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
梁文道:盛宴淡飯大可皆得(邪惡世界的誘惑二之二)
對於這類辯解,我見過最嘴賤的回應出自Jean-Robert Pitte,我之前介紹過的法國歷史學家。他很贊同新教地區也有好館子好廚師,「但那是因為他們熱愛工作,很想努力打好餐飲這份工」。換句話說,他們始終不忘的還是工作,而非美食。老派新教徒之所以熱愛工作,就像社會學祖師爺韋伯所說的,那是因為他們有一種「新教倫理」,尤其是相信預選說的加爾文派。在他們的教義裏頭,得不得到救贖是早在一個人出生以前就決定好了的;一個被上帝預選了的人,他一輩子都會福德兼備,品格淳良自不在話下,就連工作事業也都會大有所成。於是一個人的後天成就如何,便能反過來在某程度上反映出他在死後的去向。相信這套教義的人,多半都會緊張工作,因為他們實在沒有別的辦法知道自己能不能登上天國的階梯,只好埋頭拼命幹活,期望自己在事業上有傑出表現,間接證明他得救的機率。
就算不是加爾文派的信徒,整體新教文化當中也還是充滿了一種道德上的緊張感,自律、守時、講秩序,不像普遍接受天主教的意大利人那樣放鬆。而且他們對着現實世界還有一種距離感,不願擁抱這個物質世界的美好,反而覺得地球好危險,充斥了各式各樣的誘惑。華衣美服,佳餚陳釀,俱是阻礙救贖的大敵。最好的例子莫過於荷蘭黃金年代的商人,個個挑通眼眉,精明幹練,累積了大量財富;卻又生怕炫富,於是人人一身黑衣,從頭黑到腳,以示樸素。相比之下,同時期的法國權貴卻恨不能把錢全花在衣服上頭,金玉滿身(如果說今天的人開部名車是把一座房子開到街上,當年的法國宮廷就是將房子穿在身上了)。天主教徒能在世上看到神聖的造化善巧,讚頌它的美好,享受它的饋贈。新教徒眼中的世界,則是不得不捱受的原罪,活在其中不能不步步為營,早走早着。當然,這全是大而化之的陳言,而且今天的新教徒也早都不是這樣了。《芭比的盛宴》之所以獨特,就在於它一方面呈現出這種典型的新教畫像,讓戲中的法國廚娘芭比炮製一頓精美絕倫的晚餐,吃得一群視美食如惡鬼的丹麥新教徒先是心驚肉跳,後卻心啟情開,是最類型化的美食電影敍事。另一方面,它卻不醜化新教徒,不把他們描畫成不近人情的道德老古板。沒錯,他們不像電影裏的法國歌手那樣欣賞音樂的純粹之美,只懂得用歌聲頌讚上帝。他們也不能像芭比那樣,把做菜吃飯當成頭等要事,只將吃喝看成維持肉身生命的必要行為。但他們誠懇、善良,生活簡單。
芭比那一套源自昔日巴黎名店的菜單,並沒有腐化這群信仰堅定的老實人,反而使得他們的心靈柔軟,對彼此開放,成了更好的基督徒。而芭比自己,這個在法國廚壇有過輝煌時刻的名廚,卻捨棄了一切榮華,寧願終身留在這個荒涼漁村做家傭。因為她在這裏看到了良好生活最基本的要素。《芭比的盛宴》是兩大基督信仰文化的調和,兩種基督信仰世界觀之間的中道,更是兩套看似矛盾的飲食觀念的協奏。極盡考究的盛宴固然震撼人心,能夠為感官開啟出更豐滿的層次。但粗茶淡飯,卻可以讓人長住安穩,恆久喜悅。
2015年6月28日星期日
梁文道:陶傑到底想說什麼?
