭,「愛國愛港」卻消失得無影無蹤呢?難道它忽然變得不再重要了嗎?

圍繞着「愛國愛港」的爭論之所以予人有理說不清,越講越糊塗的感覺,並不在於港人不認同愛國愛港的大道理,更不在於許多港人真想找出一個既不愛國還不愛港的特首。真正的麻煩是它難以定義,更難成為一套在程序上合理的標準。着重程序,有理要說得清,卻是大部份香港人長年信守的公共價值。在我們看,你要是想找一個愛國愛港的特首,你當然要說清楚它指的到底是甚麼,更要為它設計一套可以將它公正而合理地體現出來的程序。簡單地講,我們的習慣是但凡涉及制度的事情,都要唔該你講清楚。

如今不談「愛國愛港」,最富善意的理解是林鄭月娥終於守住了香港的價值,也守住了香港公務系統的行事文件,避開了說不清道不明的玄虛概念,擋掉了無法規劃成合理公平的程序的要求。然而,她並沒有這麼表示。她只留下一句「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