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港聞】我喜歡看外國報紙的訃聞版,因為每一天它都在提醒讀者,這個世界如何形成,我們的生活又為什麼會變成這個樣子?這世界無非就是死者們一點一滴積累而來。那些政治家、商人、教師、工運分子、學者、運動員與明星,雖然離開了人世,但在某個意義上仍然與生者同在。雖然每一死亡都是那麼獨特,不容取代。
讀訃聞還能了解一個社會的價值觀,知道他們認為什麼類型的人值得大家紀念。例如10月11日,許多世界性的重要報刊都登出了哲學家德里達(JacquesDerrida)的死訊。法國報紙乾脆用頭版刊載特輯,而且還要煞有介事地指明消息是由總統辦公室宣布的。一個哲學家的死,何須勞動國家元首?
不論你說是「後現代主義」也好,「後結構主義」也好,還是「解構主義」,德里達都是他那一代人最後離世的大師了。傅柯(MichelFoucault)、李歐塔(Jean-Fran茳oisLyotard)和德勒茲(GillesDeleuze)等同代人相繼過身,德里達猶著述不斷,四出演講,且有愈趨活躍之勢。幾乎令你以為他還是那個年輕的前衛思潮偶像,畢竟仍有不少先生認為他只不過是個花招百出語焉不詳的思想弄潮兒,但其實他死的時候已經七十四了,比很多嫌他太時髦的人還要老。
德里達有多時髦?看他首創的「解構」這個詞在今天有多流行就知道了。他曾在一篇訪問裏自嘲地抱怨,居然在《紐約時報》的飲食版看到這麼一道菜,叫做「被解構的兔子」(其實只是鍋燉兔肉)。天!我多麼希望「解構」只是道兔肉而不是哲學。因為他的著作,出了名地難讀;細瑣的哲學經典解讀,大量的分句分詞,長達兩頁的句子,自鑄的術語,嚴格的字源分析夾雜一兩句呢喃的笑話等等;實在超出常人忍受範圍,他竟然還寫了七十多本書,且廣受歡迎(當然還伴隨大量的抨擊)。我對他有特殊感情,是因為我第一本買的英文書就是他的《論文字學》(OfGrammatology)英譯本。以為可以避開沉悶的課本,用有趣的哲學書自習英文,誰料到是場噩夢。當時我還以為英文就是這個樣子,難怪我的英文至今不好。
像德里達這樣的哲學家,就算有很大的影響,頂多也只是局限在學院和文藝圈,值得我們在這裏談他嗎?事實上,德里達一直為人詬病,說他的激進只是象牙塔裏抽煙斗扶搖椅的虛無姿態,完全與現實世界無關。於是過去十多年來,他很努力地寫作、演講,把注意力放在倫理、社會和政治等非常「現實」的問題上面。他近年最叫人訝異的舉動,是和被德國官方譽為「國家哲學家」的宿敵哈伯馬斯(J椐rgenHabermas)的一連串合作。哈伯馬斯雖然也不好讀,但到底秉承德國傳統,理論條目分明,系統層次清晰;而且一向入世,巡迴演講於歐洲各國議會,大談人權法治。後者的擁護者素來對德里達沒幾句好話,德里達的法式迷哥迷姐則總是認為前者死守啟蒙傳統不放,是個老頑固。那麼他倆有什麼好合作的?
原來就是因為地球上出了個新帝國---美國。首先,他們把各自有關九一一及恐怖主義的文章訪談結成一集,在美出版,批評美國政府口中的「恐怖主義」嚴重誤導世人,會對世界民主帶來極壞的衝擊。然後在美國出兵伊拉克前夕,又聯署一篇宣言《論歐洲的復興》,分別在歐洲各大報盛大登載,捍衛歐洲的「核心價值」。他們強調經過殖民帝國帶給世界人民莫大痛苦,又親歷民族主義禍害所致的兩次大戰的歐洲,非常懂得民主和俗世自由人權的真正意義。正在統一的歐洲可以為人類尋求超越狹隘國族視野的努力樹一模範。看來「老歐洲」恐怕才是少不更事的「新美國」學習的對象。德里達甚至在病重之時,仍為德國政府電視台的特備節目作嘉賓,祝賀哈伯馬斯七十五歲華誕,稱譽他為「我們這個時代的真正正派」。
其實,關於民族主義的謬誤,德里達早在數年前的《友誼的政治》一書中就加以「解構」了。他認為西方思想傳統老是認為人應該有自我認同,一個人的身分人格應該是統一的。所以西方人那麼關心「自我認同」或「自我身分」(self-identity)的問題。同時人們又被鼓勵要在家族、宗教、階級和國家民族裏面去尋求這種認同感,甚至要有人我同一的幻覺。所以最強烈的愛國主義總把國家視為「大我」,我們國民雖然各有「小我」,但還是在國家的層面上統一成一個我。究其實,這不過是西方思想方法的問題,卻流毒全球。不過,既然稱得上「解構」,「認同」這種觀念也必然有它的矛盾。那就是強調融合統一的「認同」必定包含了人我之別的階層分化:我們信同一個宗教的前提是異教的存在,我們生在同一個階級因此必有我們的階級敵人;沒有異族異種甚至敵國,我又怎會知道我們這個國家的人民「同」在何處呢?此等講「同」卻又必然有異己存在的思考模式,其害自不待言。不知今日大搞「愛國教育」的朋友懂不懂?
追求純種和滅除差異的世界已是千瘡百孔,又該如何診治?德里達提出了幾近「不可能任務」的寬恕。他認為阿伯拉罕傳統下的三大一神信仰:基督信仰、伊斯蘭教和猶太教,都繼承了「寬恕」這個核心概念,而且也已普及全球。所謂寬恕必然是寬恕不可饒恕的罪惡,因為如果只寬恕可被原諒的過錯,那麼跟寬恕一個根本沒犯錯的人就分別不大了?所以三大教都強調人雖有罪,但神愛無限寬廣,祂可以無條
件地免去我們的債。可是另一方面,教義又告訴我們先要認罪悔過,改造自身,彷彿把寬恕變成一種有前提條件的赦免。德里達以南非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和日本侵略罪行為例,說明在沒有條件的寬恕和有條件的原諒之間,我們要明智地衡量抉擇。但他還是認為寬恕是非常神秘的經驗,只發生在罪人與受害者之間。要一個被害人質的母親去原諒綁匪,是把不可能的變為可能。而轉化不可能為可能,正是人的自我超越,是宗教的開端。所以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尹三龍會對受害人的父母竟然原諒他感到如此震撼,因為他自己知道這是不可饒恕的錯。而那份寬恕,已是超越人類的宗教體驗了。但我們能盼望同樣的體驗發生在伊拉克和巴勒斯坦嗎?
德里達要再詳加說明的,當然還有很多,但他到底走了。他擅長撰寫悼文,這麼多年來他為先其而去的友人和論敵寫下的悼文,竟已多至成書。既然他已是那一代的最後一人,再不知還有誰來為他燒上一篇祭辭?謹此以他那本悼文集的法文原名紀念這位哲學家:Chaquefoisunique,lafindumonde(每一次都是獨特的,這世界的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