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港聞】每次到了要調整綜援金額的時候,必定會有爭論;而每次爭論必然有很多糾結的情緒反應,和含混的概念使用及論證方式。這回政府拒絕一些候任立法會議員的要求,決定要如期在10月1 日削減長者及「非健全人士」 (下稱「不同能力人士」 )的綜援標準金額5 . 4 % ,當然照例引起爭論,照樣引發了種種情緒反應和含混的邏輯。
情緒反應可以從這幾天的一些報刊專欄和電台烽煙節目中清楚看到。許多人不問情由、不分青紅皂白地批評反對這次削減行動的議員,再三舉出「綜援養懶人」這套論調,並且引用自己歷盡艱苦自力維生的親身體驗,以說明香港精神的可貴。首先,這種說法往往過度誇張了個人一己的經驗,忽略了即使在那段「奮發向上」的六七十年代到終於修成正果的八九十年代之間,香港同樣有大量的失敗者和悲慘案例。只是今天那些佔據了發言空間的人自己不在「失敗者」之中罷了。
說這種話的人常把個人經驗的總結混合了主流論述中的香港成功故事,相互印證,上升到一個「香港精神」的抽象層面,再和領取綜援者對立起來。彷彿拿綜援的不是天資不足就是懶惰,他們是盡展潛能努力不懈的「香港精神」的反面人物。於是綜援問題就隱含了身分問題:我是「香港精神」
的見證人和繼承人,所以我是真正的香港人; 他們既然違背了香港精神,其身分也就相當可疑了(這也是為什麼有那麼多市民一提到領取綜援人士,就不自覺地 要扯上新移民)。
且不論這些說法的邏輯和產生方式有多糊塗,它最大的問題是錯把貧窮當成一類人,而非一種狀態。其實窮人很少是生下來就窮,而且就此一直窮下去的,他們只是在特定的結構下陷入貧窮的狀態。特別在今天這個競爭激烈、技術革命速度增快的全球化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能失業,每個人都可能窮上一段日子。綜援或任何社會保險,就是為了避免我們在陷入這個狀態時無法維持基本的生活。相信很多十年前仍然覺得自己分享了香港繁盛成果的人,今天也能體會這點。所以我們必須理解,綜援不是一筆專給一種叫做「窮人」的群體的金錢,而是用來保護我們所有人的制度。我今天用不上不表示明天不需要。
現在可以回到此次爭論的核心,把那些很情緒化的反應放在一邊,將成為目標的長者和不同能力人士,從全體領取綜援之中切出來看。
我們可以發現,需要申領綜援的長者及不同能力人士的處境,有點像陷在蜘蛛網中的蒼蠅,這條腿要是拔起來,那條腿就會陷得更深。那筆削款後只剩2270元的收入如果用去一截在醫療保健上,食物的開支就得減少;如果在食物營養方面計算一點,買月餅招呼孫兒的社交費用就得省下了。不同於失業人士,這批陷身貧困蛛網的老人家和生理上受到極大限制者,幾乎完全沒有翻身的機會,只有艱苦的等待。換句話說,這次成為削綜援目標的這批人,是實實在在的社會最底層。
知道這個情,仍然堅持要推行削減綜援方案的人有三種說法。一種認為綜援應與通縮掛,既然過去數年物價下調,綜援也應削減。第二種認為削減綜援的決定,早經議會依合法程序通過,不應輕言放棄反悔。第三種論點則以較長遠的目光來看,認為財赤壓力龐大,堅拒削減綜援是不負責任的政客行徑。關於第一種論點,已有許多論者就過去幾年基本生活所需物品的實際價格,和已經重臨的通脹提出反駁。至於第二種論點,也有人就所謂「立法會正式通過」這個說法提出了質疑。所以我想談談第三點,所謂的「責任」問題。
這種論點把削減綜援和削減財赤簡單地對立起來,又把反對削減綜援看成是一種討好選民的短期利益,犧牲香港長遠利益的不負責行為。它的問題是忘卻了在現代社會契約論的理解下,我們之所以需要國家和政府,是為了保障所有人的生命和公平地維持每個人基本的生活能力。削減長者和不同能力人士的綜援,就算不是送他們即刻赴死,也是對他們的生命持續造成了即時的打擊。為什麼想要他們多活幾年或者身心健康,就要比起讓未來幾年香港的財政狀健全來得不負責任?為什麼想要維持社會最底層的基本生活就是討好選民的政客所為,削減綜援避免加稅就不是討好另一批選民的政客行為呢?「責任」、「政客」等等只不過是修辭技巧,而非實在的論證。
事實上,所有涉及政府開支的決定都是政治。消滅財赤的方法很多,不獨削減綜援,任何一種政府開支的縮減或增加都會碰到不同階層的利益,例如停止半山行人電梯的運作、收縮山頂警力的部署。當然,我們不會主張削減警力,因為這違反了政府存在的理由。同樣地,把長者的生活費用減到2270元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