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29日星期六

梁文道:美得不像香港

【信報財經新聞-書海迷航錄】畢業之後,還在為前途煩惱之時,我曾經想過去漁農自然護理署求職。我想像有一種工作可以天天混在郊野公園裏,自由自在,修葺樹木花草,純粹是體力勞動。累了之後就倒在草地上躲懶睡一大覺,下得山來是一身汗水和黝黑膚色,再喝杯冰凍啤酒……啊,真是不知人間何世,未有肥彭,遑論阿董。

壯志既然未酬,書中臥遊那總行了吧。不然,須知書有兩類。有的是精美圖冊,張張彩照靜得如畫,你真可以坐在冷氣房裏翻翻掀掀,啜一口咖啡。另一類就是萬里書店出版李日陽編著的這種《香港郊野公園1.2》,圖版不算太漂亮但很實用。這類書的文字詳實,不只告訴你一個郊野公園的位置和面積,它的特色景點,登行難度,還有詳細的往返交通資料,加上照片說明你若真跟著指示到了目的地會看到些什。它與純粹圖冊的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它的照片都是「有圖為證」的類型,你若不去現場是證明不了什的。過去介紹香港郊野公園的書主要都是後面這種類型,由資深「行山友」寫給入門初哥,純純粹粹就是指南書。看這種書來代替實際行動,只會愈看愈心癢難搔。

可是近年有愈來愈多的發燒友喜歡拍照,然後輯成裝幀考究的攝影集。其中更有些是已定居香港一段日子的外籍人士。有趣的是這類圖書都聲稱要介紹香港美麗的自然一面,好像身處其中的港人都不知道有這一面的存在似的;更有趣的是,這居然是實情。例如年前港台拍《山水傳奇》,很多人看了之後嘆道:「哇!咁靚,都唔似香港。」這句「美得不像香港」真是可圈可點,因為我們太習慣香港是個高樓林立的城市這種自我形象,忘記了香港原來有百分之四十的面積是郊野公園。事實上,只要想想把山林綠地抽起之後的香港會是什樣子,你就會發現使得香港之所以為香港,使得香港(至少在外觀上)不同於上海不同於紐約的,就是這些山和綠地。香港的高樓為何秀異,在於它往往就對著一座山拔地而起,傲立海旁。儘管那些山有時候也會被削得禿掉一片石坡,很風水地說是窮山惡水,但山樓之間、險惡之處竟別有險惡的風情。

所以有時也不必拿維多利亞公園去和紐約平坦的中央公園比較,這裏的市肺遠在天邊近在眼前。如果咖啡桌上的圖集讓你發現了美得不像香港的地方,其他郊野公園指南書就是教你去找它們的辦法。

商務印書館出版、漁農署編著的《都市綠洲》是這二類書的中遊。論文字資料,它不及《香港郊野公園》,不一定很清楚地標示了穿梭其中的方法。但這本小冊子有漂亮相片和印刷,裏頭還有我喜歡的文鳥這類公園裏常見的鳥類圖片,胖嘟嘟的可愛極了。它又是中、英、日三種文字並列,很合遊客需要。

翻閱這本小書,我才知道原來龍虎山郊野公園現在設有茗茶配套設施,好讓晨運客使用。但另一方面,我又聽說當局派人拆了很多晨運客自行裝建的小篷帳、觀音廟和土地公。其實使用郊野公園的人自有他們的使用方法,他們搭建的東西不見得會造成什問題,當局不必事事大有為,非得拆了市民的東西,然後又很父母官心態地要他們按政府的規定來正確使用郊野不可。我現在若還想打漁農署的工,怕是不成了。但如果我真的是他們的職員,我一定會偷偷地幫那些晨運婆婆搬個土地回來。

2001年9月22日星期六

梁文道:在地下與地上之間

【信報財經新聞-書海迷航錄】在我還年輕的時候,也有所謂沉迷地下音樂的經驗,拒絕一切大公司大廠牌的暢銷歌曲,更看不起本地的流行音樂。要聽就要聽獨立品牌的小製作,在旺角的唱片行裏與各路畸形怪誕的人馬相濡以沫,躲進小樓成一統。但凡有心儀的樂隊「成功」衝出地面,金榜題名,我就會有被背叛的感覺。然後與另類雜誌上的樂評人同聲譴責,不管其實他們做出來的東西有沒有變過(最佳例子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U2)。英雄是 Joy Division 的 Ian Curtis,據說他上吊自殺是因為自己的作品竟然進了排行榜上的四十大。演唱會?如果那些一開三十場,錢都花在布景行頭上,邊唱著悲慘情歌還能一邊擺手微笑喊著:「邊朋友,多謝你地支持!」的馬戲也能叫做演唱會,那高山劇場裏和大夥一起高叫「一起高叫 Rock and Roll」的 Beyond 玩的算是什?

