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陣筆】主權平等與不干涉曾經是國際法的根本原則,只要沒有戰爭,和平狀態底下的任何國家都沒有干涉他國內政的權利。可是自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和平」的概念卻有了根本的擴充和改變。如今有這麼一種「積極的和平觀」,指的是在戰爭以外,基本人權還得受到保障,才算是完整的和平。為了達至這種和平,國際社會有權介入一國內政。最出名的例子就是聯合國曾以「和平受到威脅」的理由制裁實施種族隔離政策的南非,當時南非政府以種族隔離政策是他們自己的內政這個傳統說法反駁指摘,但是不被理會。於是長達30年的國際譴責與制裁就此展開。
人權能不能凌駕國家主權?這是個複雜的哲學問題,你可以說人權是普世價值,也可以爭辯不同的國族文化有不同的人權觀。而在實踐上,它也可以變成一種重要的工具甚至武器,例如美國自卡特總統以來即把「人權外交」當作援助發展中國家的重要元素,後來更是美國達成戰略目標的重要手段。
在這場爭論上,中國向來堅守不干涉的立場,遠離人權外交的路線,並且以此回應和抗拒西方國家的各種指摘甚或干預。可以說中國過往在「人權Vs主權」的問題上一直處於守勢,主要是為了對抗他國對自己的批評。可是自從中國崛起,在國際上逐漸享有更大的影響力之後,這個問題就有了重大的變化。尤其剛剛結束的中非論壇,更是把「人權」與「主權」之爭帶到了一個嶄新的外交層面。
許多西方評論家認為中國對非洲的慷慨援助和大手筆的商貿往來會助長部分非洲國家的獨裁政府,而且造成平民生命更大的損失。原因就是中國在提供援助之餘沒有提出任何指向受援國家內政調整的條件,使得壓迫人民和腐敗的政府可以安枕無憂地享受援助的好處。
其中一個最惹人關注的例子就是蘇丹。經過20多年的內戰,交戰雙方本已接近達成和議。但是自從2003年開始,蘇丹西部的達富爾(Darfur)又爆發了愈演愈烈的衝突,至今已造成了200萬人逃離家園成為難民,和數以萬計的人命損失。
英美為此曾在聯合國安理會提出派兵進駐維和,但是遭到反對。許多人認為是俄羅斯和中國祭出了不干預的大旗,才使得蘇丹政府能夠保持強硬立場。尤其中國,現已成為蘇丹石油開採和發展的主要投資者,因此受到英美輿論的抨擊。說到石油,問題就更複雜了,據報蘇丹的石油藏量可能比沙特阿拉伯還要大,而英美的石油公司卻因為他們國家的制裁政策完全分不到一杯羹,對於中國的巨大存在又怎能不眼紅?難怪連曾與曼德拉一起坐牢,享譽國際的非洲人權鬥士兼詩人DennisBrutus在指摘中國為了滿足能源飢渴不顧蘇丹百姓死活之餘,也批評美國對中國立場的攻擊是「別有用心」了。
在這種牽涉多邊利益的處境之中,中國政府應該採取什麼態度呢?是犧牲油源和外交地盤加入制裁蘇丹政府的行列?還是繼續以不干涉他國內政的理由持續支援蘇丹政府,坐視其針對少數族裔的軍事行動呢?
其實在國際戰略格局之外,我們還有更多的角度可以切入。
首先是國際援助是否有效的問題,這是近年學術界的熱門話題。例如名著《白人的負擔:為何西方對世界的援助造成了這麼多的毛病和如此少的善果》的作者WilliamEasterly,就大力抨擊傳統的援助模式不只無效,反而惡化了第三世界的政經秩序與社會發展水平。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受援助國家政府的貪腐。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如某個國家就一項交通工程對外招標,中標的公司為了補償賄賂官員的代價,肯定要提高商品的價格或降低所提供服務的水平。另一方面,主事官員則往往收了錢就算,毫不理會購得的商品和服務到底有沒有用。這就是為什麼許多最貧困國家買進的東西特別昂貴,偏偏又四處充斥完全沒被用過但技術先進的器械的原因了。
更可怕的是不計條件地直接援助一些貪腐程度嚴重的政府等於是變相鼓勵政變,因為許多集團會發現只要奪取政權,就能繼承來自經援和貸款的巨大利益。關於這點,哲學家ThomasPogge有一個生動的譬喻:「這就像一個制服了門、控制了倉庫的團體能夠把一些贓物賣給他人換錢。」竊國者賊,此之謂也。
如今中國不問條件地向非洲國家提供高達50億美元的貸款和資助,又寬免了100億美元的外債,但這些錢有多少到得了最有需要的人民手中?又有多少會泥牛入海,消失得無影無蹤呢?我們實在不能不擔心。順帶一提,在英國壓力團體「透明國際」(TransparencyInternational)近日公布的「2006年貪污認知指數」裏,蘇丹名列156,是全球倒數第六位。
可見援助發展中國家要不要有附帶條件還不只是干不干涉他國內政的問題,還是援助究竟有沒有成效,以及到底在援助誰的問題。
回到人權和主權的爭論,中國必須認識到隨自己在國際社會上扮演的角色日漸吃重。「不干預他國內政」這個說法也不再只是由自身出發的防守性措辭,還是一套必將面對更多壓力與挑戰的外交標靶。有關蘇丹的爭論絕對不是最後一個例子。
我們或許可以參考日本的經驗。日本在上個世紀70年代成立了專事開發援助的機構之後,短短20年間就成了經援發展金額數一數二的慈善大國。但是它一直被人詬病為「沉默的援助國」,原因是它對受援國的內部問題不置一詞,結果不只使得許多援助項目得不到預期效果,
還被認為間接資助了許多迫害國民人權的殘暴政府。直到1989年六四事件之後,它力排眾議不願對中國擺出更硬的姿態,才開始思考和建構自己的「人權外交」與「人道干涉」的政策,並且慢慢說服與緩和了外間的壓力。
中國要是想在國際事務上負擔更大的責任,也不能只是永遠把「不干涉他國內政」放在嘴上,還要更積極地參與人權事務的全球對話,發展一套既能真正幫助受援國人民也符合自己戰略目標的人道援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