表面上看,陶傑先生怪我意圖打爛他的「齋缽」,想要掀起「文字獄」,這種種說法都是非常奇怪的。因為他對拙作的詮釋,似乎正正中了他筆下傳統中國文人「DNA」的老病:總是不看文字論據,而是想在其中猜測作者的用心,而且還總是要把那個用心往「不可告人」的壞路子上聯想。為什麼對中國「文化DNA」深惡痛絕的他,會不自覺地在此刻重演他往昔時常批判的問題?這麼上綱上線的想法,本來是沒什麼好討論的了。不過,只要稍稍再想,便會發現陶傑先生的猜測是有原由的,而且十分現實,必須正視。
當前香港輿論環境之惡劣,已非新聞。但在凡事只問立場,拒絕對話,與動不動就惡言相向之外,我們可能還沒注意到後面更大的危險。在一個正常、公正,並且自由的環境底下,不同意見回響交鋒,原是一件最自然不過的美事。然而,有些地方的所謂「辯論」卻非如此。在那些地方(例如大陸),有的主張是不證自明的,有的意見是在辯論之前就已經大獲全勝的,而且它們還能得到權力的祝福,可以獲得最大程度的傳佈。至於它們的反方,甚或只是和它們不一樣的聲音,則早在發出之前就已經被判定是噪音和邪說了。不只這些意見要受到壓抑,就連說出它們的人也都要受到懲罰,在這種情況底下,辯論就變質成了公審,說理變成了批鬥;真理不會越辯越明,因為真理一開始就被供奉在枱上了,不須發現,只要遵從。
香港是否已經快要變成這樣的地方?一個在言論上政治不正確的人會丟掉飯碗,一個在思想上不符權力要求的人會被消音滅聲?我想這就是陶傑先生擔憂的背景。
在香港批判本土族群主義,由是陷入兩難。一方面,你會被熱血的網民對付,說你出賣香港,投靠中共,怎麼說都不對。另一方面,這種批判卻又是天生地政治正確,好像在權力面前立於不敗之地,只要受得了唾面之辱,怎麼講都不怕。這樣子的辯論還有什麼意思?如果我對某些本土主義者的批評會為他們帶來實際而具體的影響,這算不算是伯仁因我而死?我算不算是權力的幫兇?感謝陶傑,這是我從來沒有想過的問題,是他的回應令我反省,也許我該就此罷筆,再也不在本土主義這個議題上隨意點名道姓。
接下來我要向陶傑先生鄭重道歉,拙作言語不清,使他和讀者生了這麼大的誤會。其實〈全部問題都是同一個問題〉和陶傑先生相關的部份,完全可以簡化為三點:一、「民族性」這個觀念很有問題,在政治討論之中夾雜這麼玄虛的東西,更是不起任何益處。二、香港本土族群主義的問題之一,就是過份倚重這個觀念,並且把它實體化為自然遺傳之類的東西,形成一套「社會就是身體,政治就是防疫」的隱喻框架。三、在香港有關「民族性」的討論當中,陶傑先生的影響很大。把「民族性」比喻為「文化DNA」,正是由他開始流行。
請注意,這是對一個觀念流傳與變形過程的分析,絕非責任追究。是指出當前本土族群主義的背後,有陶傑先生言論的養份;而非指責陶傑先生是本土族群主義的始作俑者,要他在政治上承擔責任。這就好比探討德國納粹興起的文化背景時,有很多人會注意到希特勒對尼采的解讀和推崇,從而分析尼采哲學在納粹那裏所產生的作用。但是我們怎麼可能因此判定尼采是個納粹思想家,並且把納粹的罪責攤分到他頭上呢?這個道理十分簡單,猶如馬克思不必為赤柬的屠殺負責,耶穌也不必為歐洲近世的宗教戰爭負責。
至於「民族性」與「文化基因」這些觀念是否科學,在解決社會和政治問題時又是否有效,反正論者已有不少,我就不在此贅言了。除了一點,在陶傑先生為我們開列的「民族性」書單當中(我必須承認,其中多數是我沒讀過的。在下孤陋,受教了),大部份都是五十年以前的舊材料,而且以文人評論為主,並非今日嚴格意義下的人文社科論著。這個特點恰好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陶傑先生在當代華文世界裏的定位,以及他所繼承的文化譜系。
有些朋友看陶傑先生時不時拿我開玩笑,見我偶而也忍不住要諷刺他的民族議說及行文風格,大概以為我們素有私怨。誠然,我無法贊同他對某些議題的分析;可我卻是他的忠實讀者,多年來總是一邊讀着他的文章一邊哈哈大笑。欣賞他的文字,卻不只是為了它們表面上的尖刻幽默,更是為了其背後有股久違了的精神氣質。這種氣質,來自他那份書單裏頭所貫穿的一種華人知識份子傳統。
「民族性」這類說法在中文世界的流傳,始自清末。當時一些知識份子苦苦尋思中國困境之由來與出路,又受到了西方民族主義等諸種思潮的影響,於是越想越深,越看越大,最後就把一切問題的根源歸在「民族性」這個範疇上了。再過一段時間,民族性批判就成了一群中國文人最熱衷最擅長的知識活動,或者把它當做學術上的理論課題,又或者把它揉進小說雜文。這種針對中國民族性的考掘和批評往往非常鋒銳,尤其魯迅,幾乎到了毫不留情的地步。要是放在今天,一定會被五毛憤情圍剿,說它們是洋奴心態,自卑自賤。然而,在表象上的嘻笑怒罵後頭,民族性批判的真正用心卻是很嚴肅的,這群文人知識份子對中國文化的情感,實在要比任何把愛國當成口頭禪的小人深得太多。愛之深,責之切;恨其不爭,於是不惜忍痛一層層地剖開自我。就算你再不同意他們手上的工具和觀念上的立足點,也不能不受到這份苦心孤詣的感動。