怎樣才算「獨立」?

到了後來,我開始不計較地上地下的分野,腦袋可能已經像出賣了獨立精神還乾脆出賣了整間唱片公司的 Richard Branson 一樣混賬。而且回顧過去那種種堅持,竟有愈來愈多的懷疑與迷惘。為什在這一個高度體制化的工業底下,所謂不妥協的態度與獨立的藝術精神會特別受到樂評吹捧,尤其那些樂評與地下圈子本身也都是一種體制?另外,要怎樣才算獨立?音樂風格獨特還不夠嗎?我又常聽人說玩音樂不是向觀眾獻媚,得有自己的態度,可是從來沒人說清楚過那個態度的內容。我想知道表態擁抱商業算不算一種態度。

馬傑偉、馮應謙和謝至德等一夥人炮製出來的《出賣LMF:粗口音樂檔案》和《地下狂野分子:次文化圖文傳真》,以LMF這隊在生力啤廣告上亮相,因粗口歌馳名香港的「地下」組合為個案,圍繞著本地地下音樂和 Band 壇的圈子打轉,似乎隱隱約約可以回應我的疑問。前者從LMF的成員介紹開始,接著掃描在香港的小圈子裏打 Band 的都是些什人;然後折回歌迷身上,看看他們如何用不同的方式消化那些粗口歌詞;最後還很求全地請出了家長、老師和牧師,義正詞嚴地檢討意識問題。後者的文字則脫胎自馬傑偉的

兩篇英文論文,但一點學術腔都沒有,反而寫得很個人化。兩部書加起來,放在以歌詞為本的香港流行音樂研究之中,算是難得的成就。雖然作者們對於 Hip Hop 和 Hard Rock 都不內行,寫不出音樂上的觀察,但另闢蹊徑,把與這個圈子有關的各方人物都帶了出來,有作者有受眾還有唱片公司的人。地下圈子的文化和精神主要就是體現在人的身上了。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馬傑偉寫 a.room –LMF的 Band 房,從空間的角度側寫出這種次文化的混雜面貌和氛圍。凡是稍懂行情的人都知道 Band 房在夾 Band 文化中的重要性,它不只是個練習和錄音的空間,還是精神上的禮拜堂。四十歲前不聽搖滾的馬教授竟也知道這點,真是難得。而謝至德的攝影,就像從一連串的影片菲林中硬生生地扯出來似的,每一幀裏都看得出前後內外不斷的動作河流,活猛有力。

搞笑的「遊記」

這群作者們自認是「中間人」。問題是他們是誰和誰的中間人呢?如果其中一方是LMF和其他Band壇中人,另一方會不會是「一般大眾」呢?要把地下文化介紹給大眾,難怪他們擔心自己會不會出賣了地下了。可一說到「出賣」,我那堆老問題就回來了。看完兩本書之後,我發現它們回答不了我的疑惑。這可能與這群「中間人」的資歷有關,他們太像劉姥姥了,一入大觀園就亂了手腳,整天反省自己一直以來太過正經。做學生的自問為何年紀相同,自己不及人家奔放;當老師的看到小夥子精力無窮,自慚年紀太老。於是二書又成了相當搞笑的遊記。

的確,這是遊記,是一群相對來講比較正經的學院人初遇地下音樂文化圈的紀錄。他們不是向來穿梭在地下與大眾之間的蝙蝠,而是由「大眾」這一端邁向LMF那一頭,然後回來報告見聞的記者。他們看到了很多人看不見的東西;也很自然地無法回答所有問題,這點他們從不掩飾。

2001年9月15日星期六

梁文道:引爆常識的趨勢

【信報財經新聞-書海迷航錄】讀過《引爆趨勢》(The Tipping Point)這本已成趨勢的暢銷書之後,我的確有所獲益,可那些得著都不是這本書所以成功的理由。事實上,這本書給我的最大啟示之一,是許多「趨勢類」書籍已經再三啟示過的真理:如果你能用大量的資料、生動的例子和看起來很學術的名堂,去重新說一次大家都早就知道的道理,那你出的書就會很好賣。沒有什要比告訴讀者原來他們的常識都是有科學根據的,更讓他們高興了,特別是這番重寫,又讓他們覺得這些常識原來是這陌生新奇。

運用各家理論和研究

《引爆趨勢》之所以能引爆上自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下至普羅市民的興趣,原因在於它爆對了點,那個點就是大眾的迷思。到底什節目才能吸引大眾的注意力?一個觀念要如何才能在大眾之間風行並且影響他們的行為?要怎做才可以使得一個產品受到大眾的歡迎?這些問題是除了小部分只想在小圈子和友儕之間做點小事情的人之外,大眾時代開始以後所有人都會關心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社會運動家、商人和政治家的共同興趣;他們都想知道誰是大眾,怎樣動員大眾,如何贏得大眾。《引爆趨勢》聰明之處,在於它回答這些問題的方法,不是正面向「大眾」這個龐然巨物下手,像許多其他嘗試那樣去分析大眾的組成和性質,而是去找出一個阿基米德點。只要有這個點,不論你要支起的是地球還是足球,一切都可迎刃而解。

