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7日星期三

梁文道:大學生的幼童化

【am730-觀念】十五歲以前,我在台灣唸書,每間中學皆有軍方派來的「教官」駐校,表面上教導學生上軍訓課練練步操打打槍,實則是監視師生,是一種另類的訓導主任。非常搗蛋的我乃教官辦公室的常客,有一回,教官狠狠處罰了我一頓,然後告誡我校規的神聖,他說:「國父孫中山先生說過有四種人是沒有自由的,其中一種就是學生」。另外三種是甚麼已經忘了,大概不是軍人就是罪犯吧。

帶這種學生和罪犯乃同一種人的觀念,我回到香港之後就有點不適應了。尤其當我知道有些大學的校方發公函給學生,抬頭竟然是「X先生」或者「X小姐」,我更驚訝,怎麼同學全成了可敬的先生女士了。再過兩年,我才知道原來不少中學的老師也是如此稱呼學生的,他們說這叫英式傳統。自從法國史學大師埃里亞斯在上個世紀的七十年代發表那震動一時的兒童概念史以後,學界就漸漸形成了共識,知道兒童、少年、青少年和成人的觀念都不只生理現象那麼簡單,它們還是一組社會文化的構成。而現代成人與非成人的重要分野就在學校,仍然上學不用工作的就是非成人,需要接受特別的看管和教育;不用上學可以工作的是成人,不應再受校園保護也用不事事聽從父母。

在這樣的分界標準裏,有一個特別尷尬的群體,那就是大學生。你應該當他們是小孩,還是大人呢?最近,著名的南大與浙大都頒布新命令,禁止新生自備電腦返校,據說是避免沉迷網絡遊戲,可笑是一方面一竹篙打翻一船人,把學生的個人電腦全都看成遊戲機;另一方面則是暗示學校緊密監控校內電腦的使用情況,學生全無隱私可言。更嚴重的,是它假設了大學生都是孩子,毫無自律。回想中國百年大學史,那真是一部學生幼童化的漫長過程,以五四時的學生可以上街打軍閥,今天的大學生則要校方代行父母之責。大學生這年紀不只可以結婚,更要依法負上完整的刑責,為甚麼一個年輕人能夠為自己的人生大事負責,為作奸犯科負上法律的責任,卻不能為自己遊戲玩得太入迷而負責呢?大學是不是也該替所有學生力爭刑法豁免權呢?

香港的大學教授不時抱怨,內地來的學生樣樣都比香港的學生強,就是性格太依賴,每逢開學介紹選科資訊,家長提的問題比學生還多。再看內地某些重點大學新生入學時家長睡滿一地的盛況,你就更能理解大學生會退化成小學生的原因。古希臘盛行同性戀,男性師生相愛很常見,但當時還是有不少爭論,許多人擔心年輕學生會在師生的尊卑關係裏習慣被動承受,將來成不了積極主動的城邦公民。

這確實是教育的基本問題,你用甚麼態度對待學生,他們就不會成為真正的主人翁。我們如此對待學生,又憑甚麼抱怨如今的年輕人不成熟,又憑甚麼指責那些青年「哨老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