我讀陶傑,讀到的就是從蔡元培、魯迅,一直到柏楊這一脈下來的精神傳承。人人說他,崇洋媚外;卻看不到那些凡事皆以英國為美的言論,其實是他在文字和言語上最激烈的迂迴「表演」。人人罵他自貶自賤,卻見不着他遊戲人間的姿態底下,竟是至古老的「弄臣」裝扮,以博君一粲的姿勢發出曠野先知式的警言。他在傳統中華文化上的修養,固然要比當今不少愛國賊深湛;他對這個傳統的戀慕,恐怕更是那些膚淺小人一輩子也都體會不到的。
我想,一貫保持調皮形象的陶傑萬萬不會同意我這麼說他,許多看客也必然要笑我強做解人;可是我卻真能讀他讀到起雞皮疙瘩的地步,沒想到這個世界上還有「膠」到這個地步的「大中華膠」,在下自愧不如。
如此陶傑,又怎會和「港獨」拉上關係?在他筆下,無論是大陸人還是香港人,其實全是可笑復可憐的中國人;不管是一天到晚吵要收拾香港的大陸憤青,還是熱血上頭的本土族群主義者,也都是可以消遣可以嘲弄的儍蛋。一見陶傑恥笑「強國人」就忍不住拍手叫好的家伙,以及把他的「小農文化DNA」當成反蝗利器的朋友,可能從未真正讀懂陶傑,他們似乎沒能發現自己身上也有揮之不去的「小農文化DNA」。在陶傑眼中,香港人與「強國人」的距離,只在五十步與百步之間而已,不會更多,甚至可能更少。
2015年6月22日星期一
梁文道:看得到但吃不到(邪惡世界的誘惑之一)
《芭比的盛宴》(Babette's Feast)算是這種類型的老奶奶了,二、三十年前的老電影,近日重看,依然覺得它有不落俗套的獨到之處。首先是它故事的時空背景,十九世紀下半葉丹麥北部的沿海小村,完全就是美食荒地的模樣,與這個國家今日成為新興美食勢力的形象相去甚遠。那片叫做Jutland的地區可憐成甚麼模樣呢?它的居民日常就吃兩樣東西。一是如今在北歐還很普遍的「啤酒麵包」(Ale Bread),做法是把麵包撕碎,丟進啤酒裏頭煮爛成糊;另一樣是風乾鱈魚,將魚乾切塊,然後水煮。你說這淒慘不淒慘。
問題是當年的丹麥人為甚麼明明住在海邊,每日都能撈捕新鮮海產,卻偏偏要把現捉上來的魚弄成魚乾,然後還非此不食呢?我並不期望他們都像今天的丹麥大廚那樣,連海岸石塊上的藤壺水草都拿來入饌;但偶爾烹調一下不風乾的魚總是可以的吧?這就要說到這部電影的關鍵了。歷史上向有不少難解的食物謎題,比如蘇格蘭,三面環海,能出產不錯的海貝蠔蜆。但在過去相當一段時間裏頭,當地人寧願以廉價把它們賣到甚麼東西都吞得進肚子的法國,自己卻不肯吃,而且也不會吃。更有些極端的例子,是一個住在大湖邊上的社群發生饑荒,雖然湖裏有的是魚,可這個社群就是餓死也想不到要嘗嘗魚肉的滋味。這種有食物在眼前走動,但就是看它不到的現象,多半和文化的制約相關。
比如說狗,在老派的中國人與韓國人眼中,那就是滿街亂逛的香肉,不吃可惜。在現代人的心目當中,「人類最好朋友」則根本不可能被放進食物的範疇裏頭。同樣的問題也出在《芭比的盛宴》,那些住在海岸的丹麥人懂得捉魚,也懂得吃魚,唯一使得他們非吃煮魚乾不可的理由,是文化上的理由,更準確點說,是宗教的理由。很多學者把《巴比的盛宴》當成宗教電影,甚至用它探討許多神學爭論,就是因為它藉着食物觸碰到了北歐和法國的文化差異,或者換個角度看,是新教和天主教的差異。
梁文道:全部問題都是同一個問題(總體與最終二之一)
【蘋果日報】長久以來,世界各地的本土族群主義者都喜歡把自己所定義的本土,把自己所要捍衛的那個本土,視為一具身體。只有站在這種形象的隱喻基礎之上,他們才能順利號召民粹激情,打擊一切外來的「細菌」和「病毒」;同時嚴厲檢視這具身體之內的一切「器官」、「組織」與「細胞」,看看其中有沒有外敵潛伏,又有沒有病變了的叛徒。這種隱喻固然是普世的,但不同地方自有它獨特的本土資源,為這套抽象隱喻奠下了它在本地生根的基礎。
例如香港,最早為這類身體隱喻提供線索的,大概就是才子陶傑了。十多年來,「DNA」這個字眼反覆出現在陶傑兄的文章和節目之中,它有時會和「小農」搭配,形成「小農文化DNA」;有時則與「中國人」嫁接,組成「中國人的DNA」。雖然他幾乎沒有仔細界定過他所說的「DNA」究竟是什麼意思,但我們大致可以把它理解為「民族性」和「文化本質」一類的東西。儘管「民族性」與「文化本質」是組在社會科學上很有爭議的概念,不夠嚴謹,而且過時;可它卻很符合我們一般人在日常生活當中的直觀感受,可以即時回應我們平時對「典型」(Stereotype)的需要,所以這些概念始終流傳,一直不衰。
陶傑的獨特之處,在於他把「民族性」等玄而又玄的概念,具體化成了非常物質非常有機的文化「DNA」(請注意,他所說的文化「DNA」又和「Meme」不同),彷彿民族性是種深深根植在一個身體上的東西,難以割捨,怎麼自覺怎麼改造都不會有用。說到這裏,就已經近乎種族主義了,似乎一個人或者一個社群的成員,之所以有某種和行為某種心態,全是與生俱來,命中註定。當然,文化「DNA」這類組合本身很矛盾,因為一樣物事既然是文化的,它多多少少就不可能完全受制於自然的身體條件;反過來說,我們也實在很難從生理的角度解釋一切文化現象。比方說很多人都覺得會排隊、守秩序,乃是香港人特質的一部份,但你該如何在香港人的基因組合上頭找到這種特質的依據呢?