當然,《引爆趨勢》的作者葛拉威爾(Malcolm Gladwell)也不是第一個想到要從這點下手的人,只不過他實在下了一番工夫而且見聞廣博,懂得運用各家理論各項研究,從散布在各個領域的現在學說裏歸納出一些共同點。而那些研究本身有時要比本書的中心論旨還來得有趣。例如吸煙和「有型」的關係,過去大家一直以為青少年容易上煙癮是因為覺得吸煙很酷,所以打擊菸草的宣傳攻勢一直強調吸煙其實不酷。可是綜合了多項研究結果,葛拉威爾提出相反的看法:不是吸煙所以有型,而是有型有魅力的人多數都吸煙。再如《芝麻街》成功的例子,讓我們看到一個電視兒童節目竟然可以動用那多的人力物力去作準備,甚至還催生了一連串的原創性研究。這是一個連電視劇劇本都懶得花時間去編排的電視環境所不能想像的。

趨勢成形的因子

最後,花了那多篇幅去鋪陳這些有意思的材料之後,《引爆趨勢》要說的道理到底是什呢?機巧地吸納了流行病學的模式,葛拉威爾認為一個趨勢的成形與傳布有三大因子:「少數原則」、「定著因素」和「環境力量」。用我的話來翻譯,意思就是「一小撮人緣好、能量旺、又有說服力的人,可以推動大型風潮」,「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訊息必然成功」,還有「外在環境對趨勢的影響是很重要的」。請問,以上三點有哪一條是你本來不知道的呢?

葛拉威爾另一項絕妙的武器是他的修辭技巧和事方法。他在道出這三條真理之前,先讓讀者相信平常他們並不是這認為的。他的措辭令大家以為自己的常識其實是:一、一小撮人不大可能帶動大眾潮流;二、轉變總不會在一剎那間發生,而是一個長時段的過程;三、推動趨勢變化的是人的心理和性格,而非外在環境。這都與他的發現矛盾,而且確是常識。可是,他的大發現還是常識。常識本身就是矛盾而複雜的,所以我們可以一方面認為環境造成了罪案,但另一方面主張人有犯罪或不犯罪的自由意志。這就是上佳趨勢書的另一特點:使讀者在自己的常識中發掘出一些真理,然後認為那掘剩的部分只不過是「常識」罷了。

2001年9月8日星期六

梁文道:冥冥中有定理?

【信報財經新聞-書海迷航錄】再版《地的門》裏,崑南自序末尾一如其他作者,附上了序成的時刻(2001/6/24 AM04:33)。與其他作者不同,在這時刻之後還有這段資料,「秘魯七級大地震後修正為八點一級」。我覺得這段小小的資訊正是崑南之所以為崑南,很《地的門》風格的標籤。

《地的門》出版於一九六一年,是一部傳說中的香港小說,但卻沒有多少人真正親眼見過。很多前輩都說這是啟發他們,打破他們對文學固有看法的一部奇書。也有很多人把它和劉以鬯的《酒徒》並列為香港以至於中國現代主義的代表。崑南在二十三歲寫成的這部書幾乎有一切苦悶文藝青年小說的元素:對金錢和世俗的鄙視,與妓女上床,為愛情苦惱而且空虛了自己,家庭和自己之間出了問題,文學的夢想終於失落;而且最後,但不是不重要的,要死在電單車的意外裏。可是使得這一切在六十年代以及半世紀之後的今天依然不同凡響的,是交錯的事觀點,回憶和幻想的纏繞,重複出現的同一段落,大段大段的報紙佛經和教科書的摘述,節奏緊密且層層遞進的文句。當然還有開首莫名其妙來自於《孟子》、《淮南子》和《山海經》的引文,以及連續九張紙的空白(你幾乎要以為這是出版社的漏印,想要退書)。

在這部小說的再版序言末端,為什崑南要加上秘魯地震的消息呢?他很關心秘魯很關心地震嗎?可能。但在序言中沒有任何其他象證明這點。整篇序文很正經,交代了這本書再版的功臣與作者的回顧,既無涉於秘魯亦不見得作者對香港之外的地方有多大的關懷。然而,就像《地的門》裏雜多的引文把主角葉文海接上了一個繁雜世界,新著《天堂舞哉足下》裏煞有介事的學問討論使得角色們更遠離了現實,秘魯的地震消息在這裏恐怕也有一個看起來突兀但又別有目的的作用。此乃一種態度的展露。

