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7日星期日

梁文道:說給成年人聽的鬼故事(還沒有名字的學問之二)

【蘋果日報】尾指和無名指向掌心內屈,與拇指的指頭輕輕接觸,食指伸直向天,中指則微微下彎,貼在食指旁邊,便是著名的「舊信徒」(Old Believers)十字聖號手勢了。對西方繪畫史稍有印象的,當能記得這個手勢,因為圖畫裏的主教、聖人和耶穌在向人宣道及祝福信眾的時候,總是會用右手比出這樣的動作。十字聖號還有許多變形,例如,有時中指和食指會貼在一起朝外下彎。但不論它怎麼改變,各個時期各個宗派又對這些變形各自做了什麼很特殊的解釋,外人還是一眼就能認出,那都是基督徒的標誌。於是可以想像,在二十多三十年前,當我第一次知道這個手勢其實源自羅馬「異教徒」的時候,我有多麼吃驚了。當年我還是個算得上虔誠的天主教徒,以為我們一切唱誦儀禮皆有神聖來源,有它自己的特殊本質,真沒想到這個最最基本的,唸經劃十字時的動作居然曾是羅馬貴族階層的祝福下人的姿勢。還記得那時看到的解釋說這是早年仍然十分地下的基督徒的精心策略,故意挪用帝國上層社會的姿態動作,好借來抬高自己的身份地位。如果真是這樣,這個手勢還算得上神聖嗎?或許我們可以說,儘管它的起源與教義無關,但它早已被基督徒廣泛「徵用」,久而久之,內化成了基督信仰的一部份,並且重新賦與它各式各樣的意義(比如說在拇指、食指和中指湊成一點的版本裏頭,這三根手指分別代表了聖父、聖子和聖神,三指集中一點自然是三位一體,不可分離的意思),反而它那異教源頭早被遺忘,所以也用不着計較了。沒錯,可是這個動作到底還是留了下來,和它連在一起的祝福用意也始終存留,至今不衰,我們能不能說這是遠古文化的遺骸,是記憶對抗時間淘洗的無聲抵抗呢?

再說下去,我們就會進入「圖像學」(Iconography)的世界,這個藝術史中最豐富最繁瑣的獨特領域了。宮布里希(Ernst Gombrich)的《藝術的故事》是全球最暢銷的藝術入門書,潘諾夫斯基(Erwin Panofsky)則是開創現代圖像學的一代宗師,阿比.瓦堡這兩位弟子穩穩地樹立了從老師那裏開始的工作,把這門解讀視覺圖像意義的學問變成了任何藝術乃至於文化史學生的必修課目。自此之後,學者們看圖畫的方式變了,面對達文西《最後晚餐》,不只看它形式上的精緻,還要追索其中任何一個細節的來由,甚至問一些表面看來似乎不必去問的問題(比如耶穌這個故事主角為什麼要被安置在構圖中央)。若用最貼近大眾日常經驗的語言形容,圖像學關心的問題就是「這幅畫到底在講什麼?」阿比.瓦堡正是我們今天解決這類問題的入口掌鑰。

所謂「瓦堡學派」可以是個很寬廣的概念家族,有些人會把所有去過瓦堡研究所和圖書館做研究,受過瓦堡方法一點影響的人都歸在這個名號的旗下。要是這麼講的話,那麼從今天當紅的左派哲學家阿甘本(Giorgio Agamben),一直到「微觀史學」先驅金茲伯格(Carlo Ginzburg),也都能勉強算是瓦堡的後人了,寬泛得幾乎沒有任何實質意義。可要是嚴謹點分析,只將完全忠實於瓦堡方式的學者納進「瓦堡學派」當中,那麼不只潘諾夫斯基不能算是瓦堡的真正傳人,便連當過瓦堡研究所所長的宮布里希的資格也顯得十分可疑。為什麼?那是因為沒有人能真正說得清楚阿比.瓦堡的思想到底是什麼東西。別看他當年名氣那麼大,影響那麼廣,從德國漢堡到英國倫敦,留下的藏書(以及藏書方式)惠及二十世紀幾代學人;也別管他過去十幾年再度走紅,有那麼多新潮學者探討他的遺產,以他的名義召開論壇會議;其實他根本沒有留下多少已出版的著作來讓人研究。

他留下了什麼?首先是一大堆手稿、筆記和資料卡。這堆東西上頭的字跡不算太難看,但許多字的字母沒有拼全;一個字與另一個字往往連在一塊,甚至句子和句子之間,一個段落和下一個段落間也都分不清楚。如果有人可以成功斷句,他會發現那些句子和段落加起來也是讓人費解的,更像是一個很有學問的精神病患的夢囈,在一些讓人驚嘆的歷史考證之後,會忽然插入一段毫不相干的資料補充,以及大量表達出寫作者焦慮情緒和感情衝動的語句。這也難怪,因為這堆文稿確有幾年是他在精神病院療養時的手筆。

然後是他晚年最後的「作品」,一個叫做《墨湼摩緒》(Mnemosyne,希臘神話中的記憶女神,九位繆斯的母親)的研究計劃。這件未完成作品的主體是四十張釘在大木板上的黑色麻布,上面釘滿了數千張圖片,包括他深愛的意大利文藝復興畫家的作品,占星術的象徵符號,航運公司的廣告,以及教宗庇護十一世和墨索里尼見面的照片。五花八門的視覺圖像旁邊,還有一張貼着另一張的圖片說明及感想。其內容之龐雜及組織邏輯的奇詭,在近代著名思想家當中,唯有本雅明的《拱廊》計劃堪比,難怪本雅明會這麼欣賞瓦堡,大概是將心比心,英雄所見略同。只不過瓦堡比本雅明還要神秘兮兮,他形容自己這個野心勃勃的計劃是「一個講給真正成年人聽的鬼故事」。

