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牛棚讀書記】在電視台做幕前的工作,難免會收到不少觀眾來信。例如我那一群同事,帥哥美女,他們就自然要收到表達仰慕之情的長信。很多年前,一位漂亮而且妖嬈的女同事甚至在生日那天收過九百九十九朵紅玫瑰,紮在十個大紙箱裏頭,沿走廊一列綻放,非常壯觀。結果她感動得略帶淚光;儘管大家都說那是她自己安排的。
至於我,收到的信若不是一封來討論中國五千年歷史真正動力是黃帝念力的長信,就是有人聲稱自己找到了廣義相對論的破綻(雖然信中連一條算式也沒有)。在電視台工作,你收到甚麼樣的信就表示你是甚麼樣的人,這些信果然充份表現出我在觀眾的心目中的位置,也協助我找到了自己的目標客戶。後來,大概是因為我做讀書節目和寫書話的關係,收到的信變了。內容的類型倒是沒有太大的不同,只是它們變成了書稿而已;比方說《華夏五千年之謎》與《愛因斯坦的黃昏》,以及一些描述個人成長歷史與溫州城演變過程的長篇小說(它們通常都有四十萬字,真的)。我幾乎每天都會收到不同的書稿,每份稿子都附上一篇言詞懇切的信,要我「多多指教」。如果我讀遍所有塞爆我信格及電子郵箱的書稿,而且還真的乖乖聽話「不吝賜教」的話,那會有甚麼後果呢?愛德蒙.威爾遜(Edmund Wilson)說得好:「如果作家們把人送來的初稿都看了的話,那麼他們也沒時間幹別的了。一個希望自己的初稿能夠得到意見的作者,應該投送給出版商或者編輯,他們會為做這種事的人付薪」。
更何況出版社和編輯也送書給我。其中不乏樣書,他們想我寫序或者只是捐出名字,好印在腰封上面,和其他十來二十個人名,一起「全力推薦」那些連看都看不及的書。且容我再度引述愛德蒙.威爾遜的一段話,每回收到這類請求,他的答覆都是這樣的:「愛德蒙.威爾遜很抱歉地說明以下的事情他是不會做的:閱讀手稿,按照別人的要求寫文章或者書,寫前言或者序,為宣傳的目的而發言,做任何編輯工作,做文學大賽的評委,接受採訪,發表演講,參加座談,上電台或電視,參加作者聚會,回答訪問問卷,出售手稿,把他自己的書捐贈給圖書館,為陌生人簽名,允許他自己的名字被印在信紙上,提供他個人的訊息和照片,提供關於寫作或者其他題目的觀點」。
難怪人家說愛德蒙.威爾遜是作家中的作家,因為他做到了所有作家都想做但又不敢做的事。不上電視?這可是我的謀生之道呀!一般而言,出版社和編輯送贈的書多半要比陌生作者寄來的稿子有保證,起碼經過一層過濾。假如不是要我寫推介文字,它們甚至說得上是意外之喜。可是,我還是寧願他們別寄給我的好。有一回,牛津大學出版社的林道群兄問:「聽說凡是出版社送的書,你一律不寫不談?」這真是把我想得太清高了。其實只是大家把書送了出去之後,便格外緊張別人的看法,一天到晚盼書評的出現,根本忘卻了這個世界每天的新書有多少,就算再勤奮的書評人也不可能即時滿足所有編輯的願望吧。除了閱讀效率有限,我不愛出版社贈書的主要理由是因為這行太苦,瀕臨危機;物傷其類,我同情這些還在做書的人。或許你會說我一廂情願,但我真的從不以為出版社贈書只是為了讓人幫忙宣傳。我覺得一個編輯收到一份值得出的稿子,然後努力用心替它裝身扮相,使之出落得漂漂亮亮,必然要生起一份養父母般的驕傲,必然想人家見識自家子弟的丰神。所以我相信他們送書給我固然是促銷,但也絕不僅止於此。讀書人原該有這等同體大悲的襟懷,遇到好書當然得推而廣之,與朋友共。既是如此,我就更不願領受這些好人的贈書了。世風日下,知音漸少,愛書人已經不多了。如果連我們自己都不買書,更等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