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財經新聞-書海迷航錄】高行健得到諾貝爾文學獎的時候,劉健威兄在他的專欄裏有點意見。他認為再好的一個作家,只有兩部小說(也就是︽靈山︾和︽一個人的聖經︾),就拿下這個文壇桂冠,是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的。可劉兄或許一時疏忽了,高行健的小說當然不只這兩部長篇,他還有許多短篇呢,雖然大家總覺得似乎只有長篇小說才是「堅料」。更重要的是,高行健向來是當代第一流的劇作家,而且作品不少。他得獎的消息傳出,許多文學界的人表示對他很陌生,所以記者都擁到戲劇界的人那裏去了。這種情況反映了什問題呢?
莎士比亞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文學天才,他的名聲幾乎全是建立在他的劇本之上。曹禺,新文學一代大將,名作︽雷雨︾是如今中學中國文學科課本裏的材料。戲劇、小說、散文和詩雖然被列為西方文學傳統的四大文類,但若從歷史角度看,在戲劇做老大的時代,小說都不知還被端在那個貴婦的懷裏被當成鄙俗的讀物呢?那,戲劇是怎樣愈行愈遠變成今天這副模樣,和文學幾乎搭不上邊的呢。
今天我們讀劇本,多會把它們分成「可演的」與「可讀的」。通常的認識是,現在的戲劇已經經歷過了一場典範轉移,從「話劇」(drama)到「劇場」(theatre)再到「表演」(performance),作為一劇之本的文字劇本變得愈來愈不重要。而以往話劇裏的劇本也紛紛變成時興的「文本」,編劇一職現在常常叫做「文本創作」。在這過程裏,劇本也逐漸喪失可讀性,剩下指示演出狀態與記錄台詞的功能,此之謂可演性。
不過事實上,可演性與可讀性不必然對立,多了這樣就少了那樣。有些本地優秀的劇作家,像潘惠森,他們的作品實在可演可讀。另一個近期成功的例子是何冀平的︽天下第一樓︾,上台則每個演員都有戲可演,導演有顯工夫的餘地;下場則文字機智清脆,敘事緊湊引人追讀,確是成功的劇本。
我最喜歡的當代劇作家,卻還是討厭成功喜歡效果。死了好幾年的海勒.穆勒(Heiner Mu..ller)他認為劇本的成功要以和諧及滿足為目標,有效果的劇本卻是不斷的干擾與突兀的斷裂。這位前衛劇作家與羅伯.威爾遜(Robert Wilson)合作,語言在劇場上片斷遞出,靈光暴現,是當代「可演性」文本的典範。但是捧起來讀一樣好看,那些舞台指示性的話句一樣有魅力,能在人心裏造景。
讀穆勒給我的最大啟示(或者聯想),是反省到現代文學與閱讀這種行為的關係被鎖得太緊。從前人們與詩的關係不單是閱讀,還是朗誦吟唱與聆聽。同樣地,我們在劇場裏看演出也是一種遭遇文字的方法。你聽台詞一句句地響起沉落,看演員舉手投足,一樣是遭遇文學。以為文學就只得是「可讀的」,其實是限制了文學。出以文字,未必就只得受之以視讀。劇本之可演與可讀,反映的是我們這個時代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