當然,瓦堡留給後人的最重要的財富是他的圖書館,那個令人迷路,非常「波赫士」的著名圖書館。和後來許多人傳聞的不同(例如曼古埃爾(Alberto Manguel)便在他的《深夜裏的圖書館》裏頭片面強調,他這批藏書的『被迫』公開是瓦堡精神病發作的主要原因),瓦堡本來就很想把他的藏書開放給學者使用,他認為那將是同行面對人文科學重大問題時的嶄新工具,是他「看得見、摸得着」的思想體現。從圖書館的獨特空間設計與書籍排列方式,大家可以從一本書到一本書地實質感受占星學怎樣開啟了天文學,煉金術如何催生了現代化學,魔法的邏輯又是怎麼造就出後來的數學。換句話說,這個圖書館就是瓦堡思想,是他研究人文與圖像的路徑。

2015年12月26日星期六

梁文道:吃不懂的美食

【飲食男女】上回提到京都美食家柏井壽翻成中文的新著《美食有這麼了不起嗎?》,裏面還有一段頗有意思的話,值得摘引:

「原本『初物』與日本人的品味不符,崇尚時髦的江戶之子倒不至於不懂,但對於珍視無常的日本民族,更適合『餘韻』。譬如春天的山菜,經過漫長的冬季,終於在春天冒出新芽,思及如此撫慰人心的山菜有一天會消失,將莢果蕨嫩芽與玉簪屬山菜放在舌尖細細品嘗,面露微笑,無法領會此種哀憐之情的客人,只會對新奇華麗的手法有所反應。」

「初物」這個日文指的是剛剛上市的應季食材,而「江戶之子」自然就是在說東京人了。打從德川幕府時期開始,東京人就以狂熱追求時尚聞名。尤其是我們華人平常管它叫「柴魚」或「木魚」的鰹,每逢初夏,東京人就企盼着「初鰹」的到來,覺得它是人間至味,不只替它撰詩歌詠,有的人甚至還會典當家中財物好換來搶手的「初鰹」。如此癡迷當造物產,看來很符合我們一般人對日本料理的看法,那就是執着時鮮(即所謂『旬物』),不時不食。

但問題是「初物」真有那麼好吃嗎?恐怕未必。且以港人心愛的水果荔枝為例,不當造的冷藏貨固然難以入口,但每年夏始剛在市場上冒頭的荔枝,恐怕怎麼樣也比不過後來的「糯米糍」和「桂味」吧。

同樣地,在日本品嘗各種「初物」成為潮流的時候,也有不少異議。比方說上個世紀最有名的美食家北大路魯山人,他就批評過許多餐廳在冬天末尾,雪都還沒融化的時候就迫不及待地推出竹筍料理,而人人甘之如飴的現象。因為從口味上來講,冬春交接時節出產的「孟宗竹」的纖維實在太過粗糙,遠不如其後接續的「淡竹筍」與「矢竹筍」的纖細。

柏井壽那段話真正有意思的地方,還不是「初物」到底是否真的好吃,而是就算它好吃,也及不上某樣食材盛極而衰,開至荼䕷時的「餘韻」。因為從日本傳統生活美學的觀點來看,生命總是無常的,我今年看到櫻花盛放,也不曉得明年此時是否還能再賞,於是講究「一期一會」;於是對所有即將告別、來到尾聲的風物總是會帶着一股戀戀不捨的憐惜,如飛落的花瓣,如即將凋盡的枝頭。難怪我不止一次看到日本作家讚嘆將要隨着季節更換而在市面上消失的食物,他們在乎的已不是純綷生理學上的滋味,而是一種浸染了審美趣味的複雜感受。

這就是我想要說的重點。要欣賞每一個國家每一種文化的食物,不能只靠口舌,因為飲食本來就是一種非常繁複的文化現象。這當然不是說我今天忽然想去吃頓墨西哥菜,就必須先趕快預習一下墨西哥的歷史,最好還學點西班牙文。但至少在你打算花上一段時間去異地旅行的時候,你得試着把自己一點點沉進那個陌生且異己的環境當中吧。因為這個世界上實在沒有絕對客觀的口味標準,許多外國人吃不懂腐乳和苦瓜的妙處,就和不少在中東地區住在豪華酒店冷氣房的遊客受不了油脂豐厚的羊尾巴一樣,乃天候、地理以及傳統分別的綜合結果。如果我們好不容易到了一個地方,從早到晚只是跟着米氏星星吃吃吃,留不下半點餘暇去認識當地的人情風土,我們真能嘗得到當地人口中的美食嗎?通常的情況是吃了半天,只不過是拿着固有的觀念去征服各地的星星,但卻半點也打不開自己的小世界罷了。就像我之前提過的Andy Hayler,號稱「世上唯一吃遍所有三星餐的人」,但他常常欣賞不了印度的餐廳和香港的中菜館,覺得它們甚至不如他在倫敦吃的印度菜及中菜。你去甚麼地方都只是去吃,自然就會吃出這樣的結果。

2015年12月20日星期日

梁文道:迷宮的原則(還沒有名字的學問之一)

【蘋果日報】我已經忘了是在哪裏看到,忘了那是個小說還是真事,也忘了對話雙方是誰,總之我記得如此一段對話場景:

甲站在乙那排山倒海的書牆之前,仔細觀看,試圖在這看來十分凌亂的書籍排放方式中找出一套組織原理。乙見狀,笑了一笑,說:「算了吧,你是看不出來的」。

在我的記憶當中,乙的微笑和語氣似乎帶着一種自豪,甚至嘲諷。那大概是因為他真有一套深藏不露的書籍分類原則,體現他的閱讀愛好,他的知識結構,以及他對世界萬事萬物分類的方法。只不過外人無法窺測,怎麼看也看不明白。如果書籍整理的系統也是一套世界觀的話,這個藏書豐沛如海的乙則是一個迥異世界的主人,他在我們的世界之中佔據一點,並且據此張開一面扭曲的鏡子,映照出其物理律則與我們所知者全然不同的宇宙。

這和隨意的混亂完全是兩碼事,例如我自己的藏書,我每天站在書堆面前都看不懂那究竟是怎麼回事,我每次找書都似乎能夠聽見自己的書架在嗤嗤地笑:「別費事了,你是看不懂的」。一個人的藏書是不是有秩序,因此不可能決定於旁人明不明白,而在於那些書的主人是否心中有數。

但是圖書館不可能這麼任性,因為那是個要開放給其他人參與的地方,就像知識之所以為知識,總得有點穩定的客觀標準,不能胡來。圖書館分門別類地存放人類知識,也容納了不同讀者的想像;可它自己不是一個夢,它只是個讓大家各自做夢的地方而已,安靜、整齊,乾淨,幾乎有些醫療診所的味道。

麻煩的是知識分類架構不一定客觀。經過傅柯在《詞與物》的普及之後,波赫士筆下那「某部中國百科全書」的動物分類法已經變成老生常談了。根據畢生喜好玩弄知識與圖書館意像的波赫士,這套動物分類方式是這樣的:「一、皇帝所有的。二、有芬芳香味的。三、馴順的。四、乳豬。五、鰻螈。六、傳說中的。七、自由走動的狗。八、包括在目前分類中的。九、發瘋似地煩躁不安的。十、數不清的。十一、渾身有十分精緻的駱駝毛刷的貓。十二、等等。十三、剛剛打破水罐的。十四、遠看像蒼蠅的。」這自然又是波赫士的玩笑,中國人就算再古怪,也怪不到會想出如此荒誕的分類法的地步。傅柯一本正經地引述這則趣談,只不過是想要用它衝擊我們今人所想的知識組織原理,讓我們了悟這個世界上並非只有一種客觀的秩序。多元的知識架構是存在的,多元化的百科全書是可能的,另一座使人暈眩的圖書館也或許是真的。

目前設在倫敦大學旗下的「瓦堡研究所」(Warburg Institute)的圖書館不開玩笑,四層建築分別存放了以下四大類書籍:「一、圖像(Image),內含前古典時期至現代的藝術。二、字詞(word),重點在西方語言及文學中的持續動機及形式。三、定向(Orientation),從魔法、宗教一直到哲學與科學當中漸進演變的西方思想。四、行為(Action),在社會習俗及政治架構當中保存並轉化了的古代模式」。如果這個基礎分類還不能讓你迷惑,試着走進去看看,你會發現有一整排的書架側標上頭寫着「魔鏡」(Magic Mirrors),另一排的類型則屬於「邪眼」(The Evil Eye)。總而言之,這是一座完全顛覆了我們平常習慣分類方式的圖書館,裏頭書籍擺放的辦法叫人意外,語言教學手冊貼着經院神學,阿拉伯占星術大全之後是文藝復興哲學家費奇諾(Marsilio Ficino)的《生命三書》。

這座圖書館的創始人是阿比·瓦堡(Aby Warburg,原名Abraham Moritz Warburg),生於一八六六年,卒於一九二九年,一個德國猶太銀行家的長子。他自小就對家中彌漫的保守宗教氣氛不滿,也不喜歡那個時期上層猶太人社會的種種習慣。那年頭,有地位有財產的猶太家庭總是希望孩子繼承家業,要不就當個專業人士,例如律師或者醫生。雖然德語世界的許多猶太家庭也很鼓勵子女走上學術和藝術的道路,可瓦堡這一家所定居的城市漢堡是不同的。這個富庶繁盛的港口一向只以商業著稱,一直以來都沒聽說過它在文化上有何貢獻,放在過去的德國,大家對它的印象大概就和如今不少華人對香港所抱持的浮泛看法差不多。海涅對它的形容就是大部份德國人心目中的漢堡:「它的『精神』不受宗教或巫術的統治,它只聽命於金錢」。阿比·瓦堡不願意做個銀行家,性情有些內向又不太穩定的他只喜歡看書,尤其是那些附有插圖的書,他能在裏頭找到通向某個神秘境域的入口。於是在十三歲那年,他私自和弟弟馬克思·瓦堡(Max Warburg)達成協議,將長子繼承權完全交給弟弟,條件是將來無論他想要買什麼書,弟弟都要付賬埋單。阿比·瓦堡自此專心買書讀書,當年才十二歲的馬克思·瓦堡居然也信守承諾,一輩子支持哥哥,不管他想要的書有多稀罕多昂貴。

「瓦堡圖書館」的基礎便是阿比·瓦堡的畢生藏書,今天它的分類原則和排序方法也大致依循了他當年的做法。假如這一直只是他的個人收藏還好,再古怪再讓訪客糊塗,換來的也許只不過是主人家的一個意味深長的微笑。然而,身為新近成立的漢堡大學教授(這個學校也是馬克思·瓦堡有份資助創建的),他好像不能那麼自私,必須把好東西拿出來和大家分享。然後這套私家藏書就此公開,接待了一批又一批的學者,其中一個是後來大名鼎鼎的哲學家卡西勒(Ernst Cassirer)。他來的時候還是剛剛受聘到漢堡大學的哲學系教授,正在埋頭撰寫名著《符號形式的哲學》的第一卷。離開時,他對阿比·瓦堡的副手說:「我再也不會來這裏了。要是再回到這迷宮裏來的話,我一定迷路」。後來,他又解釋:「瓦堡圖書館不只是單純的藏書,而是一堆問題組成的目錄。刺激我產生這昏頭印象的,並非藏書的主題領域,而是這個圖書館組織排列原則本身,這個原則遠比主題涵蓋範圍還重要。」那麼,這個原則到底是什麼?

