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日星期四

梁文道:學習當國民── 十一再談烏魯木齊記者遇襲案

【明報】今天再談香港記者新疆遇襲事件,似乎有些過時,而且不太配合國慶的歡快氣氛。可是我以為正正是要在10月1日這一天去討論那場事關「香港人的言論自由」的意外,才更能突顯它的意義。

事件的核心意義:港人的價值觀遭到挑戰

首先,讓我們重新檢討「香港人的言論自由」這個古怪的說法。我不明白為什麼有那麼多熱心人士會把替香港記者爭取公道的行動看成是「捍衛香港的言論自由」的聖戰?香港記者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被人懷疑藏毒,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被人無故毆打,這是在踐踏言論自由?還是又是踐踏了香港人的言論自由呢?日本記者近日在北京採訪也遭到了武力對待,日本人是不是應該跑到中國來捍衛他們日本人的言論自由呢?假如我們的媒體去朝鮮採訪,處處被人「接待」,處處被人跟蹤,除了按照官方指定的行程和路線行事,便完全沒有機會自主採訪;我們會說這是香港媒體的採訪權利受到限制,是香港人的言論自由受到了打壓嗎?當然不;相反地,我們會說這是朝鮮當局不尊重新聞自主的權利,我們會說這是朝鮮政府在壓制言論和資訊的自由流通。同理,香港記者在成都被公安誣指藏毒,在烏魯木齊被武警踢打,這也不是香港人的言論自由受到威脅,而是中國政府不尊重新聞自由的表現。

假如我們真要爭取什麼,那它絕對不該只是「香港人的言論自由」,而是整個中國的言論自由;假如我們真要捍衛什麼,那也不是香港記者的採訪權利,而是全中國新聞工作者的權利。除非我們基於「同聲同氣」的感情,只想特區政府、港區人大以及中聯辦替我們香港人討回公道。又或者我們只是希望中央更重視香港人知的權利,下令各級政府日後要多多寬容港媒;就算真的要打記者,也獨獨不能打香港的記者。

我的同事閭丘露薇前一陣子發表了一些惹起爭議的言論,爭論的焦點在於記者本身應不應該成為新聞事件的主角,以港媒記者遇襲為中心的報道又會不會轉移了大家對新疆局勢的關心。平心而論,記者被打和新疆的民族衝突都是值得關心的新聞,兩者不必然有非此即彼的關係。然而,這場爭論之所以能夠發生,是因為它的背後還有一重情感認知上的差距。這個差距的一端是覺得太陽底下無新事,騷擾記者在中國根本不算新聞;與其把記者遇襲的意外當作最重要的題材,不如把它當成新聞工作中的負面常項,轉而關注原來設定的主題。這個差距的另一端則是認定中國政府既然屢次重申記者的採訪權利應該得到保障,這麼粗暴野蠻的事件就絕對不應該發生。何况香港的記者就算不是真的無冕皇帝,平常在港也不算是毫無地位的工作,如今又怎堪如此無理的待遇呢?

於是我們就能進入這次事件的核心意義﹕那就是一般香港人所習慣的正常突然一下子被人顛覆掉了;而這場意外,在絕大部分國人甚至部分香港媒體工作者那裏,原來竟是一種常態。換句話說,一切香港人所熟悉的規則,一切香港人所相信的價值,都一起跟着那幾名記者在中國的現場遭到考驗和挑戰。

我們以前不是不知道大陸新聞工作者的狀况。大家都曉得記者是種高風險的行業,在這個有權力者不知道為什麼總是容易以暴力來表達權力的國家,記者是常常捱揍或者被威脅捱揍的。大家也都聽過有些編輯和記者因為揭露地方弊端,而被當地公安進京追捕的新聞。可是這一切消息一向都只存在於香港報紙的「中國版」和電視台裏的「中國新聞」之中。那是一塊相當獨特的地盤,似乎再古怪再匪夷所思的消息,只要它發生在那個獨特的地盤,也就變得比較能夠理解,或者至少比較可以接受了。更重要的是,我們總是下意識地以為那是塊和我們不同甚至無關的地方。

要學習游走兩套常態之間 批判同時自省

其他地方的地區媒體常把地方新聞當成最重要的對象,然後另闢一個「全國」(national)新聞的區域,最後再加一個國際新聞的版塊;形成從地方到國家再到全世界的三層空間。香港媒體的特別之處在於我們不把「全國」新聞叫做「全國」版或者「國家」版,反而通常把它稱作「中國」版,甚至加上台灣消息變成「兩岸」版。雖然這是因為一國兩制使得大部分國家政策對香港特區沒有什麼直接影響的實際緣故,但我們看待「中國」新聞的方法卻很容易使大家以為那真是一個和我們沒多大關係的國度,一個我們稱之為「中國」的鄰近地區。所以當我們聽到其他省市的記者被執法人員無理拘捕的時候,我們不會說那是「我們的新聞自由被傷害了」,我們往往只是把它當成「中國」發生的另一樁怪事。

香港記者帶着大家一起進入烏魯木齊的現場。也許這次遭遇太過震撼,所以很多人一時反應不過來,遂以慣常的模式把它定位為「香港新聞自由」的保衛戰,一如既往地想要捍衛香港的這個或者是香港的那個。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這實在不是香港的價值受到了侵害,那是我們國家的新聞工作現况出問題了。

「井水不犯河水」的說法曾經相當流行,可是隨着回歸以來兩地融合的主調漸漸升溫,那種劃地為界互不干涉的論調已經變得很政治不正確了。既然如此,就讓我們在今天這個特別的日子,透過那樁特別的事件,學習怎樣把自己當作真正的國民,聽國家的話「顧全大局」,把香港記者的事看成是中國記者的事,把全國人民的新聞自由看成是自己的新聞自由。這並不是意味着要把香港人自己的價值觀當成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唯一尺度,也不表示我們必須入鄉隨俗地以記者被打為必然合理的現實。這次事件只不過是個開端,日後肯定還會有更多的現場遭遇,我們真正要學的,是在那兩套常態之間來回跳躍,批判同時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