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筆陣】恩福堂的蘇穎智牧師認為如果在《家暴條例》加入保障同居同志的條文,會造成「愛滋病增加」,大學生畢業後當「性奴」,甚至成為「養鴨一族」等種種惡果。他是一位基督徒。黃毓民議員在網上電台狠批蘇牧師「是癲的」, 「變成了拉登」。他同樣也是一位基督徒。基督徒並不是鐵板一塊,圍繞《家暴條例》的爭論自然也不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的鬥爭。真正的問題是為什麼某種右翼分子儼然成了主流基督教的代言人,他們又為什麼能夠如此順利地把在美國用過的那一套戰鬥語言順利移至香港。
曾被《時代》雜誌譽為「美國最好神學家」的郝華斯(Stanley Hauerwas)並不是一個激進派。多年以來,他從不放棄重建教會美德的努力,是當今神學界裏最具分量的倫理學家之一。雖然在許多思想更開放的神學家眼中,他顯得有點保守,但是他也曾在〈同志友誼:天主教道德哲學的一個思想實驗〉一文中如是說: 「說到底,性並不是那麼有趣,更不是一個足以渲染我們所有行為的決定性特質。同志就和所有其他人一樣,除了是同志之外,還有很多更重要的事要做。正是出於這個理由,我抗拒『同性慾』這種說法」。他又用一對收養子女、一心信主的虔誠女同志為例: 「他們並不淫亂,他們分享的親密關係使得他們能為教會社群的利益而更好地生活……我看不出為什麼我們不能把這種關係視為基督教意義上的婚姻……憑什麼可以不認可我所描述的這對女子呢?」什麼是「為教會社群的利益而更好地生活」呢?基督徒到底應該建立一個怎麼樣的社群,他們的生活又該為哪一種利益而服務呢?
翻開四福音書,今天的信徒一定會很驚訝,耶穌原來極少談論使得他們如此困擾的性問題。在《約翰福音》裏面,耶穌甚至還和一個結過好幾次婚的撒馬利亞女子私下聊天。在那個年代,一個女人嫁過幾次人是不光彩的,她的性經歷是可恥的;一個撒馬利亞人普遍被認為是「生活作風」不好的;而一名如耶穌這般的猶太聖者要是和一個女人單獨說話更是很容易變成一樁醜聞。然而,他的門徒很震驚,因為耶蘇不只沒有指摘這名女子的過往,甚至還親自祝福她!
耶穌基督最讚賞的美德不是嚴守貞潔等種種行為守則,而是仁慈、寬恕與正義(我突然想起蘇穎智牧師那一句「要立法令他們(同志)不受傷害,無可能!」)。要進入天堂那道窄門,靠的不是依從法利賽人(當年的猶太教基要派)的指引,而是善待異鄉來的陌生人,把食物分給無助的飢民,邀請無家可歸者到自己家裏作客,在強權之下保護受壓迫受歧視的窮苦大眾。每次讀到福音書裏的這些信息,我都會感到一種深沉的感動。即使不是教徒,也不能不折服於耶穌基督的勇氣與大愛。既然連神子都能為他所愛的罪人流血,我們又怎能不為我們最小的兄弟去做最簡單的事呢?比如說不要讓他們受到傷害。
右翼教會的問題:
錯誤解讀基督信仰
美國和香港的右派教會在道德議題上的最大特點,就是把它全部收縮窄化到性上面,似乎除此之外別無其他公開集體行動的理由。電視上有露點鏡頭,他們投訴;同志要求平權,他們就上街。但我卻從未見過「明光社」投訴報章醜化新移民,也從未見過教會為了增加綜援金額而發動信徒去包圍立法會。這是為什麼呢?難道我讀的福音和他們的不一樣嗎?難道歧視新移民與少數族裔不是一個道德問題嗎?難道同志的罪惡要比一個漠視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社會還要深重嗎?
郝華斯又在〈為什麼同志在道德上要比基督徒優越〉(Why Gays (as a Group) Are Morally Superior toChristians (as a Group))一文中指出,歧視同志源自當代基督徒生活中的道德紊亂。「譴責同志掩蓋了我們生活中的事實。所以在道德上對同志說『不』就變成了我們真的相信些什麼的必要象徵。」「我們生活中的事實」就是官商勾結之下的巧取豪奪,自然環境的極速惡化,以及貧窮現象的不斷擴大。
不要搞錯,我可沒說右翼基督徒都很沒良心。恰恰相反,每逢天災人禍,教會的保守派信徒都為善不落人後。根據一些調查顯示,他們平日捐獻的金額比例甚至要比許多悲天憫人的左派還多。問題只是他們往往把耶穌當年最不滿的道德問題看成是一種私人範圍的事,而今日社會普遍認為是私人範圍的性問題,在他們眼中卻是公共生活的危機。這不是基督信仰的本質傾向,而是美國右翼傳統解讀出來的特殊版本。結合了經濟上美式放任自由主義的思路,美國福音派教會一向以為貧窮問題是個人的責任,與社會再分配的機制無關,更不是政府的義務。所以他們絕對不會為了窮人展開結構性的政治行動,只能憑藉自己的憐憫心去捐錢當義工。
克魯曼(Paul Krugman)在《一個自由主義者的良心》裏,更曾舉過好幾個例子說明美國右翼一直用宗教議題,驅使底層勞工支持明明對他們不利的政策。
雖然一個候選人寬免大企業稅項的主張會削弱基層所能得到的福利,但是那些基層還是把票投給了他,因為他攻擊對手贊成同性婚姻。於是,右翼政治力量便與保守派基督教會形成了穩固的神聖同盟,以片面的宗教教條掩護政治經濟學的某種意識形態,並且愈演愈烈,使得信徒們看不見街頭上歷歷在目的社會不公,卻把笫間事變成危及國家前途的頭等大事。
這套美式論述之所以能夠順利嫁接到此,是因為香港本來就有新自由主義的豐厚土壤。在殖民傳統「大市場、小政府」的管治共識底下,香港人一向強調自力更生,將貧困看成是個人的不幸甚至人格的缺陷,絕不輕易地把責任往社會頭上推,更不會將它看成是社會整體的道德淪喪。因此香港也就絕對有本錢醞釀出安徒先生所說的美式「文化戰爭」,把道德熱情全部投注到同志受不受承認,傳媒有沒有教壞小孩這些事情上了。
諷刺的是, 美國右翼教會多年來維護「家庭價值」,力拒同志歪風的侵入,可是美國的離婚率卻總是居高不下。他們覺得這實在是末日將臨,還得再加把勁才行,因此羅賓遜(Pat Robertson)牧師等人才會把話說得愈來愈狠,用「接受同性戀是基督信仰衰亡的最後一步」之類的警示威脅大家。可是,正如美國評論家卡拉漢(David Callahan)所說的: 「離婚是市場個人主義與消費文化的完美表現。為什麼要和一個不能總是運作良好的產品黏在一起?如果有更新、更好,也更年輕的版本,又何必守住10 年前的老款式呢?」(見《The Moral Center》)。換句話說,假如「傳統道德」真的正在衰亡,禍首並不是什麼「性錯誤」,而是那套孕育右翼宗教文化的意識形態;以及貪婪,那種促成了金融風暴的貪婪。難道你不知道嗎?那群用百萬美元裝修自己辦公室的華爾街精英並不乏自命堅信的「重生」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