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

梁文道:好辛苦的團友

【飲食男女】最近看到滿腹牢騷的京都食家柏井壽新著《美食有這麼了不起嗎?》,一口氣數落了所有他看不慣的流行現象,比如說為了一碗拉麵大排長龍,過分標榜「執着」的餐廳,喜歡強調食材來源地的趨勢,以及崇拜廚師的風尚。

他的言語有時候會顯得很囉嗦,他的看法容或有些偏激;但他有不少意見卻是我能會心的。在談到有人專門從外地跑去京都排一個上午的隊,就只是為了吃一碗這件事的時候,他說:

「因為每個人的優先順位,或價值標準不一樣,所以不能一概而論,但我心想:怎麼只為這麼小的事來京都。京都值得去的地方或值得看的東西不勝枚舉,竟然全部略過,只以一碗拉麵為目的的旅行。這真是浪費呀。

旅遊時吃到美味的東西是無上的喜悅,但那絕不是旅行的全部。以美食為目的的旅行雖然很愉快,但希望大家明白,那只是旅途的一部分。不只是旅行,就漫長的人生來說,也是如此。人並不是只為吃而活,請大家牢記在心」。

大家知道,來自香港、台灣和大陸的觀光客已經成了日本旅遊產業最主要的客源。十多年前從香港開始興起的「美食團」,現在也早已流遍三地。於是在日本旅行,難免就會在一些不錯的小餐廳遇上幾乎整家店被一個這樣的團包了下來的情況。每和這些為了美食不遠萬里而至的食客聊天,得知他們的行程,我都不得不替他們感到辛苦。十天不到的時間裏頭,每天午晚兩頓米氏星級餐廳,這真消化得了嗎?我大概是老得快,早已無法承受類似的腸胃轟炸。有時候人在外地,寧願一缽粥、一盤青蔬,甚至只是伴着些小點心的幾盞粗茶,也要比動輒十幾道菜的大餐廳舒服得多。高級美食,我等凡夫自然喜歡,可是連番吃下來難道不會麻木?猶如看畫,在故宮,在巴黎羅浮,在倫敦國家藝廊,多花時間停留在幾幅自己心儀的佳作面前,所得往往勝過貪多不厭的所謂「飽覽」。

從前,很多人都參加過那種「十天六國歐洲精華遊」,現在大家都覺得這是痛苦不堪的「鴨仔團」,觀光是名副其實地觀光,每個景點都只能一掠而過,觀得片刻光景。如今的「美食團」其實也很容易陷入同一邏輯,只不過這回鴨子不趕着觀光了,他們現在趕着吃飼料。到了巴黎,從來沒有機會在盧森堡公園閒坐過一個下午,因為他們的午飯吃到三點,接着還要去甜品名店吃馬卡龍,再過兩個小時又是另一頓鋪天蓋地的盛宴,然後肚滿腸肥地回房睡覺,沒有時間在河邊散步,也不能像巴黎人那樣在街邊看着行人小酌,因為第二天起來他們還要再把一切重複一次。

千萬別誤會,我沒有丁點瞧不起這些美食團的意思。我真的只是覺得人各有志,身心條件也不一樣,這些食客的愉悅,我已經沒有能力去享受了。

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

梁文道:窮得只剩下了舌頭(絕對不要做foodie二之二)

【飲食男女】在《Foodies》這部片子的一開頭,我們就看見一位身軀頗有分量的禿頭中年,輕嘗了一口餐廳侍者送上來的開胃香檳之後,便在鏡頭下側着臉自言自語:「嗯,這是杯普通的Moët & Chandon,我並不是特別喜歡這款香檳;但這些就是我們生命當中必須承受的煎熬」。難怪幾乎所有影評都覺得這部電影的目的是要我們討厭這些又有錢又無聊的吃貨,儘管攝製這個片子的北歐團隊百般否認他們有任何嘲諷片中人物的意思。

至於那位認為一杯非陳年Moët香檳就是生命中必須承受的磨難的Foodie,他的名頭可就厲害了,號稱「世上唯一一個吃遍全球所有米芝蓮三星餐廳的人」,Andy Hayler是也。大家曉得,《米芝蓮指南》對「三星」的定義是「非凡的廚藝,值得專程一遊」,而Hayler先生他老人家則是這個定義的忠實詮釋人,真的跟着每一年的米芝蓮小紅書,逐一往訪世界各地的米芝蓮三星館子,然後還要圖文並茂地評析每一道菜,在自己的博客上替他們打分排位,儼然是米牌芝南的平行評註。他當然也來過好幾次香港,吃過所有港澳地區的三星餐廳和部分二星館子。看他的博客,你不能不服他的品味和見解(尤其是在西式烹調上頭),例如他對港澳三星評級的不滿。他認為那幾家餐廳不是不好,但要拿去歐洲,還真能配得上「值得專程一遊」的描述嗎?恐怕很難。就以我個人的經驗來比對好了,某家世界名廚餐飲集團的香港分店在一開業的時候還有模有樣,後來每下愈況,愈做愈苟且,在廚藝和服務上都完全弄混了輕鬆與隨便的區別。終於在去年冬天之後,我就死了再訪的心。這種水準,回到巴黎可能頂多夠得上一星門檻,在本地卻能連年三星,豈不怪哉?