一切矛盾,理論上的重重問題,皆不能妨礙陶傑縱其才具。本來就是一位作家,以形象之語,逞天賦之能,大家都不會太過深究他筆下的用字是否經得起嚴格的檢驗。於是「中國人身上有小農DNA」,和「中國文化的DNA變不了」之類的說法,漸漸就成了民間廣為流傳的套語了。
與才子氣十足的陶傑不同,陳雲自許是個嚴謹的理論家,要為今日中國和香港的局勢與難題給出一套周全的解釋。陶傑會為了效果而干犯種族論斷之大不韙,把中國文化「DNA」講成一種古已有之,始終不變的根本毛病。陳雲則先從經典和局部民俗當中提煉出一套淳美典正的已逝「華夏」,再將現在的大部份問題歸在四九年後建政的共產黨頭上。較為cynical的陶傑不只不提出任何正面的理論和行動綱領,他對香港人也是不客氣的,覺得我們就算接受過英國「高等文化」的洗禮,終究洗不掉身上「小農DNA嗰陣味」。陳雲卻標榜香港,認為我們在英治之下保住了前朝遺緒,應該以一城之力在未來反濟胡化了的中原。
陳雲不用文化「DNA」這類粗疏的字眼,可他和陶傑一樣,喜歡總體文化論斷;前者會說中國人就是如何如何,後者則曰大陸人就是怎樣怎樣(這裏所說的大陸人指的是四九年後被共產黨統治教化出來的新『人種』)。陳雲不太使用和生理相關的言詞,但他也類似陶傑,似乎相信一個包含一切的文化特質是變不了的自然。一日受過共產黨的統治,一輩子就是凶狠粗蠻的奴才,到了香港會赤化香港;留在大陸,即便將來有了民主普選,那就會變成更可怕的巨獸。而民主化過程當中,種種民主社會價值的建立,公民社會的茁壯,都改變不了中共在大陸人身上種下的「毒性」。所以陳雲才會提出大陸要是有了民主,將會變得更加危險。有趣的是,這種想法在某程度上卻呼應了許多威權政府的主張,要不是認為憲政民主不適合所有文化,不能照搬;就是拖延,覺得自己的人民還沒有準備好,必須一步「訓政」成熟,直到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負責任」地實現民主。經過陳雲的轉化,文化「DNA」一類的觀念,就為今日香港本土族群主義者鋪出了一張雖然模糊但又很有魅惑力的想像框架。模糊使它很有彈性,延伸的範圍無限寬廣;魅惑,是因為它堅持內外有別,符合人類區分彼此敵我的本能需要。
在這套框架之下,雙非孕婦、跨境學童、自由行遊客、內地留學生、在港工作的內地人,以及新移民,他們全都是身懷病毒的他者。儘管他們帶來的社會効應不同,但問題歸根到底不在什麼政策設計和執行等技術細節,而是一種文化的問題,甚至一種人的問題。反對雙非孕婦來港產子,不再是個醫療資源的問題,而是反共乃至於反大陸人的問題(因為雙非孕婦產子會帶來更多壞基因)。於是,從這類社會政策的規劃,一直到政改,就全都變成了同一回事,是個敵我矛盾、「大是大非」的根本決斷。至於這種思路能不能為大家提供一個切實可行的「最終解決方案」(final solution)呢?那不重要。因為真正要解決問題,通常的做法是拆開線團化整為需,個別問題個別思考。但本土族群主義者並不真的想解決問題,他們只想爽一把,期待某個爆發時刻,在那一刻解決掉一切外來勢力,自由行不來了,內地留學生消失了,新移民不見了,香港民主了,港視也在大氣電波當中開播了;防止大陸病毒入侵,讓香港永保健康的戰役也就成功了。
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
梁文道:修院為甚麼釀酒?(耶穌的第一個神蹟之四•完)
修院為甚麼釀酒?奉召獻身的神職人員又怎麼會花去那許許多多的時間整頓土石、樹立圍欄、精心推進造酒的種種技術?從法國早期歷史上有的Grand Cru,一直到香檳誕生的傳說,為甚麼都總是離不開本應緘默苦行的修士?
