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730-觀念】坐一趟地鐵,原來也是聽一場音樂會。短短二十分鐘之內,我聽見了幾個小節的《新世界交響曲》,半首《The Girl from Ipanema》,以及Stephy唱的幾句歌。當然,全是手機播放,全是手機鈴聲。這到底算不算聽音樂呢?好像不算,因為我們總是以為音樂不該這樣聽。
人類進入了一個史無前例的音樂爆炸期,不只音樂的生產極具氾濫,而且生活之中幾乎無處無音樂。看古人對音樂的態度何其慎重,遇到空氣中樂聲的振動時又是何等地興奮,何等地惶恐,乃知音樂本是極其罕有的一種遭遇,非國家重禮不可聞,非婚喪祭神不可得。
但是今天我們想在一天裡不碰到一點音樂恐怕都很難了,手機鈴聲固然是音樂,博客有音樂,餐廳商場有音樂,即使電梯裡那短短幾十秒亦是無所逃於天地間。
於是純粹派的老樂迷,就不禁要懷念音樂要坐下來聽的老好日子了。他們愛說,在貝多芬的年代,聽眾們得特別跑進演奏廳,正襟危坐地用一晚去把一首交響曲完整地由頭聽到尾,沒有零碎的片段,也沒有喧鬧的雜音,一切是那麼地純正而真實。
事實自非如此,很多人都曉得以前歐洲人聽歌劇其實就是去社交,上頭有上頭唱,下頭有下頭聊,熱鬧得不得了。就算到了至今不到一百年前的那段時期,史特拉文斯基的觀眾還會為了有爭議的樂曲內容,公然在台下分成兩派大打出手。
至於音樂章節之間,觀眾不能拍手的基本禮儀,其實也是1950年之後才漸漸形成的。可見許多古典樂迷心目中的賞樂傳統根本就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傳統,正如古典音樂的「古典」也只不過是三百年歷史一樣。
最近看見音樂學者Alex Ross的一篇文章才知道,原來往日音樂會的內容也絕非如此純粹。莫札特在世的時候,一晚的標準曲目常常包括某部交響曲的一個樂章,一小段鋼琴奏鳴曲,甚至觀眾臨時「點唱」的小曲。一代琴魔李斯特算是現代音樂會形式的奠基者了,往往一晚又奏某位作曲家幾組同類作品。然而,他大部分的演出其實更像是場綜藝節目。他不只接受觀眾「紙條」點唱,然後逞其才華炫技地即興變奏那些知名樂曲,甚至還會回答觀眾寫在小紙片上的問題,比如說「您覺得結婚好還是不結婚才好呢?」這麼一算,所謂專心聆聽一兩首完整曲子的賞樂方式,只是過去一百多年裡才逐漸出現的。與其說是個源遠流長的傳統,不如說是有意識的美學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