難怪全世界的foodie圈子都奉Andy Hayler的博客為圭臬,因為他確實有料,經驗更是無人能及。他不只是米牌指南的最大粉絲(儘管他常常在文章裏對它說三道四,可他還是老老實實地跟着它的明燈行走),更是foodie中的foodie。因為現代foodie的概念正好回應了米芝蓮的三星定義,乃一群只為了吃喝而旅行的人。而Hayler先生,他有錢有閒有力,每次出門都是為了摘星,每次見到新版指南,都要趕緊安排遠行,生怕失掉「世上唯一一個吃遍全球所有米芝蓮三星餐廳的人」的大號。這種人,按照今天的文化標準,簡直就是聖人,值得頂禮膜拜。為甚麼在《Foodies》這部紀錄片上看到他的影評又會這麼討厭他?為甚麼我又會一邊看一邊替他感到難過呢?除了開場那一幕媲美「讓他們吃蛋糕」的表演之外,有一個片段是這樣的:他提着輕便行裝由倫敦飛去日內瓦,下機之後直接坐車到了法國阿爾卑斯山腳一個度假勝地。住進旅館之後,他就甚麼都不幹,那兒都不去,雖然外頭陽光明媚,一片山景壯麗;因為他是來吃飯的,旅館下頭的餐廳是家新晉二星,近來極受讚賞。鏡頭在他的左側後方定住,只見他一個人坐在客房桌前對着iPad屏幕。客房窗外就是綠草如茵的阿爾卑斯春天,客房裏是一個除了舌頭之外就甚麼都不是的中年男人在玩電腦遊戲;那是晚飯來臨之前,他打發無聊時光的方法。

2015年12月13日星期日

梁文道:老去的夜晚(球星與球迷俱老之三•完)

【蘋果日報】既然是湖人球迷,看他們打球看了二十多年,我就實在沒有任何不喜歡Kobe Bryant的理由。然而這並不表示我不能理解人家討厭他的原因,恰恰相反,越是湖人球迷,就應該反而更能明白他的可厭,例如他的自私。

Bill Plaschke是《洛杉磯時報》的體育專欄作家,當年我在洛杉磯看報紙追蹤湖人消息的時候,他在《洛杉磯時報》的工作才剛滿五年,如今在時報網絡版的照片上卻看見他的鬍子已經全都白透。這麼一位老牌記者,長年跟隨湖人比賽,為其歌為其泣,應該算是球隊的不二之臣了吧?可就連他也看不下去近兩個禮拜Kobe這所謂的「告別之旅」,寫了一篇文章斥責球隊糊塗,為了成就Kobe的光榮落幕,寧把新人壓在後備席上,毀掉了來屆重建隊伍的先機。再說下去,難免就要得提到那個老話題了:是Kobe的個人榮譽重要?還是整個球隊重要。

一直以來,這都是讓球迷可以爭論個不停的好題目。討厭Kobe的人(包括許多其實也非常喜愛看他表演的湖人粉絲),會批評他出手太多,耗掉太多機會,不願從大局着眼;崇拜他的,則會為他辯解,說要不是他勇敢地扛起重擔,球隊的表現就不可能這麼理想。我總覺得這類討論無解,因為答案可能不在Kobe身上,而在我們怎麼看待一個組織當中某個個人與團隊的關係。所以幾乎一切團體球類運動(可能除了棒球和板球)都會發生同類的爭議,比如「皇家馬德里」的C朗,他到底是真的太獨,抑或被人誤會為「太獨」呢?又好比一家被強勢領導的企業,成功的時候大家會誇讚老闆英明,若是失敗那就一定是他過於獨斷的錯了。「蘋果」成功了,於是大家會懷念喬布斯的慧眼獨具,敢做敢為;要是它失敗了呢?

很明顯,現在的湖人是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從前最讓我懷念的聲音是每逢客場,對手球迷連聲大喊的「Beat L.A.!」,因為打敗我們是件值得自豪的事,而L.A.只有這一支理所當然的球隊。這種聲音已經消失好一段時間了,因為打敗湖人,只是件很正常很自然的事情罷了。就算真的還有人會這麼喊叫,說不定他們指的是L.A. Clippers,而非曾經最能代表洛杉磯的湖人。

成功的時候,一切都能掩飾。現在輸了,輸到很難再壞的地步,那個一向纏繞在Kobe頭上的陰影就該是明亮現身的時候了。

這種時候,討厭Kobe的人最該拿出來說的一定是他當年那樁強姦疑案。儘管那件差點使得他身敗名裂、永不翻身的案子最終和解結局,但它始終是痛恨他的人念念不忘的咒語,時不時就要冒出一句「快滾吧,強姦犯!」干冒大不韙地講,我真的從未在意過Kobe是否真的幹過那檔惡事;不是我迷他迷得失了良知,而是我只嚴格地把他看成一個球員。更準確地說,Kobe Bryant只有球員這個身份是和我有關的,其餘毫無意義。我從來不會為了喜歡一個球員跑去搶購他的冠名球鞋,正如我不會為了喜歡一個人的音樂而跑去搜集他推出的週邊產品一樣。所以我總是無法確切地體會當人家說某個明星「很善良」、「很沒有架子」時,他們到底在說些什麼。一個演員在私下對大家和藹可親,這和我有什麼關係呢?我只是他的電影觀眾之一而已,沒有更多,可能更少。同樣地,我也不可能會為了一個籃球員沒偷過東西,沒吸過毒,沒殺過人,更不是強姦犯,從而愛上看他打球吧?你會嗎?