修院制度的誕生,確實與脫離塵世的修行相關;修行人也的確不應迷戀凡人的肉體享受。可這是天主教呀,一種沒有葡萄酒就完成不了其最神聖儀式的宗教。於是,從為了自給自足(起碼要自己準備聖餐所需)開始,修院漸漸發展出驚人的釀酒事業。對於他們釀製出來的這些液體,教會的態度是很曖昧的。一方面,正如人世間一切美好事物,做出上佳的好酒和愉快地享用它們也全是對天主的讚頌。可另一方面,人類又不能過度沉醉在這些使人神智昏亂的禍水上頭。於是各派修院規章皆有明細定例,規定每個修士每天可以飲用多少分量的葡萄酒,不多不少,秉中道而行。凡事皆有例外,喝酒亦然。若有貴賓到訪,又或者碰上重大節慶,那就不妨讓平日清修的弟兄稍稍放肆。法國歷史學家Jean-Robert Pitte在《法國美食》(French Gastronomy: The History and Geography of a Passion)一書中說過,這種例外場合大抵就像是個許諾,乃未來天國的預演。今生棄絕庶民生活的樂趣,甘受種種戒誓捆綁;偶爾在口舌上嘗點甜頭,方知一切都是為了他日能夠坐進上主的餐桌。
不過,任何向下墮落的動力也是從規則的破壞開始的。天主教會在中古之後的腐化,當時就已經是個笑話了。其中一種最常被人拿成編成喜劇角色的人物類型,便是醉酒的神職人員。在喬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以及後來伊拉斯穆等無數之人的諷刺詩裏頭,我們常常能看見肚滿腸肥的修士,以及說話口齒不清、顛三倒四的神父和主教。這類人明明是上帝的僕人,其日常行為與品格卻和一般人差不多(甚至更壞);他們對美食美酒的熱愛就是他們腐敗的象徵。為甚麼他們不怕自甘墮落?為甚麼他們不恐懼地獄的懲罰?有人認為,那是因為他們相信悔罪的效果;犯了錯,告解便好。如果犯了很大的錯,還可以花錢買贖罪券了事。這種態度容易形成寬容罪惡的土壤,難怪很多人都說天主教國家的犯罪率要比新教國家高,社會規矩也沒那麼嚴謹,每個人都不太自律。但這種心態也有它可愛的地方,因為它樂觀,總是相信救贖的可能,相信「希望在明天」。和之後的革命運動相比,天主教那種樂天的特點尤其明顯。而接下來的這場革命,不只是要拆卸教堂上的裝飾,棄毀一切錦衣華服,甚至還鄙夷所有能夠滿足口舌腸胃的東西。是的,在許多早期新教革命的旗手那裏,食道簡直就像通向地獄的康莊大道。
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
梁文道:有病的免疫系統(「同路人」之二)
的確,黃洋達這句話的邏輯是古怪的。莫非他以為習近平看到本土派居然能夠嚇哭細路,然後就會心生恐懼?「哇,佢哋連細路都嚇得親,我真係好驚呀。」
更有意思的是,這麼奇怪的推理居然也能贏得不少熱血粉絲的贊同。這究竟是為什麼呢?我猜,關鍵大概就在「共產黨」這三個字。這三個字等於是本土派的六字大明咒,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可以用得上,具有化名為實,扭轉局面的魔力。平心而論,嚇哭小孩只不過是場意外,隨便道個歉也就可以當作了事。但只要一把這事連上共產黨(不管它們如何連上),把這場意外說成和對付共產黨相關(也不管它們如何相關),整件事就忽然變得很正義了,簡直還有點理所當然。如果弄哭那個小孩是為了將來弄哭共產黨做準備,那麼她被嚇哭這件事就可以從壞事變成好事了,可以證明那天的示威「取得了階段性勝利」,離共產黨「好驚」又近了一步。
在我看來,這個事例恰好能夠用來說明今日香港的某種傾向,那就是為了「正義的原則」(比方說『打倒共產黨』),我們可以大範圍開火,不只胡亂掃射一通所有「同路人」,而且還能見神殺神,耍盲拳般地打倒一切擋在前面的無關百姓。這就好比一套過度敏感的免疫系統,原來的作用是要針對外來的侵犯,但一受刺激,它卻開始失控地肆意攻擊自身的健康細胞。換句話說,這是種病,是當前香港社會的身體隱喻。
