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8日星期一

梁文道:誰的城市?該管理誰? (誰的城市二之一)

【am730-觀念】昔年,當高速公路在中國仍是一件新鮮事,當遍布各地的綿密公路網仍然只是抽象的藍圖,我們都曾見過許多好奇的農民站在路旁護欄之外駐足旁觀,有時他們甚至冒險橫越,來回於車道兩端。然後我們聽見了意外,高速公路鋪到何處,農民被車撞死的消息就傳到何處。那時有很多人在慨嘆之餘,還不免譴責村夫野婦的無知;你以為那是村裡的土路嗎?高速公路上的車速有多快呀?你們怎能視若無睹,隨意穿行?於是有人就強調教育和執法的重要。後來也不知是教育有效,執法很嚴,還是生命血淋淋的見證已經夠驚嚇,農民在高速公路上被車撞死的消息漸漸少了。

今天,中國特有的「城管」制度遭到輿論由南至北的批評抵制,因為那些妾身未明的城市管理隊員總是拿著執的不知是甚麼法的法大棒擊向他們眼中的「城市毒瘤」,從街頭乞丐、流動小販甚至到過路的看客都無一倖免,受害於他們的人說不定比受害那些毒瘤的人還多。可是又有人說了,其實「城管」也是受害者,因為他們在清理城市秩序的時候也常常遭人辱罵,有時還出過被小販刺殺的事呢。所以大家就很關心這套制度的存廢問題了,有人說應該徹底讓它消失,也有人擔心「城管」消失之後城市秩序將蕩然無存,比較理性的方法是定立法規,讓它更正規更合理也更制度化。

然而,在我看來,這些說法都還沒抓到更核心的基礎問題。假如「城管」是城市秩序的管理者,那麼所謂的城市秩序到底是甚麼意思呢?

我們不應該忘記,「城管」只不過是一套工具,它的目的是不斷維持城市的正當秩序。可是那種作為一切前設,好像人人都不言自明卻又說不清楚的制序到底是誰定的呢?具體地說,在何種城市美學的觀點之下,是在哪些人的眼中,小販和乞丐才成為一種不符合秩序的異常事物?

且讓我們以小販為例,再細緻點挖下去。在許多亞洲城市的現代化歷程當中,小販都被市政當局視為必須規管掃除的對象。因為那自以為眼光超凡見識超前的官員和規劃師相信一座現代應該是整潔有序的,最好就像那些美麗圖冊裡的設想圖一樣,人有人路,車有車道,休憩聚會有公園,消費購物在商場。

因此像小販這種混淆了功能分區,搞混了街道用途的人群就像風景油畫中的垃圾一般,必須當作除之而後快的污點。換句話說,這是漠視歷史脈絡、文化背景和經濟環境的純粹美學觀點。城市秩序的界定者(往往就是官員)把它硬套在一座又一座活生生的都市之上,就像他們喜歡林蔭大道和壯闊廣場一樣,認為好看美觀的城市就是現代的城市。從這個角度而言,「城管」掃蕩小販其實也是一種形象工程,而且是罔顧市民生計削足就履的形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