奇特的是這一切曾經使得許多人厭惡Kobe的理由好像都顯得很蒼白了。現在他走到哪一個球場,哪一個球場的球迷就要起立為他歡呼。除了少數烏鴉嘴媒體的質疑,全部人都只能帶着「見證歷史」的懷舊心情,暖暖地看着他微笑。而他,竟然也暖暖地微笑回去。他不凶狠了,不再露出想要吃人的眼神,真像是個臨終前想與世界和解的老人。NBA的球迷曾經為他分裂成兩圈永不交集的圓形,現在大家居然一起默默鼓掌,說一些類近於向已逝敵軍將領致敬追悼的話。「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 old age should burn and rave at close of day; Rage, rage, rage against the dying of the light.」一輩子與人鬥與天鬥其樂無窮的Kobe,怎能接受這一連串像是為老人院唱聖誕歌似的大型表演?

可又有誰能不老?我是球迷,老一代的NBA球迷,老到沒法再盯着直播場場追看。事實上,我已經沒怎麼看籃球很多年了。工作越來越忙,壓力越來越大,永遠疲倦的身軀已經不容我奢侈。從前,我一度可以晚上英超西甲直到天色將明,早上再爬起來睜大眼睛看NBA。現在我必須取捨,偶一為之地瞧瞧巴塞和阿仙奴,偶一為之地瞄一下NBA精華片段,歲月逼出了我其實不算是真正死硬球迷的本相。球迷都會衰老,何況球員?算起來,Kobe着實比我小上好幾歲,我從他17歲那年開始看他上場,看他在我眼前劇烈濃縮地走完球員這一生,最後卻生起一種他的歲數好像較我還大的怪異感覺。我也說不出是為什麼,似乎許多明星(包括球星)都會令我產生這種幻覺,分明生物年齡年輕過我,但幾年下去竟然比我走得還快。莫非果實明艷早熟,乃致熟極而爛,他們一日所歷便是凡夫數載?

老藝人的智慧這時就看得到了,這或許才是Kobe最後的奮起。本來這一季是Warriors的Stephen Curry的季節,一場接着一場地打破NBA史上最佳開賽連勝紀錄,風頭一時無兩(當然我也是聽說之後,才偶而在網上看了一些片段)。可Kobe一宣佈退休,這個如今投籃準繩極差,身手動作極慢的二、三流現役球員竟能硬生生地把這季球賽也變成了他的舞台。那頭連勝,這頭連敗,可眾人的關注和熱情卻得平分秋色。難道Kobe真要主角當到最後,不怕後人記住他辭別前最終這幾個月的衰敗。不怕的,就像拳王阿里,我們今天每一個人都只記得他是永遠的拳王,卻都忘了他職業生涯最後那一段是多麼地可笑復可憐。就像我之前說過的,我們的煽情本能會自動修改我們的記憶,讓我們投射出一個個合乎己意的形象。這麼講,人世畢竟可愛,因為一個人在他最高潮的那一瞬總是會被他人定格下來的。往往只有我們自己不放過自己,總是記住自己最失意最難受的經歷,並且以此界定自己,持續地折磨自己。

不過,我很清楚地記住了我自己對Kobe Bryant的告別,也是我唯一一次面對面地親眼見他。2012年倫敦奧運開幕式那晚,典禮前,蘇童、麥家和我先在場外抽菸,時間差不多了,便進廁所。男廁一排便池之前空蕩,除了我和蘇童就只有一個身形高大的家伙。那人完事,抖了抖手,扯好褲鏈,抬頭瞧我一眼。我一時呆住,把頭轉向另一邊看看蘇童,他的表情大概和我差不多,也是吃驚。還沒反應過來,那個男人就已經走出去了。我倆一邊洗手一邊互相確認:「是他嗎?」。然後立刻跑出去和等在外面的麥家說:「你看到他了嗎?」他問:「誰呀?」接着我們一起對着前方大喊:「Kobe!」那個被兩個健碩保鑣伴着離去的男人頭也不回,舉起右手朝後揮了幾下,就走進巨大場館看台投下的陰影當中,漸遠漸淡。此時館內正在喧騰,一陣焰火由內升起,館外廣場寂寥,倫敦夏夜清涼。

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

梁文道:倒胃口的美食紀錄片(絕對不要做foodie二之一)

【飲食男女】坐在飛機上頭看書翻雜誌,只能看到吃飯的時候,那麼狹小的空間,飯菜一來,還有書報攤開的餘地嗎?於是趁着機會,我看過不少平常沒空欣賞的電影。無論如何,解像度很低的小熒幕裏放出來的片子,通常還是要比儲存加熱過後的飛機餐吸引,眼目所見,足以叫人忘記口舌上的感受。所以我就在飛機上看到了一部兩年前就聽說過的紀錄片《Foodies》。可是才看不到一半,這部關於美食的電影就徹底倒掉了我的胃口,讓我手停口停,心中暗暗發誓,這輩子接下去做甚麼人都可以,就是千萬不能變成片子裏頭的「foodie」。