羅永生在「香港本土意識的前世今生」(見《思想》第二十六期)一文中精準地指出本土族群主義行動「根本沒有一套一貫的關於何謂『香港人』的定義。但弔詭地正因如此,卻可以令附從者分享那種民粹式批評修辭帶來的亢奮,抒發生活被『大陸人』這個『他者』形象不斷擠壓所帶來的不滿。而正因為這『他者』不能定義,永遠在含糊狀態,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擴充其內容,抒發不滿情緒」。在該文註解當中,羅永生又進一步補充:「這狀態也正好對應齊澤克(SlavojŽižek)族群民族主義的分析,他認為族群民族主義意識型態最重要的不是令人分享某種理念,而是共享某種快感。而『狂想』所起的作用,正是召集、控制和組織不能整合到語言秩序去的快感。何謂『香港人』和何謂『本土利益』如果定義清晰,事情就交到社會政策的討論,而不會構成一種可用作情感動員的情緒」。
再具體點講,行動重點並不在於被打擊的對象究竟該不該打(例如那個小孩),而在於任何出以捍衛本土旗號的打擊行動都是很爽的。此所以每回本土派的行動惹起爭議,同情他們的人都會為之辯解,說「難道我們就坐着什麼都不幹?」,又或者「有行動總比沒有行動要好」。行動是否有效,行動是否準確,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動。只有動了,情緒才能宣洩出來;只有動了,人才爽了。
也就是說,這套免疫系統已經不在乎它要尋找的對象了,也不在乎對象的屬性,它只想要好好地大幹一場。
幾乎所有本土族群主義都沿用了一套身體隱喻,先把社會理解成一具人體,再將它所有的問題都歸因到一組外來入侵的「病毒」上頭。然後,本土族群主義者才能確立自己是整個社會的免疫系統的身份,肩負起檢查和抵抗外來病毒的重任。為了完成任務,它不單單要向外嚴格防守邊界,還得對內審視體內成員,看看有沒有分明中了入侵病毒產生病變,卻依然偽裝健康自己友的可疑對象。我們眼下的問題是根本不能清楚界定外來他者的本質,也沒有辦法說明什麼叫做健康正常的自己人,於是只好先動了再說,有殺錯冇放過。這也就是為什麼過去兩年在公眾輿論中會出現那麼多「賣港」「叛徒」的原因了。從保守建制派和他們的支持者,傳統泛民中的「大中華膠」和「左膠」;一直到「佔中三子」與「學民思潮」,甚至曾經和本土族群主義者做過同路人的一眾組織,全都被定性為遭到感染的病變細胞。那麼,他們共同染上的病到底是種什麼病呢?除了攻擊他們都很有快感之外,本地最激進最勇武的免疫系統可曾給過一套邏輯一貫的說法?
2015年6月9日星期二
梁文道:美食家的聖人(耶穌的第一個神蹟之三)
這正是宗教內部多元的表現,也是同一個信仰受到不同文化影響的結果。簡單地講,仇視身體的這一路人繼承了古代近東苦修傳統,在那個傳統裏頭,有不少偉大的先知鄙棄肉體,以不眠不食等種種匪夷所思的方式折磨自己,好追求靈性上的純淨(還記得耶穌在曠野中受試探的故事嗎?那是當時靈性導師的必須經歷)。這個傳統沿襲至今,成為基督信仰內的潛流,歷史上每當教會變得過分世俗,就會有人站出來舉起古聖的旗幟,號召大家過回那種「聖潔」的生活,例如天主教修院制度之祖聖本篤與後來的聖方濟。可是除此之外,卻還有另一路人不止不討厭美食,反而還歌頌它享受它,覺得美食美酒都是天主賜給人類的好東西,我們應該在享用它們的過程裏頭發現神的榮耀與慈悲。比如說聖福圖內特斯(Venantius Fortunatus),這位當過主教的中世紀大詩人在還未被正式祝聖的時候就已經很受推崇了,許多人(尤其一般百姓)都不管教廷有沒有追封他當聖人,自己硬在民間「普選」,稱其為聖,尤其視之為「愛吃者的主保聖人」。為甚麼?因為他實在是太喜歡吃了。看他留下的書信與日記,幾乎他每到一個地方作客,都要提到人家給他吃甚麼,而且總是感恩。例如:「你用美麗的言語滿足我,用好吃的東西滋養我。但我必須請求你的恩准,讓我停下來好好控制一下自己,因為我的肚子裏已經裝滿了牛肉」。
又如:「碟子上盛載的美食滿到盤緣,它們在桌上堆積成一座小山。旁邊還有些盤子就像油水構成的小河,裏頭是香魚泅泳。……我還嘗到了一般被人稱為『桃子』的甜美水果。食物無窮,我也吃個不停。很快地,我的胃就已經脹到像一個快要臨盆的婦女,使我不得不佩服這種器官的彈性」。一個有名的聖人都這麼愛吃,當然鼓舞人心,特別是對修院外的世俗百姓而言。但請注意,以聖福圖內特斯為代表的這一條路線並不只是求量,他們還特別講究品質,食物的品質以及進食過程的品質。在他們看來,每一樣食物每一道菜餚的準備都值得用心,因為那都是上天的恩賜;所以享用它們的時候也應該是愉悅的,否則就是對不起天主的大愛了。這種態度也是有由來的。有些學者便認為那是古代高盧地區及日爾曼地區泛靈論的影響;萬物有靈,故萬物皆值得重視,皆值得稱美。天主教在西歐傳播開來之後,一方面是受到了那些「野蠻」地帶的傳統滲透;可另一方面,它的修院又成了保存古羅馬文明的堡壘。我們都知道要不是有修院圖書館,很多希臘人羅馬人的書籍文獻就不會留存至今。但是我們往往怱略了這些修院其實還替我們繼承了羅馬人的另一項偉大遺產:葡萄酒。
