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

梁文道:再硬下去是反恐?

幾個月以來,在同情抗爭運動的市民圈子裏,一直流傳一種講法(或者我該說是幻想?),相信中央政府最後會為了拉攏大部分香港市民的民心,清算香港警方,把他們當成用完即棄的過河卒子,狡免死,走狗烹。而啟動這一點的關鍵,就是曾經的社會主流共識,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當然,贊同這個建議的溫和建制派人士都會特別強調,這個調查的範圍絕對不只限於警方行動方式,還要包括整場運動的來龍去脈以及前因後果。但是我們都曉得,只要這種調查涉及到警方的組織、決策以及具體行動,它就很難不成為某種意義上的「清算」,所以警方才會一直抗拒這些建議。

那麼到底還會不會有大家所期待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呢?坦白講,我覺得這種機會幾近於零。在六、七月份的時候,或許還曾有過這條選項。但是內地在八月份開始大規模報導香港事件,香港警察不止成了內地人心目中的英雄,而且還得到中央多次高調力挺,這種可能就已經變得極低。到了現在,關於警方行動失控和違法的報導傳聞越來越多,一般偏黃市民和警方的對立情緒越來越嚴重,更多人因此主張政府務必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這種調查反而也就更加不能成事了。為什麼?因為香港警隊已經是絕對不會犯錯的機構了。意思是就算他們真的有錯,也絕對不能當成一般正常人所理解的錯誤。萬一經過調查,他們還真有不少問題被揭發出來,請問中央政府的權威何在?不止如此,我甚至懷疑警方甚至可以成為一支撬動香港全局的槓桿。我們曉得現在已經有一些警察在微博上批評香港法庭,說他們這頭抓人,法院那邊放人,然後引來一批網民斥責香港法院,懷疑其中太多外籍法官作祟,乃至於指責整個香港司法體系都是英國留下來的毒草。這場運動至今,將近六千被捕個案,其中有多大比例罪成?在香港警察絕對正確的前提下,不像內地法院那樣凡有起訴多半判罪的香港司法系統,又怎能不是有待整頓的問題?

最近有一條短片在網上流行,內容是建制派大佬曾鈺成先生以及港大法學院的張達明老師帶着一群人離開被困的理工大學,聲明自己是「安全離開」。結果被一位前線警員喝罵,指他們到底是不是安全離開,可不是由他們說了算,而是「我說了算」。很多人感到震驚,沒想到一名普通不過的警員,就能連曾主席的面子都不用給。其實這又有什麼奇怪,我們不是早就見識過警方工會聯合譴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先生,以及一名英雄警探公開指責特首林鄭月娥的事了嗎?這一切都能表明,在香港「止暴制亂」這件事上,說不定還真是只有警察說了算。

不少朋友批評特區政府的管治高層在過去幾個月無所事事,除了偶爾祭出特首市民的對談大會,以及緊接着推出的「禁蒙面法」等怪招之外,面對始終不息的運動,越演越烈的局勢,始終束手無策,靜坐觀察。但我很能夠同情他們,因為在宣佈撤除逃犯條例的修訂之後,他們就真的什麼都做不了了。既然已經讓過這一步,其他所有比較溫和有效的策略及手法,都只會被看成是更多的讓步。而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甚至特首請辭在內的一切讓步手段,都只能由中央決定。也就是說,林鄭月娥和她的班底雖然在位,但卻並沒有得到完全的授權,她們只是被綁起雙手的表面執政者。相反地,警隊反而得到了中央授權(如果不是外間傳聞的直接指揮的話),肩負制止暴亂的重大任務。文官無法作為,武裝部隊為所欲為,這就是我們今天看到的情況。

眼前這般局面,加上習近平最近的發言,已經充分說明中央政府只會用強硬手段來解決香港問題,絕無其他讓步妥協的空間。但是香港警察強悍執法了幾個月,現在的情形非但沒有好轉,反而更加惡化,只出硬手管用嗎?也許,大型的「勇武」活動接下來會稍有緩和。但是在沒有大臺組織,「連登」等公開平臺的討論逐步分散,許多抗爭的溝通更加私密,而部分行動者接受暴力的程度又不斷提昇的情況下;我擔心日後會出現一些非常極端的小股力量,策劃出一些更加誇張的行動,甚至跡近恐怖襲擊。如果不幸真到了那一步,那麼中央就能直接把整件事情的性質提昇到恐怖主義,從反港獨變成反恐,就像當年新疆「75事件」之後的情況。同情抗爭運動的香港市民應該要有心理準備,中央政府接着要再怎麼整頓香港,都將得到更充分的動力。本來同情香港運動的國際輿論到時自然會有所變化,而面對美國國會壓力的特朗普,也總算可以找到「反恐」這個跟「習近平主席同行」的理由了。

2019年11月3日星期日

梁文道:23條交換普選?