「foodie」這個英文字的歷史很短,可能不超過三十年,若要中文繙譯,最好的對應可能是大陸近些年流行的「吃貨」。很多人會把它譯成「美食家」,但依愚見,「美食家」指的應該是對食物有品賞能力,喜歡飲食帶來的愉悅,進而還能在這個領域形成一套獨立見解的人。可他們不會以飲食為此生奮鬥目標(所以他們多半不是專業廚師),更不會把自己人生一切降服在吃這個前提底下。比如梁實秋,他喜歡吃,寫吃也寫得極有見地,但他絕對不是一個為了吃才活着的人。「吃貨」就不同了,他也許有很好的品味,對吃也有自家一套看法,可他還要更進一步,乾脆為食奔走,不辭勞苦。

換句話說,「foodie」要比「美食家」狂熱,是美食的超級粉絲,以之為畢生愛好,甚至引為安身立命的所在。《Foodies》這部電影拍了五個這樣的foodies,追隨他們的腳步,從法國阿爾卑斯山麓一直吃到挪威、香港、東京和紐約,目的是要讓大家看到近年新興的「foodie」現象。所謂「新興」,指的是在這個全球化時代,foodies的活動範圍大了,他們開始忽略國界,可以為了吃而跑遍全球,慕名拜訪每一家有名的餐廳,正和「世界五十大」評選的初衷一致。這個時代,恰好也是「世界名廚」這種人出現的時代。回想五十年前,我們大部分人能夠隨口說得出自己居住地以外還有甚麼厲害的館子和大廚嗎?今天,丹麥的「Noma」卻是不少中國人都聽說過的食肆,而每年向它打電話去訂位的幾十萬人裏頭大概有九成以上來自丹麥以外。這是從前互聯網尚未誕生,資訊沒那麼流通,飛機旅行也還沒那麼普及之前所不可能發生的事。

新世代的foodies不止飛來飛去到處吃,懂得憑藉網絡訊息上穹碧落下黃泉,找出最偏遠最隔涉的餐廳。他們還有意見,就像從前的美食家一樣,會發表自己的看法,在網絡博客當中圖文並茂地陳示自己的戰利品,回饋引導過他們的全球網絡社群,且反過來成為其他同好的指路名燈。所以片子裏的那些館子會特別留意這類人的動向,看他們的臉書博客,看他們甚麼時候過來,又發佈了甚麼意見,就和他們從前會格外小心誰是米芝蓮密探和報紙匿名食家似的。

這些foodies要是沒招待好,後果或許十分不妙,於是又像片子裏所示的,有些很架勢的餐廳會不惜降貴,為他們提供超額服務,好令他們稱心滿意。世界知名的foodies和世界知名的餐廳如此形成一套共生關係,有你才有我,有我才有你。

後來我在網上搜尋關於這個電影的討論,發現頗有不少人針對那些foodies的身家背景,典型地厭富。沒錯,能夠花錢吃一頓名廚晚宴的人不多,花得起錢專程出國到處去吃的人更少。可是別忘了,除了那位泰國富二代和坐私人飛機出行的超級名模之外,也有像香港女孩Katie Keiko這樣省用,將一切收入全都投到美食旅行上頭的小康中產。我看它看得胃口盡喪,倒還不是為了那些foodies有錢得令人反感(畢竟是他們的錢,怎麼用是他們的事),而是因為一種讓人難過和同情的蒼白與空洞。

2015年12月6日星期日

梁文道:戲夢人生(球星與球迷俱老之二)

【蘋果日報】(雖有預感,但還是有些意外,上週剛剛寫到Kobe Bryant,過幾天就看見他宣佈退休的消息。而他宣佈退休的方式,以及接下來所要發生的事情,正好又契合了我對這位二十年老湖人的印象;那就是不斷地勉強自己,不斷地搶佔舞台。)

以一首詩來告別籃球,還有比這更加Kobe的事嗎?這首詩真能當作教材,向學生示範為什麼一首詩光有真摯情感是不夠的。難道Kobe Bryant不曉得自己的詩藝水平?為什麼他不怕獻醜?我猜,那是由於他對「卓越」二字的理解。這位好學不倦的巨星有個很特殊的嗜好,喜歡打電話給一些他本來不太認識的名人,比如說「蘋果」的設計大腦Jonathan Ive。這些人全是行業翹楚,應該都忙得很不像話,大概是來電者身份特殊,只好一一耐心回答他的各種問題,像是「你怎麼知道自己的產品符合自己的預期?」,以及「你覺得自己觀察世界的方式與其它硬件製造商有什麼區別?」似乎條條大路通羅馬,就算隔行如隔山,但大家通往卓越的道路卻是一致的。做好一部手機的秘方,或許也能是精進籃球的訣竅。既然卓越的方程式類近,那麼籃球打得好的人大概也就可以寫好一首詩了。即便沒有寫詩的才華,勉強一下,再勉強一下,後果肯定也不致於太糟。正是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一路以來,「黑曼巴」Kobe不就是這麼勉強出來的嗎?當初看他打球,湖人球迷最不喜歡他的地方就是這小子太過勉強,天賦是有的,但他以為自己是誰?老要學着Michael Jordan擺款,在人群中硬闖硬穿,頻頻使出姿勢好看卻終成浪射的fadeaway。不過再過幾個月,再過幾年,這個孩子的fadeaway居然勉強成了真貨,大家眼睜睜地看着他真的變成了新世紀的Jordan,沒有一個曾經瞧不上他的老球迷不服氣。