2015年6月8日星期一
梁文道:整肅「同路人」(同路人之一)
沒錯,傳統意義上的泛民才是本土勇武激進派的頭號敵人。這是早在這股浪潮孕育之初,就已經顯現出來的軌跡。想當年公民黨明明站在支持「五區公投」的立場,但還是遭到一些口口聲聲要民主黨「票債票償」的激進份子狙擊,令人嘖嘖稱奇。不是嗎?那幾個公民黨候選人和你共有相同的主張,一致的立場,為什麼你還要惡狠狠地視之為敵?難道他們不是你的同路人嗎?
問題正正出在「同路人」這個概念。
從法國大革命到蘇維埃革命,幾乎一切帶有濃厚民粹色彩的政治運動都特別喜歡從「肅清革命隊伍」下手,不斷地挖出異己,不斷地「清除瘀血」,據說是為了「健全進步力量」。
本地激進派亦然,在他們看來,所謂的「同路人」不只不是可以團結可以合作的盟友,反而還是最危險最應該提防的敵人。從現實面講,這恰恰是因為「同路人」和自己有較為接近的地方,面對的是相同的對象,所以需要在彼此之間拉出更大的區隔,甚至不顧邏輯地批判他們,從而在競爭當中取勝(就像當年那些人狙擊同類支持『五區公投』的公民黨似的)。簡單地說,他們根本放棄了開拓「市場」的想法,放棄了從名義上頭號敵人(譬如『愛』字頭為代表的保守派)那裏挖走對方支持者的念頭,因此也放棄了理解那群人以及與他們溝通的嘗試,然後再把這種漢賊不兩立的強硬姿態延伸到對「同路人」的鬥爭上頭,劃出「真對假」和「堅持妥協」的路線分別。這本是政治光譜運作的常見模式,最激進的人必然會把沒那麼激進的人當做對手,因為反正他們也搶不到保守派的市場。
從理念上說,本地激進派似乎也有點歷來激進民粹運動的特色,時刻關心自身的潔淨與純正,總是害怕隊伍之中會出現內奸和叛徒。所以才使得「賣港」、「投共」之類的字眼成為眼下最流行的罵人話。那是因為他們把社會政治運動理解為敵我分明的戰爭,而戰事當中最恐怖的絕對不是站在明處的敵軍,而是偽裝成自己人的內應。所以若要取勝,若要「救港」,當從清算所謂的「同路人」開始,以免人民「受到蒙騙」。事有輕重緩急,欲攘外必得先安內,在這樣的思路底下,破壞支聯會的工作就要比直接衝擊體制重要得多了。
不要看這批激進派反對「和理非非」,許多成員往往不帶髒字就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這種力量在道德態度上通常是很嚴肅的。我所指的道德態度,乃是一種對「真誠」的不懈追求。且以社運歌手「香蕉奶」遭到批評一事為例,這位時常在運動現場獻歌打氣的年輕人為什麼會挨罵?難道他唱的內容違背了運動者的理念?難道他也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用心?還是他的音樂造詣太差?都不是。依照一位論者的講法,那是因為他不單止沒在雨傘運動之中失去什麼,反而還因此揚名得利,從一個沒沒無名的小伙子變成了一個可以眾籌出唱片的「歌星」。人家有工作有家庭有事業,全都放棄,走到馬路上餐風飲露;憑什麼你可以藉此成名?憑什麼你能募款出碟?「真誠」的運動必須是要有代價的,一個「真誠」的信徒必須得受盡磨難、有所犧牲。否則的話,那就是用心不正,那就是「抽水」。好玩的是,一些替「香蕉奶」辯護的人幾乎也襲用了同樣的邏輯,強調他本來是個大有前途的法律系學生,如今為了理想甘置平順人生不顧。意思是他確實「真誠」,因為他真的也付出過代價。
我們還能舉出更多的例子,比如被人質疑「搶奪道德光環」的何式凝。無論是誰,他們全是這種嚴肅道德目光檢視下的可疑對象,全是在無私信仰之可能還夾帶了個人考慮等雜質的不乾淨份子。