剛剛閉幕的中共四中全會,並沒有出現之前外間流傳的種種變化,既沒有重大人事更動,對於香港問題也沒有任何放軟手腳的跡象,反而更加強調了中共領導一國兩制。至於行政長官到底會不會換人,對體制稍微有點瞭解的人,大概都不會以為這是此次大會之後能夠公佈的事吧。但在11月1號的四中全會新聞發佈會上,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說明的五點港澳方針當中,卻有一點是要「完善中央對特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命機制」。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要特別提出這一點?難道現有的機制還不夠完善嗎?

搭配上沈春耀提到的另一點:「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支持特區強化執法力量」。有些論者就認為這可能是要重啟政改,甚至推進普選的意思了,只不過是要以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來交換。這種說法看起來之所以有道理,是因為它符合過往許多人對於香港普選問題的既定觀念:中央為什麼不放心香港實行雙普選?那是因為害怕香港失控。所以一定要先有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保障了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之後再說。當然這裏面還有很多問題,例如中央到底可以接受什麼形式的雙普選?是香港民主派一直強調的「真普選」,還是稍微比「831框架」寬鬆一點的變種?而基本法第23條又該怎麼立?是原樣推出當年董建華政府的那套方案?還是經過香港這幾個月的運動之後,一套覆蓋範圍更全面,細節上更嚴苛的方案呢?於是有些人便立刻開始議論,認為這些問題就是香港政治下一步的主戰場。

然而我卻以為,所謂的「用基本法第23條去交換雙普選」,恐怕還是太過「樂觀」。首先我們應該要問,這裏所說的交換是跟誰交換?誰能夠跟中央政府去談這些條件?是泛民主派?本土派?還是廣大的香港市民?就拿現在這場不知何時止息的運動來講好了,它根本群龍無首,北京就算想找人出來解決眼下問題都不知道該找誰。就算將來這場運動終於平緩,它大概也會深遠改變香港政治生態,在泛民主派和本土派那裏製造出一副沒有大台的景觀,有什麼人能夠代表那眾多對時局不滿的香港市民,去和特區政府乃至於中央談判?

我甚至覺得在當今的中央政府眼裏,「交換」二字簡直是太看得起香港人了。憑什麼要跟你交換?你有什麼本錢去跟中央談交換?香港人期待的國際聲援,除了被過度高估其長遠效果的美國的《香港人權法案》之外,其實已經逐漸衰微。而香港那不可取代的金融中心地位,中央政府正在想方設法另起爐灶,例如以發行數字貨幣的方式繞開美元體系(成不成功是另一回事)。尤其在這幾個月之後,現在談「交換」豈不就等於示弱?以今日中國政府威權之盛,民間國族主義之熾,香港問題實在只不過是如何把香港人管好的問題,而不是怎麼樣讓全香港人都滿意的問題。

每當談到香港普選問題,一定有人會拿基本法第23條出來議論,尤其是建制派中人。他們總愛說香港連保障國家安全的這個憲制責任都不能承擔,中央又怎麼能放心讓你們「真普選」。我認為這只是個說法而已,不必太過當真。沒錯,中央政府當然擔心香港這個國際窗口會影響中國的政治安全,所以第23條的立法工作是遲早要做的。但是立了23條之後,中央就真能安心嗎?我一向都很懷疑。因為「真普選」對中央政府最大的挑戰,並不在於讓香港這個門戶越開越大,也不在於香港可能逐漸脫離中央管控,而在一套憲政民主制度如何可能與「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並存?假如香港人願為國家安全負上集體責任,並且在在更充分和深入的國民教育下變得真心愛國愛港甚至愛黨,中央就真能覺得安穩了嗎?那麼北京人這麼愛國,深圳人這麼愛國,中央是不是也能放心讓他們自己「真普選」市長和人大代表?

是的,在一國兩制底下,香港是和大陸其他地區不一樣。但是請注意,在政治上,這種不一樣一向指的是「政治管治制度」的差異,其中有相當微妙的模糊空間。在鄧小平年代,這種差異可能還比較傾向於「政治」體制的不同;可是現在,它則更傾向於具體「管治」手段和工具的不同。更何況現在的中國政府對自己的道路選擇這麼有自信,甚至到了一個認為能向全世界推廣中國模式的地步,又為什麼要在自己的國土上弄一套模仿「西方邪路」的東西出來呢?

所以「用基本法第23條去交換雙普選」云云,在我看來應該是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