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蘋果論壇】原來我們的政府跟電視台一樣。電視台轉播奧運總怕專業的體育記者太悶,要找些娛樂圈名人壓場,所以在觀眾最需要專業資訊的時候,我們會聽到諸如「哇!舉重睇都好易扭親腰」或者「從咁高地方跳落水,畀我就唔敢啦」之類的話。同樣地,政府也很怕選舉太沉重,老要叫演藝名人拍些不邊際的廣告,在大家最需要知道自己的選擇到底有甚麼影響力的時候,你聽到肥肥姐只是再三強調「你有選擇」。
通常在評論政府的選舉宣傳工作時,往往只把注意力放在政府花了多少錢,和用了多少種方法上。例如九八年特區成立後的首次立法會選舉,政府大派「閃卡」,結果該屆投票率創下歷史新高。雖然沒有任何科學證明,但大家還是覺得這麼高的投票率,是政府宣傳有功。反觀本屆立法會選舉,政府宣傳活動的聲勢大不如前,於是論者又會由此推測政府是否不想投票率過高。因為愈多人投票,就意味泛民主派得票數字也愈多,故此政府在選舉活動推廣上的力度,是有政治意義的。九八年出盡花招,是希望高投票率帶來特區成立後的新興氣象,今年的平淡無奇則是不想民主派的聲勢水漲船高。
這樣的分析不無道理,但這只是一種重量不重質的分析,重視的是宣傳金額和渠道,而非內容。如果我們仔細觀察特區政府成立以來的三屆立法會選舉廣告,就會發現縱使花費的程度有異,但內容大同小異,關鍵字眼都是「選擇」、「記住」和「你的一票很重要」之類的空話。如果宣傳開支的大小,有短期的政治戰術意義;那麼宣傳內容的空洞與否,更是具有長遠的政治基建意義。
投票是一種政治參與的主要形式,一個社會的公民對政治參與的意願有多強,投票的興趣有多高,從理論上來說,要看他們的政治知識有多豐富。一個連李柱銘和馬力都搞混了的人,我想他大概不會主動地走進票站。反過來,一個天天看幾份報紙,從早到晚都準時收聽時事烽煙節目的人,很可能即使請假也要去投票。在理論和猜想之外,其實還有不少研究證明政治知識和政治參與間的因果關係。例如新西蘭自一九九四年開始就成立了「新西蘭選舉委員會」,目的是知會選民有關選舉制度的任何改變。一開始,這個委員會就定期做民調,研究選民的政治知識和投票行為的聯繫,結果發現除了因為自認為看穿政治遊戲真面目而不屑投票者外,最了解政治制度和局勢的人,也是最積極投票的人。
既然如此,如果特區政府真想選民去投票,它就該透過推廣選舉的機會進行公民教育,教導大家立法會的角色和功能,使人更清楚手中的一票對自己的生活有甚麼具體影響;而非找幾個自己不會去投票,甚至連自己所屬選區是哪一區都搞不懂的明星,在鏡頭前蹦蹦跳跳就告了事(這是上屆立會選舉後,報刊娛樂版的訪問結果,絕非本人?造)。大膽一點,政府甚至可以用一些有爭議性的話題去挑起人民的興趣(例如開徵銷售稅與否),並且令他們認識立會議員的權限(議會有通過或否決相關建議的權力),從而讓選民明白自己有能力間接決定對生活有這麼重大影響的政策。
現在的宣傳手法要不是假設香港人已有充足的政治常識,就是愚民的伎倆。跟某些候選人在宣傳單張上用整版篇幅去吹噓自己的科學知識一樣,完全摸不癢處。立會議員知不知道發泡膠經微波加熱後會不會產生毒素,到底和他的立法工作有甚麼關係?你選擇甚麼髮型(請參考政府的電視廣告),又跟你選擇一個議員有任何雷同之處?
據說香港還不能在○七、○八年有雙普選的理由之一,是實行普選的條件「還未成熟」;又據說政府在這幾年裏的工作方向之一是製造這些條件。那麼政府就應該把握所有機會去推動公民教育,讓人對香港的政制有更深入全面的認識。現在政府製作的選舉宣傳廣告,是在製造普選的條件,還是在推遲公民政治參與的成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