這種極端嚴苛的道德態度,其實是一種自己賦予自己的形象,也是一種可以脫離任何政治理念與實質信仰內容的表皮,它的重點在於先讓自己感動,然後再感動其他不知就裏的旁觀者。好比一些公開表演苦行,當眾鞭打自己的修行人。這麼做的人能夠透過這種行動向自己保證自己的正確;而旁觀者儘管搞不清楚這些人到底為什麼要這麼幹,也多半會覺得「一定有啲嘢」,對他們肅然起敬。此所以熱血的激進派老是要反對「左膠」的「快樂抗爭」,反對在集會中唱歌,反對大伙替自己鼓掌,反對打邊爐,甚至反對閒聊分享;因為抗爭不可能是愉快的,革命不可以是請客吃飯,真正有信仰的運動應該類似苦行,寧願爆粗也不可以爆笑。
既然如此,我們接下來就應該要談談那個值得讓人犧牲受難的信仰究竟是什麼東西了。可是在此之前,且先讓我繼續探討這類攻訐「同路人」的現象,看看它背後是否還有些有意思的心理條件。
2015年6月1日星期一
梁文道:享受美酒的天主教徒(耶穌的第一個神蹟之二)
關於這個區別,不少人都曾試着在這兩大基督信仰傳統的核心差異上頭找出原由,其中一個關鍵就是他們對聖餐的理解不同。極粗略地講,新教徒會把聖餐看成象徵,當信徒領受麵包和酒的時候,他們是在象徵的意義上分享了耶穌的犧牲,所以做為物質的麵包和葡萄酒並沒有多麼顯著的意思,不值得重視。相反地,天主教徒則傾向於相信超自然的神蹟。當神父在彌撒中複述耶穌在福音裏頭說過的話,向信眾宣示「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你們大家拿去……。」時,普通的麵包和酒就在那一刻發生了奇異的質變,瞬間轉化成了耶穌真實的血肉,於是進到信徒嘴中的物質便有了非凡的意義。當然這裏頭還涉及到眾多繁雜的神學討論,我沒有能力在此仔細介紹。但單憑常理,我們便能推斷天主教徒對聖餐的看法會為他們帶來甚麼後果。
那就是耶穌的血肉一定不能難吃。我知道,即便是對沒有那麼嚴肅的天主教徒而言,以好吃難吃去評斷基督的肉身,也是一件十分罪過的事情。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小時候就幹過一樁頂邪惡的壞事。當時住在神父宿舍,有天晚上,耐不住好奇,我和另一個教會裏的小兄弟偷偷潛進教堂,打開那神聖的寶櫃,用小杯子裝了一點存在瓶子裏的「聖血」,你一口我一口地嘗了起來。果然,直接飲用與平日在彌撒中以麵包沾濕來試,味道還真是不一樣的。我還記得那位兄弟小聲地讚嘆:「真好喝,不愧是耶穌的聖血」。
後來我才發現,幹過同類事情的人簡直太多,我幾乎可以改造套用成龍大哥的名言來替自己辯白:「我只不過是做了一件很多天主教徒都做過的事情而已」。但是當年,我第二天就後悔得不行,寢食難安,便急急找神父告解,接受教訓,然後念經悔罪,保證絕不再犯。你看,這就是做天主教徒的好處,無論怎麼犯錯,可救贖還是有希望的,人世間充滿樂觀的氣氛。
於是歷史上便有不少樂觀的天主教酒徒,時常猜測和議論耶穌當年親手做出來的酒會是何等滋味。他們說的正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在加納的婚宴上變水為酒的故事。根據聖經,瑪利亞當時告訴兒子,親戚們沒有酒了,耶穌口上雖說:「女人,這與我和你有甚麼關係,我的時刻尚未來到」;但還是很孝順地施展了神蹟,讓僕人把水灌進缸裏,再舀出來送到席上。結果呢?司席忍不住向新郎抱怨:「人人都先擺上好酒,當客人都喝夠了,才擺上次等的;你卻把好酒保留到現在」。神父和修士們已經這麼懂得釀酒,神子自己變出來的酒,不用說,那一定是空前絕後的神品。所以酒徒們都恨自己生不逢時,不是為了無法親聆基督教導,而是為了喝不到祂所創造的美酒。
想想看,耶穌第一個神蹟就是造酒,這豈不正好說明了祂對飲食的態度。一個以五餅二魚餵飽滿山人群的神,一個常常在飯桌上教誨大家的神,又怎麼會不許我們享受大地的供給?又如聖經所言:「若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他們便說:他附了魔;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他們卻說:看哪!一個貪吃嗜酒的人,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必藉自己的工程彰顯自己的正義」(瑪竇福音11:8-19)。耶穌又吃又喝,甚至還曾引來「貪吃嗜酒」的非議。很多熱愛美食的天主教徒一看到這點,心情自然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