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男女-味覺現象】喝酒的朋友憤怒了。當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剛宣佈要減酒稅的時候,他們曾經很開心,因為他們以為日後在餐廳叫瓶酒不用再付那麼貴的價錢了。可是才高興沒多久,他們就發現香港的餐廳並不打算按照減稅的比例降低自己的收費。一個本地商會建議大家減收百分之十就夠了,因為「要考慮租金和薪資等其它成本」。換句話說,唐唐的「德政」並沒有讓消費者如數獲益,我們還要分擔商人的成本,他們至少要撈走百分之十的新糖果。
我的朋友大罵「奸商」。其實在香港餐館喝酒本來就是很奢侈的事了,除去舉世第一的稅額,業者還會按來價乘上至少三倍的價錢。所以劉致新兄才會在他最近一期的《酒經》雜誌裏呼籲業界應該趁減稅的時機降低售價,讓香港食客享受更「公道」的葡萄酒。
可是前幾天我卻在一家大排檔目睹了截然不同的景象。幾桌大漢吃得爽飲得豪,乾了一瓶又一瓶,聽他們說是因為酒稅便宜了。那位「公道」的老闆告訴我,稅減多少他就便宜多少,半點也沒落袋。怎麼回事?難道這是啤酒和葡萄酒的分別嗎?但我明明看見那幫紅臉食客也有叫葡萄酒呀。
全世界的餐館都會在酒水的取價上動腦筋。傳統智慧告訴我們,餐館其實就是要在這些地方賺錢,好好敲消費者一筆。其實我們應該換個角度來考慮這個問題,把酒錢想像成酒店延遲退房的增收費用。
因為喝酒的客人要比不喝酒的客人呆得更久。同一張桌子,不喝酒的人往往更早埋單走人,不只減少了服務生的工作量,還讓餐廳有機會多收一客,多做一輪買賣。在香港的食肆喝酒特別貴,原因就在於香港的租金高過人,所以酒客就要分擔更多的空間成本了。
大排檔的情形就不一樣了,他們的租金成本原來就比一般餐廳低;有需要的話,還可以臨時加,容納更多的食客。因此他們比餐廳更有本錢去少賺大家的酒錢。成本決定一切,在香港經營一家食肆,最高昂的成本通常就來自於餐位。由於他們不能真的依照客人逗留時間的長短來收費,在酒水和甜品這些東西上「敲竹槓」就是最合理的選擇了,反正會吃飯後甜品與喝酒的客人一定也是最識得「慢慢嘆」的人。
回過頭來,我們就能瞭解香港的餐廳不依足減稅額降低酒價的理由了。那是因為酒賣得便宜,叫酒喝的客人自然也會增加;如此一來,座位被人霸佔的時間也會更長,餐廳極可能因此做少了生意。於是那些賺少了的錢就得設法在酒客身上撈回來。
上述這番推想,純粹出自自己淺薄的經濟學知識,絕對與任何餐廳商會無關。我再不濟,也還沒走到收人錢財說人好話的地步。可是我很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餐館老闆能夠在我下回點酒的時候打個折扣,當作是酬謝知音。你知啦,你酒真係好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