我第一次見到崑南,是他還未「復出江湖」的時候,篤信星占之學,我想他必然認為凡事有命定之數,世界萬事萬物有秘密的連繫。對於創作,他例不置可否。然後,他又開始寫作了。《天堂舞哉足下》裏的何戲就像《地的門》裏的葉文海,追尋個體的自由與自主。寫作對於崑南而言,又是不是一種個體自主自由的肯定呢?葉文海的孤寂見證於世間的諸多事相;即使他想追過世界,但若沒有世界又何來追過的對象。同樣地,崑南的寫作也是一種人世之間的自由實踐,但這個世界正如他所理解的,冥冥中有定理。前者要在後者的背景上展開,後者則制約著前者的範圍。來自秘魯的遙遠客觀訊息或許是崑南到底活在現實世界的證明,也可能是序言裏親切自述的反差,但這到底是個神秘的連繫和暗示。

2001年9月4日星期二

梁文道:性行為偏異並非有罪

【蘋果日報-蘋果論壇】讓我們想像有這麼一個組織,其成員喜好各式各樣的搏擊運動。他們會代訂搏擊書刊用品,主辦比賽,讓會員和有興趣的公眾欣賞甚至參賽。為了增加叫座率和活動的氣氛,所以這個組織有時候會請別的國家的好手來港助陣,比方說來自泰國的泰拳好手。

與主流性行為不同

搏擊運動不是下棋,損傷在所難免。參賽雙方務求擊倒對手,傷害對手在許多情況下甚至會成為目標,即使被打至重傷的人也不會在事後有所抱怨。無緣上台的觀眾們彷彿沒有半點惻隱之心,在場中熱鬧起哄,為台上的輕脆聲響和嘶叫呻吟而喝采。這些人虐待他人和看他人受虐為樂。你認為警方會「放蛇」,潛入場中並拘捕所有觀眾和參賽者嗎?當然不。而且事實上這種為同好而設的組織不少,這類拳賽公開、合法。

但為甚麼在八月十二日,警方要派人混入中環一個私人性質的會所裏,拘捕一群清醒且自願參與看來似是在互相傷害的活動,而實則心理和身體均絲毫無損的市民呢?原因不是因為在這場活動裏有包括從泰國請來的表演嘉賓,而是因為這場活動與性相關。這是一場虐戀派對,這是一間向同好及公眾售賣虐戀用品兼營虐戀表演的公司。

由於這裏沒有人使用麻醉藥品,所以你不能像對付狂野派對那樣在裏面對待賣藥的社團。這裏的人清醒自律,這裏沒有人受傷(至少不像搏擊運動的參與者那樣受傷),所以你也不能告他們傷人。你只好把他們定義為「性行為偏異者」,為了「防止情況惡化」,用一條模糊但賦予警方極大權力的理由檢控他們。

我們憑甚麼來界定「性行為的偏異」?這是一個欠缺嚴格且公認可靠的精神病學或醫學理據的爭議性概念,它的成立只是因為它和社會上主流的正常性行為不同。我們又憑甚麼來判斷「性行為的偏異」有罪?同樣地,在倫理學上我們找不到一種「性行為偏異」道德上犯錯的理由。因為經過當前流行的倫理學語彙的套用檢查,我們既不能說這些行為傷害了行動者的自由,也不能說裏頭有強迫成分,更不能說這些行動是不正義的。虐戀作為一種「性行為偏異」而被認為有罪,只能因為它是「性行為偏異」。

換句話說,我們現在界定一種行為或行動者異常,是因為它或他們與主流不同;而判斷這種行為和行動者有罪,只是基於它和他們異常。

所以,警方拘捕這個虐戀派對參與者的做法,是一個政治的問題,是一個社會正義的問題,是一個社會大多數的代表透過性的標籤去打壓少數人的問題。正如納粹對付猶太人並不只是一小撮人的事,而是德國社會整體的責任;這些虐戀實踐者被捕也不是他們一小撮「怪」人的問題而已,而是我們全部人都該反省的事件。

性價值不應有等級

性之所以與社會正義相關,學者魯賓(Gayle Rubin)曾經提出過一套影響力相當大的解說。她認為現代主流社會存在一種「性的價值等級制度」,把諸多不同的性實踐區分成價值各有高下的標誌。

這套制度和性別、階級及種族一樣,是一種加諸人類身上的分類系統,它的價值意涵使它產生了政治效用。比方說一對同性戀情侶不能享有現代婚姻制度賦予異性戀者的權利,至於在這套制度裏往往更低下的虐戀實踐者,則根本在一個沒有實際性接觸的私人派對裏都會犯法。問題不在於虐戀正常與否,而在於我們根本應該放棄這麼一個「性價值等級制度」,放棄性作為分類人群,以至於用法律去壓迫少數人的理據。