「你見過清晨四點鐘的洛杉磯嗎?」這句話已經是名言了,最能說明Kobe那股不停勉強自己,不停追求卓越的工作態度。「熱火」的Dwyane Wade最近回憶,2008年他們在拉斯維加斯為了北京奧運集訓,第一天早上八點大伙剛剛下來吃早餐的時候,就看見Kobe已經穿着一套被汗水浸濕的運動衣,正在用一袋冰塊冷敷膝蓋。他說:「Everybody else just woke up. We're still stretching and yawning and looking at Kobe like.'What the f___'? We're all yawning, and he's already three hours and a full workout into his day」。Wade的隊友Chris Bosh當年也在場,他看到了這一幕,他的想法是:「You never forget stuff like that. I felt so bad. I'm like,'What is he trying to prove?' But he was just doing his normal routine. We're all supposed to be big-time NBA players. Olympians and stuff. And then there's Kobe, taking it to another level from Day1. And I had been off for like three months.」。

每當一位運動明星離去,媒體都喜歡用上「XX之後再無XX」,又或者「再也不會有像XX這樣的巨星」之類的老套形容去搶眼球。然而在我看來,Kobe如果真有什麼遺產,那恰恰就是讓後來者發現人人都有可能變成Kobe。這麼說並不是想否定他的天賦,只不過有天賦的人實在不少,資深球迷都能列出一長串名單。但Kobe的職業生涯卻是一則典型的勵志故事,以學習Jordan起家,不怕恥笑,硬要逼着自己超越偶像,打完一場比賽之後還要獨自留在場上練習投籃兩個鐘頭。最後就算賽不過Michael Jordan,到底也能成就出一個Kobe Bryant。在他那一代NBA球員裏頭,真正學習不了,以後可能也不會再有的人物,我以為是Allen Iverson。

啊,那是一段多麼令人懷念的日子。籃球我看得晚,沒能趕上湖人和「賽爾特人」輪流坐莊的年華;但至少還來得及見識公牛王朝的建立,以及隨後「九六一代」的崛興。那二十年的籃球真是好看,充滿了劇情,要悲情有「郵差」Malone和John Stockton(我最喜歡的控衛)那千年老二的命運,要丑角有像Dennis Rodman這種會和金正恩結下「純粹友誼」的狂人;愛看老式正派的,則有Tim Duncan這種謙虛內斂,把一記記看似簡單實則極難的擦板球默默釘上對手棺材蓋的大個頭。當然,還有crossover華麗得像是穿花蝴蝶,我怎麼回看錄影都不嫌厭的「答案」Iverson。

Iverson和Kobe這兩個NBA同年生,一樣把Jordan當成偶像,一樣不怕挑戰Jordan,一樣地好勝鬥狠,也一樣地獨食。他倆都愛射球,以得分為人生職志,自然也都要落下「效率不高」的惡名。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本來就對數據統計特別癡迷的NBA(這本是美國體壇的最大特色),也開始喜歡計算效率了。Kobe就不用說了,他已經被數字狂確認為史上投射命中率最低的NBA球員。奇的是我前兩年還看過一篇文章宣佈Chauncey Ray Billups是個比Iverson還要出色的球員,因為前者的「效率」要比後者高上不少。如果你從來不看NBA,你大概不會聽過曾有「關鍵先生」稱號的Billups,但我敢打賭你不會不曉得誰是Iverson。為什麼一個「效率」比較好的球員你不知道,一個出手太多,浪費的機會也太多的Iverson卻會成了人所共知球星呢?

答案就在球星的這個「星」字。

說實話,NBA就和任何觀賞性運動競賽一樣,原是一場大戲,球迷喜歡的是進球和贏球,而不是什麼效率。我們一早起床,為的不是計算更多的數字,而是炫亮得足以讓人忘懷一切抽象概念的感官現實。這種對一場表演的喜歡,有時候可以荒誕不經到了連其自身邏輯都不惜違反的地步。例如1992年的「巴塞隆拿」奧運,美國終於搶到了把職業籃球運動員送上場的機會,於是有了史上最強大的球隊「Dream Team1」。這隻球隊的中鋒是David Robinson和Patrick Ewing,小前鋒是Larry Bird和Scottie Pippen,大前鋒有Karl Malone與Charles Barkley,控衛則有Magic Johnson及John Stockton,此外還有如日中天的Michael Jordan。真正懂球的人看到這個陣容,就該明白接下來的賽事會有多無聊了。這就像是讓Roger Federer和一個中學選手打網球似的,毫無懸念。一場還沒開打就已經知道結果的競賽,不只無趣,並且還有違反體育精神的嫌疑。

問題是大家就是愛看,看這隊人怎樣以場均得分超過對方四十多的比數凌虐全球,看他們如何以接近遊戲的態度耍弄對手。Magic Johnson事後說過:「我看着自己的右邊,那裏有Michael Jordan;我朝左一望,見到的則是Charles Barkley或者Larry Bird。我都不曉得自己該把球傳到那裏才好」。有幸和他們對賽的各國選手大概也有類似的兩難,是該正常打球呢,還是專心欣賞對手的表演好呢?情況實在詭異,每一場比賽之後,剛剛以大比數輸了球的人都會興奮地圍住贏家要簽名,換成今天,那一定得是自拍。我最記得輪到阿根廷國家隊受害的那一場,因為那幫背負着國家榮譽的代表竟然一上來就追着偶像拿簽名,而且還是簽在自己的球衣上頭,比賽還沒開始,比賽早已結束。

真球迷也好,假球迷也好,沒有人不愛看那一年奧運的籃球賽,直到二十多年之後仍然可以向自己的孩子講故事。重點根本不在它是不是有意義的比賽,更不在數字;重點是這群球星能夠在幾十分鐘之內燃燒掉我們幾十年人生的乏味。正如fadeaway絕對不是最有效的進攻武器,但Kobe一個漂亮的fadeaway卻可以使人忘記他無數無果的投射,更可以讓我暫時忘記自己那平凡庸碌的本來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