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9日星期六
梁文道:小吃大雞排(另一種台灣式言談之一)
【飲食男女】前陣子,有幸和台灣作家焦桐共遊新加坡,路上少不了要向這位出了名愛吃會吃的前輩討教。當地記者,自然不會放過機會,也要他向大家推介台灣美食。恰好有天他和台灣一位專寫「輕小說」的少女作家同台,於是那位小女孩被迫回答相同的問題,也得說說她最想介紹給新加坡人的台灣食肆。結果,她介紹的是「豪大大雞排」。焦大哥立刻側首輕聲忠告:「小姐,這種東西千萬別多吃,會搞壞身體的」。
按照常識,這類用老油去炸,用大量味精和化工調味品去調味的高脂食物,當然能把人吃壞吃垮。問題是為甚麼會有這麼多人覺得它好吃?好吃到要把它當成台灣代表來介紹給外國人的地步?就和近年流行起來的許多台灣小吃一樣,它的走紅是我完全不能理解的,除了味覺的總體敗壞之外,我實在找不出其他理由。既然廉價,我也不能要求它有多好的選料,但也不能沒有雞味到這個程度呀。吃到嘴裏,就是油腥,和一股猛烈的虛假調味,以及厚厚的粉與薄薄的雞;大家難道就是喜歡它的尺寸夠大嗎?大有何難?把雞排捶扁捶鬆便是,只不過甚麼纖維也給它徹底捶散了。
也有台灣人替這種面積比得上半張臉的雞排說話,形容它堪比舉世知名的「維也納炸豬排」(Wiener Schnitzel)。甚麼不好比,跑去和這種東西相比?很抱歉,這是另一樣我無論試過多少回都還不能理解的美食;就算到了名店「Figlmueller」,它還是一樣的寡淡無聊。拿台灣和維也納並論(在食物上),可真是牛頭不對馬嘴,維也納有多壓抑呀?那是座出了佛洛伊德也特別需要佛洛伊德的城市。除了「Plachutta」的煮牛肉比較精彩之外,整座城市的傳統食品都是慾求不滿的病徵。但偏偏台灣人就喜歡用很多國際案例來附會自己,就像前幾年的電影《一頁台北》要把台北拍成巴黎一樣,他們還有人把街頭小吃說得像西班牙的tapas。可西班牙人再窮再不堪,也不會弄出如此人工如此千篇一律的味道吧?
美食家謝忠道幾年前批評台灣將小吃宣傳成美食,是件貽笑大方的怪事。可以料想,他後來被人狠罵「不愛台灣」的情況。照我瞭解,他其實也很喜歡台灣的傳統小吃(和我一樣),只是不認為那是能夠在國際舞台上去與法國高級料理媲美的角色(我也有點認同),更不能被糟蹋到今天這步田地(我完全同意)。然而台灣人能言善道,總有包裝自己的辦法,如果不走外援路線,就搬一堆「古早味」和「五十年傳承」的字眼來跑跑復古路線。所以市面上才有這麼多標榜自己不知「傳承」了多少代的現代加工食品。看上去很美,吃起來則應了焦桐送給那位少女作家的忠告:「小姐,這種東西千萬別多吃,會搞壞身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